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河长制工作考核 炎陵县、芦淞区分别位列A类、B类第一

信息来源:株洲日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1-05-06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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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株洲日报·掌上株洲讯(记者/俞强年 通讯员/漆小丽) 近日,记者从市河长办获悉,我市河长制工作2021年第一季度考核结果揭晓:炎陵县、芦淞区分别位列A类、B类第一,攸县、荷塘区分别位列A类、B类末尾。这一结果将被纳入河长制年度考核。

  4月上旬,市河长办协同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水利局,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县(市)区河长巡河履职、河长公示牌、基层阵地建设、“一江两水”及主要支流重点河段管护、示范河湖建设和交办问题整改落实等方面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重点考评了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交(转)办涉水问题情况。

  最终,第一季度考核结果为:A类:炎陵县第一名,100分;茶陵县第二名,98分;渌口区第三名,96.4分;醴陵市第四名,95.6分;攸县第五名,95.2分。B类:芦淞区第一名,100分;天元区第二名,99.6分;石峰区第三名,98.8分;云龙示范区第四名,93.6分;荷塘区第五名,9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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