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其它黄桃套用“炎陵黄桃”商标及包装销售侵权行为的公告

信息来源:炎陵县炎陵黄桃产业协会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05-28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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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县炎陵黄桃产业协会

关于禁止其它黄桃套用"炎陵黄桃"商标及包装销售侵权行为的公告


  "炎陵黄桃"产自于中国优质黄桃之乡--湖南炎陵,2016年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商标证号:18020220),对"炎陵黄桃"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根据《"炎陵黄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的相关内容,"炎陵黄桃"仅限于炎陵县境内种植的锦绣桃品种,可溶性固形物含量≥12%、单果重>150克,并按《炎陵黄桃果实分级标准》分级,使用炎陵黄桃商标和炎陵黄桃专用包装箱包装销售,严格控制在炎陵黄桃上市期间(7-8月)使用,其余时间只可预售。

  最近,线上线下有些商铺正在销售"炎陵黄桃",这是一种侵权行为。"炎陵黄桃"商标授权将从6月1日开始,炎陵黄桃成熟上市期在7月中旬以后。禁止以早熟黄桃冒充炎陵黄桃,禁止用炎陵黄桃专用包装箱包装早熟黄桃销售,也不能标注"炎陵黄桃早熟品种"或"早熟炎陵黄桃品种"字样。我协会将对商标违法行为进行维权,违者将取消其"炎陵黄桃"商标授权,并依法追责。


  特此公告。



炎陵县炎陵黄桃产业协会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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