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第四季度第一批安全生产简易程序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31 10:18来源:县应急管理局浏览次数:字体:[ ]

  2024年第四季度炎陵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现公示如下:


具   体   处   罚   情   况

序号

日期

企业名称及单位负责人

主要违法违章事实及处罚依据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书号

1

2024年9月30日

炎陵县坎坪桥头加工厂

罗海林

经检查发现生产车间一台安全设施灭火器失效,证据一、现场检查记录,证据二、现场检查图片,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版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贰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0.02

(湘株炎)应急罚当〔2024〕85 号

2

2024年9月30日

炎陵县兴建木材加工厂

吴建国

经检查发现进门右边一台灭火器失效。主要证据:现场检查记录、现场照片、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等。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版)》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贰佰元整罚的行政处罚。

0.02

(湘株炎)应急罚当〔2024〕86号

3

2024年10月9日

炎陵炎源竹业有限公司

黄常文

经检查发现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以上事实违反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 年版) 第一章 第四节第一项,决定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贰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警告、0.02

(湘株炎)应急罚当〔2024〕87号

4

2024年10月23日

炎陵县中村瑶族乡仟禧烟花爆竹店

蓝剑敏

经检查发现该店店内进门左手边有一台灭火器失效。主要证据:现场检查记录、现场照片、当事人询问笔录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等。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版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贰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

0.02

(湘株炎)应急罚当〔2024〕88号

5

2024年10月23日

株洲市炎陵县鸿都竹制品加工厂

黄俊

经检查发现生产车间内有1处配电箱无安全警示标识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贰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0.02

(湘株炎)应急罚当〔2024〕89号

6

2024年10月24日

炎陵县船形乡晓波竹制品加工厂:曾小波

经检查发现该店该企业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以上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条的规定, 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 定,决定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贰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0.02、警告

(湘株炎)应急罚当〔2024〕90号

7

2024年10月25日

炎陵县沔渡镇下关谭新勇烟花鞭炮店

谭新勇

经检查发现该店安全设施一组灭火器未定期点检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伍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0.05

(湘株炎)应急罚当〔2024〕91号

8

2024年10月25日

炎陵县中村瑶族乡金格皮革加工店

刘少勇

经检查发现该厂加工店内车间房屋支撑柱边一台灭火器失效。主要证据:现场检查记录、现场 照片、当事人询问笔录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等。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 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贰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0.02

(湘株炎)应急罚当〔2024〕92号

9

2024年10月28日

炎陵县水口镇江南批发部

钟平文

经检查发现商店内烟花爆竹专柜上的烟花爆竹与其他商品混合存放; 以上事实违反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警告

(湘株炎)应急罚当〔2024〕93号

10

2024年10月28日

炎陵县下村乡诚启烟花爆竹店

邝紫兰

经检查发现一具安全设备(灭火器)已失压,不能正常使用;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 年版)第一章第一节第十九条第 一项,决定给予人民币贰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0.02

(湘株炎)应急罚当〔2024〕94号

11

2024年10月28日

炎陵县下村乡孟利云烟花爆竹店

孟利云

经检查发现有一具安全设备(灭火器)已失压,不能正常使用;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 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参照《湖 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 年版)第一章第一节第十九条第一项,决定给予人民币贰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0.02

(湘株炎)应急罚当〔2024〕95号

12

2024年10月29日

炎陵县千禧烟花爆竹店

黄社军

经检查发现该店进门右边一台灭火器失效。主要证据:现场检查记录、现场 照片、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等。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版)》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贰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0.02

(湘株炎)应急罚当〔2024〕96号

13

2024年10月29日

炎陵县绿机发电有限公司

陈文强

经检查发现未按时上报9月份隐患月报表 以上事实违反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贰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0.02

(湘株炎)应急罚当〔2024〕97号

14

2024年10月29日

炎陵县慧霞商店

罗金娥

经检查发现该店进门右边一台灭火器失效。主要证据:现场检查记录、现场照片、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等。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参照《湖南省安 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版)》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贰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0.02

(湘株炎)应急罚当〔2024〕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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