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法院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信息来源:炎陵县财政局 作者:炎陵县法院
访问:次 发布时间:2016-03-22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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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县法院
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情况
炎陵县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属县一级预算单位。人员编制65人,现有人员69人,其中在职63人,离岗休息6人,退休19人。现有机动车辆10辆。
二、2016年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解放思想,谋求跨越发展。以服务大局为使命,依法履行职能,维护社会稳定。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突出和谐司法,践行司法为民。
三、2016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收入预算7841465元。其中:
1、财政预算全额拨款4895465元;
2、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946000元。
(二)支出预算7841465元。其中:
1、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3640992元;
2、公用经费支出(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375453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2020元;
4、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443000元。其中:
(1)陪审员经费100000元;
(2)司法救助经费100000元;
(3)人大代表听审评议专项活动经费50000元;
(4)公用保障经费(转移支付19.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