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纪委监察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信息来源:炎陵县财政局 作者:炎陵县纪委监察局
访问:次 发布时间:2016-03-25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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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情况
炎陵县纪检监察局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政府行政监察职能,属县一级预算单位。人员编制40人,现有在职人员31人,退休人员11人。现有机动车辆5辆。
二、2016年工作目标
协助县委组织、协调、指导各执法、执纪、监察部门开展反腐败斗争。调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问题,健全党内各项规章制度。
三、2016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收入预算3963214元。其中:
1、财政预算全额拨款2843214元;
2、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120000元。
(二)支出预算3963214元。其中:
1、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1788696元;
2、公用经费支出(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042375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45143元;
4、专项支出587000元。其中:
(1)大案要案查处40000元;(2)行风办经费20000元;(3)专案自理经费10000元;(4)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经费30000元;(5)乡镇纪检协作站工作经费150000元;(6)党务公开工作经费100000元;(7)乡镇纪委工作经费150000元;(8)政风行风测评表彰经费50000元;(9)业务费7000元;(10)运转工作经费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