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信息来源:炎陵县财政局 作者:炎陵县农业局

访问: 发布时间:2014-04-08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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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县农业局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情况
  炎陵县农业局是县一级预算单位,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的工作机构。人员编制70人,现有人员143人,其中在职76人(含离岗休息11人);退休42人;自收自支人员17人;享受遗属补助人员8人。现有机动车辆3辆。
  二、主要职责及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炎陵县农业局(炎陵县乡镇企业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全县农业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引导全县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业产品品质的改善;负责预测并发布农业经济信息;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规划。
  3.拟订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负责新技术、新品种、新农药、新化肥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工作;负责全县土壤资源及肥力动态的调查研究、土壤改良、新农田开垦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的有关工作。
  4.负责全县农业项目资金的申报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政府扶持乡镇企业及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
  5.负责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转基因生物安全等进行监督管理;拟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及重大农业生物灾害的应急预案;负责农业有害生物的监测、控制、消灭和农作物检疫工作;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和农业行政复议工作。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和应急预案;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认证、申报、开发和监督工作。
  7.负责农业产业化和休闲农业负责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经济统计工作。
  8.参与拟订"菜篮子"工程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菜篮子"工程;负责蔬菜基地建设、开发和保护工作;负责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负责菜地征用的初审;参与商品蔬菜专业批发市场建设负责规划和布局工作。
  9.承办县人民政府授权的有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实施农业涉外开发项目;组织开展有关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
  1.通过落实扶持粮食生产政策、加强耕地质量管理、狠抓耕地抛荒治理、加快土地流转、加强科技服务、做好防灾减灾等工作,实施好粮食高产创建、水稻新品种展示、测土配方施肥、中低产田改造、农业科技培训等项目,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扶持适度规模的种粮大户,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融合发展,扩大社会化服务面积,努力提高粮食生产的技术含量和单产量,力争完成22万亩播种面积和8.8万吨总产的粮食生产目标,确保粮食安全。
  2.全面开展农业行政执法活动,依法履行农业产地环境监管职责,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切实保护农业产地环境。强化农业投入品经营备案审查、登记管理、市场监管,重点推进农药监管体系建设。强化对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过程、最终消费的全程监管,全面启动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把住生产环境安全关,治地治水,净化农产品产地环境,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链条。大力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完成无公害农产品认证5个以上,推进农业品牌创建。切实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加大关键季节和重大节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力度,检测蔬菜、水果样品8000批次以上,确保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4%以下,确保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3.积极引导发展特色水果,新扩、改良特色水果面积1500亩,确保全县水果种植面积稳定在6万亩,重点抓好炎陵黄桃的标准化生产、产业化营销工作。
  4.完善建好"菜篮子"工程,做大做强现有城镇蔬菜基地,加强标准菜园建设,着力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和生产设施为重点的500亩蔬菜基地改造升级,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蔬菜生产,强化蔬菜生产技术创新,推进规模经营和蔬菜设施栽培,适度发展高山反季蔬菜,稳步提高自产蔬菜市场占有率。
  5.集中力量发展好茶叶产业,重点抓好茶叶生产扩规模、加工上档次、经营树品牌工作,着力培植炎陵红茶,力争新扩茶叶面积1000亩。
  三、2014年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该部门主要工作需要,2014年预算作如下安排:
  (一)收入预算3597142元。其中:
  1.财政预算全额拨款3544642元;
  2.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52500元。
  (二)支出预算3597142元。其中:
  1.人员经费2643156元;
  2.公用经费支出144126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59860元;
  4.专项业务支出150000元。其中:
  (1)病虫害控制50000元;
  (2)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100000元。

 

  201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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