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第四季度第一批安全生产简易程序行政处罚公示
2024年第四季度炎陵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现公示如下:
具 体 处 罚 情 况 | |||||
序号 | 日期 | 企业名称及单位负责人 | 主要违法违章事实及处罚依据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书号 |
1 | 2024年9月30日 | 炎陵县坎坪桥头加工厂 罗海林 | 经检查发现生产车间一台安全设施灭火器失效,证据一、现场检查记录,证据二、现场检查图片,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版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贰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0.02 | (湘株炎)应急罚当〔2024〕85 号 |
2 | 2024年9月30日 | 炎陵县兴建木材加工厂 吴建国 | 经检查发现进门右边一台灭火器失效。主要证据:现场检查记录、现场照片、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等。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版)》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贰佰元整罚的行政处罚。 | 0.02 | (湘株炎)应急罚当〔2024〕86号 |
3 | 2024年10月9日 | 炎陵炎源竹业有限公司 黄常文 | 经检查发现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以上事实违反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 年版) 第一章 第四节第一项,决定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贰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警告、0.02 | (湘株炎)应急罚当〔2024〕87号 |
4 | 2024年10月23日 | 炎陵县中村瑶族乡仟禧烟花爆竹店 蓝剑敏 | 经检查发现该店店内进门左手边有一台灭火器失效。主要证据:现场检查记录、现场照片、当事人询问笔录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等。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版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贰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 | 0.02 | (湘株炎)应急罚当〔2024〕88号 |
5 | 2024年10月23日 | 株洲市炎陵县鸿都竹制品加工厂 黄俊 | 经检查发现生产车间内有1处配电箱无安全警示标识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贰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0.02 | (湘株炎)应急罚当〔2024〕89号 |
6 | 2024年10月24日 | 炎陵县船形乡晓波竹制品加工厂:曾小波 | 经检查发现该店该企业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以上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条的规定, 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 定,决定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贰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0.02、警告 | (湘株炎)应急罚当〔2024〕90号 |
7 | 2024年10月25日 | 炎陵县沔渡镇下关谭新勇烟花鞭炮店 谭新勇 | 经检查发现该店安全设施一组灭火器未定期点检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伍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0.05 | (湘株炎)应急罚当〔2024〕91号 |
8 | 2024年10月25日 | 炎陵县中村瑶族乡金格皮革加工店 刘少勇 | 经检查发现该厂加工店内车间房屋支撑柱边一台灭火器失效。主要证据:现场检查记录、现场 照片、当事人询问笔录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等。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 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贰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0.02 | (湘株炎)应急罚当〔2024〕92号 |
9 | 2024年10月28日 | 炎陵县水口镇江南批发部 钟平文 | 经检查发现商店内烟花爆竹专柜上的烟花爆竹与其他商品混合存放; 以上事实违反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 警告 | (湘株炎)应急罚当〔2024〕93号 |
10 | 2024年10月28日 | 炎陵县下村乡诚启烟花爆竹店 邝紫兰 | 经检查发现一具安全设备(灭火器)已失压,不能正常使用;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 年版)第一章第一节第十九条第 一项,决定给予人民币贰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0.02 | (湘株炎)应急罚当〔2024〕94号 |
11 | 2024年10月28日 | 炎陵县下村乡孟利云烟花爆竹店 孟利云 | 经检查发现有一具安全设备(灭火器)已失压,不能正常使用;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 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参照《湖 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 年版)第一章第一节第十九条第一项,决定给予人民币贰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0.02 | (湘株炎)应急罚当〔2024〕95号 |
12 | 2024年10月29日 | 炎陵县千禧烟花爆竹店 黄社军 | 经检查发现该店进门右边一台灭火器失效。主要证据:现场检查记录、现场 照片、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等。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版)》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贰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0.02 | (湘株炎)应急罚当〔2024〕96号 |
13 | 2024年10月29日 | 炎陵县绿机发电有限公司 陈文强 | 经检查发现未按时上报9月份隐患月报表 以上事实违反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贰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0.02 | (湘株炎)应急罚当〔2024〕97号 |
14 | 2024年10月29日 | 炎陵县慧霞商店 罗金娥 | 经检查发现该店进门右边一台灭火器失效。主要证据:现场检查记录、现场照片、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等。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参照《湖南省安 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版)》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贰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0.02 | (湘株炎)应急罚当〔2024〕9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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