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司法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信息来源:炎陵县财政局 作者:炎陵县司法局
访问:次 发布时间:2016-03-25 15:41炎陵县司法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2016年炎陵县司行政的主要职责及工作任务
1、全面落实和深化"法治炎陵"创建工作,全面实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2、以"三调联动"工作为主要载体,努力构筑全县"大调解、大维稳"工作格局,发展专业调委会,切实做好重点工程和园区重点的各项服务工作。
3、抓好司法所队伍建设、办公设施建设和规范化建设,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4、全面推行社区矫正的各项业务工作,加强安帮基地建设,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最大限度的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
5、竭力做好法律援助业务,提高办案水平和质量,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站点建设,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网络。
6、抓好司法局机关业务用房建设的各项工作。
二、2016年单位基本情况
炎陵县司法局现有政法专项编制42名,其中机关编27名,基层司法所编15名。机关内设办公室、政工室、计划财务装备股、宣教股(含治县办)、基层股(含安帮办)、社区矫正办、法律援助中心(含法规股)、公证处8个股室(中心)和15个派出司法所。
实际人员情况:现有在职人员38人,其中局机关25人(含离岗1人),司法所收编13人。退休人员7人,遗属补助6人。
现有机动车辆3辆,其中小轿车3辆。
三、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全年收入预算2792681元,一是财政全额拨款2728681元;二是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64000元。
四、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支出是根据收入来源安排的。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财政全额拨款安排2728681元。
1、工资福利支出1908096元,(注:工资以2015年12月份人员工资预算。)
(1)基本工资1019076元,
(2)工作性津贴81180元(含山区津贴、卫生费8340元,岗位津贴26040元,乡镇工作补贴46800元,3900元/月。
(3)在职津补贴807840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及其他支出24216元。
(1)生活补助24216元(遗属生活补助)。
3、一般商品服务支出224329元,其中:
(1)办公费185000元;(24人*5000元/年+13人*5000元/年)
(2)交通费27000元;
(3)工会经费12329元;(基本工资*2%*60%)
4、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4350000元;
其中:
(1)基层司法业务120000元(含人民调解、安置帮教)
(2)普法宣传业务30000元,
(3)律师公证管理15000元,
(4)法律援助业务150000元,(含炎常纪[2011]8号10万元),
(5)其他司法支出120000元(含社区矫正、三调联动业务、法治炎陵创建 )。
5、行政单位离退休费:137040元。
退休人员津贴137040元
(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64000元。
其中:公证业务费6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