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司法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信息来源:炎陵县财政局 作者:炎陵县司法局
访问:次 发布时间:2015-04-07 16:28 炎陵县司法局
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情况
炎陵县司法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工作机构,属县一级预算单位。人员编制42人,现有人员39人,退休 8 人。现有机动车辆3辆。
二、2015年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和深化"法治炎陵"创建工作,深化"法律九进"工作,全面完成"五五"普法规划任务。以"三调联动"工作为主要载体,努力构筑全县"大调解、大维稳"工作格局,切实做好"四路一铁一园区"的各项服务工作。抓好司法所队伍建设、办公用房建设和规范化建设,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全面推行社区矫正的各项业务工作,加强安帮基地建设,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最大限度的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竭尽全力做好省政府"十件实事"的法律援助项目,提高办案水平和质量,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站点建设,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网络。
三、2015年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该部门主要工作需要,2015年预算作如下安排:
(一)收入预算2285472元。其中:
1、财政预算全额拨款2189472元;
2、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96000元。
(二)支出预算2285472元。其中:
1、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1512656元;
2、公用经费支出(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5952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8296元;
4、专项支出435000元。其中:
(1)法律援助经费150000元;
(2)公证专项经费15000元;
(3)普法宣传经费30000元;
(4)安置帮教经费30000元;
(5)社区矫正经费50000元;
(6)法制炎陵40000元;
(7)三调联动30000元;
(8)人民调解经费50000元;
(9)业务和帮教经费4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