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纪检监察局预算编报说明

信息来源:炎陵县财政局 作者:炎陵县纪检监察局

访问: 发布时间:2015-04-07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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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炎陵县纪检监察局预算编报说明

 

  我单位为副处级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核定编制41名,2014年12月末共有人员40人,其中在编在职29人、退休11人。现将2015年度单位预算说明如下: 

  一、收入预算

  全年预算收入3769883元,比上年3476248元增加293635元。其中:财政预算全额拨款2369883元,以上年增加293635元,增长14.16%;非税收入拨款1400000元,比上年减少280000元。

  二、支出预算

  全年预算支出3769883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70972元(含委局机关纪检人员办案津贴29人*220元/月*12=76560元),一般商品服务支出1634047元(含财政全额拨款办公费87000元、公务用车费用150000元、工会经费5803元、其他商品服务287000元),专项商品服务支出3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4864元(含乡镇纪检人员办案津贴30人*220元/月*12=79200元、遗属补助4020元、县领导话费3120元、住房公积金130884元、退休人员津贴218640元、医疗费29000)。

  三、“三公经费”预算

  全年预算“三公经费”支出535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0000元(财政预算拨款5辆*30000元/辆=150000元,单位非税收入安排办案用车开支20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8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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