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炎陵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孵化扶持奖补方案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03-18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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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炎陵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孵化扶持奖补方案

 

为巩固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发展,大力提升我县农村电商发展的质量和效益,通过奖补方式优秀的电商主体进行激励,有效的发挥电商在巩固脱贫攻坚和助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特制定2021年炎陵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孵化扶持奖补方案。

一、奖补依据

1.电商精英标准:通过微信、淘宝、抖音、拼多多等电商平台销售本地农特产品10万斤以上电商个人;全年电商直播场次达到50次以上(按3小时1次为最低标准),并在直播中有一定影响力的直播达人;推动本地农特产品创新升级并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执行法人;此奖项评选20人,奖励标准5000元/人。

2.优秀电商销售企业标准:通过微信、淘宝、抖音、拼多多等电商平台销售本地农特产品20万斤以上;推动本地农特产品创新升级并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此奖项评选5家,奖励标准50000元/家。

3.优秀电商服务企业标准:对炎陵电商销售做出贡献并带动炎陵农产品上行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承办企业或社会组织;此奖项评选2家,奖励标准50000元/家。

4.优秀电商销售供应链企业:对炎陵电商销售供应链体系建设做出贡献及对县域电商销售企业提供服务的企业,此奖项评选2家,奖励标准30000元/家。

5.电商销售贡献奖:对炎陵电商发展予以支持,对县域电商企业做出杰出贡献的非盈利性质组织,此奖项评选1家,奖励标准50000元/家。

二、申报程序

1.申报。符合扶持奖补项目、相关组织或个人,向炎陵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提交申报材料。

2.评审。申报材料由炎陵县商务和粮食局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并将审定结果进行公示。

3.公示。需在炎陵县政府门户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专栏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拨付。公示结束后,无异议,按程序拨付资金。

三、相关要求

1.各申报主体须按要求如实申报投资、交易情况及其它,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如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等行为,将依照国家财政资金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2.申报时间:2022年3月25日至2022年3月30日。

3.申评时间: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4月5日。

4.此方案奖补资金共计56万元人民币,资金按要求兑补完成后此方案失效。

 

 

炎陵县商务和粮食局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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