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信息来源:炎陵县财政局 作者:炎陵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访问:次 发布时间:2016-03-25 14:57 炎陵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酒类食品、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推进信息化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检验检测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三)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审批。
(四)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组织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五)负责市场监管申诉举报、应急处置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六)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七)负责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
(八)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保健食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化妆品的卫生监督管理。
(十)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的行政、技术监督。
(十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酒类食品、化妆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和健康管理的监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酒类食品、化妆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十二)负责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市场主体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十三)负责市场合同和中介服务的规范管理。
(十四)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网络商品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
(十五)负责商标和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
(十六)负责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准入行为、退出行为的全程监督管理。
(十七)负责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十八)负责标准化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二十)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二十一)领导和管理下属单位、直属和派出机构的工作;指导和本局业务相关的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的工作;指导、监督相关中介组织。
(二十二)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二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收支预算整体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860.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18.30万元;纳入综合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42.40万元。
部门支出预算860.7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28.57万元;
一商品和服务支出200.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8.63
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53万元。
(二)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60.70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528.57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的基本工资和津贴支出。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00.5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楼水费、电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公务接待支出、会议和培训支出等。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8.6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津贴和遗属人员生活费支出。
4、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53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执法办案支出、保护消费者权益支出、工商行政管理专项支出、信息化建设支出、标准化专项支出、计量检测专项和食品药品安全专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