炎陵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第一季度简易程序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27 10:56来源:县应急管理局浏览次数:字体:[ ]

  2024年第一季度炎陵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现公示如下:


具   体   处   罚   情   况

序号

日期

企业名称及单位负责人

主要违法违章事实及处罚依据

罚款金额

(万元)

处罚决定书号

1

2024年2月28日

炎陵县水口镇铧升制衣厂

史康熙

  经检查发现 未按时上报1月份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月报表,以上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 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的规 定,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版)决定给予警告、 并处人民币贰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0.02

(湘株炎)应急罚当〔2024〕1号

2

2024年2月28日

炎陵县水口镇云发竹制品加工厂江观云

经检查发现未按时上报1月份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月报表案,以上事实违反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 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的规 定,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版)决定给予警告、 并处人民币贰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0.02

(湘株炎)应急罚当〔2024〕2 号

3

2024年3月20日

炎陵县铭讯电子厂

唐学军

经检查发现该厂生产车间进门右边(靠柱子旁边)一台灭火器失效。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 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参照《湖南省安 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版)》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贰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0.02

(湘株炎)应急罚当〔2024〕3号

4

2024年3月25日

炎陵县中村瑶族乡辉腾竹木加工厂

李观辉

经检查发现该厂生产车间门口右边一台灭火器失效。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 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参照《湖南省安全 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版)》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贰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0.02

(湘株炎)应急罚当〔202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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