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信息来源:炎陵县财政局
访问:次 发布时间:2019-03-15 09:38附件1
炎陵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
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
(五)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三公”等经费预算说明
(八)其他事项
四、名词解释
五、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六、公开表格附件
一、 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森林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我局的主要职能是保护本县的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查处各类林业违法案件,打击滥伐、盗伐林木,打击破坏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打击非法野外用火,维护县内生态资源安全及林区社会治安秩序,致力于为我县的林业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林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共有内设机构9个,分别为:办公室、法制室、刑侦中队、治安中队、防火中队、炎帝陵派出所、水口派出所、沔渡派出所、桃源洞派出所。属县级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核定全额政法行政编制40人,实有在职人员38人。退休14人,遗属人员3人。我局实有执法执勤用车5辆。
三、 部门收支概况
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只包括炎陵县森林公安局机关,无二级预算单位。收入既包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019年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576861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768612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5768612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442025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9580元,卫生健康支出422860元,住房保障支出385920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5768612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0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5768612元,比上年减少8916元,主要原因是全局上下厉行节约,使得运转经费降低。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19年我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523772 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351867 元,下降 18.7 %,原因是由于森林公安发生大案要案的不确定性导致的非税收入的减少。
(四)政府采购预算:2019年炎陵县森林公安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440000元,其中,货物类预算440000元、工程类预算0元、服务类预算0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538.8平方米;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50万以上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768612元,其中,基本支出5768612元,无项目支出。
(七)“三公”等经费预算说明: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6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60000 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00000 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0000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会议费00元;培训费95000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减少 11852 元,减少6.9%,主要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秉着厉行节约的态度,减少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
(八)其他事项:本单位2019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项目支出预算、专项资金收支预算。
本单位没有门户网站,因此只在炎陵县政府门户网站炎陵县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集中公开。
四、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 “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5、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6、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7、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5、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1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全额、定额支出预算表
17、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1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19、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0、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汇总表
21、专项资金支出方向绩效目标表
2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