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信息来源:炎陵县财政局
访问:次 发布时间:2019-09-23 16:30
炎陵县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炎陵县公安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炎陵县公安局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炎陵县公安局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炎陵县公安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炎陵县公安局是政府主管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受上级公安机关和地方党委、政府双重领导和管理,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制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炎陵县公安局为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根据编办核定,实有编制164人,年末在编人数160人,退休50人;我局下设指挥中心、法制室、刑侦大队、治安大队、国保大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监管大队、网络安全大队、巡防大队、禁毒大队、政工室、纪检监察室、警务保障室13个队室和霞阳、沔渡、神农谷、垄溪、水口、红星桥、三河、炎帝陵等8个派出所共21个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炎陵县公安局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表格包括:炎陵县公安局本级。
第二部分 炎陵县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收、支总计34293724.65元,比上年减少4614375.35元下降11.9%,主要原因是例行节约,压缩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34293724.6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293504.47元,占总收入的99.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20.18元,占总收入的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34293724.65元,其中基本支出28708230.47元,占本年支出的83.7%。项目支出5585494.18元,占本年支出的16.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4293504.47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0.0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提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34293504.4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34293724.65元的99.9%,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持平。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293504.47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3936.62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0.6%;公共安全支出27820834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8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21693.00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7.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96055.00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5.8%;城乡社区支出28197.85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0.1%,住房保障支出1194638.00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3.6%,农林水支出318150.00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0.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968426元,支出决算数为34293504.4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213936.62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中途因为工作需要增加了业务性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9163802元,支出决算为21097700.1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增加。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20000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增加。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出入境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87068.41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中途因为工作需要增加了业务性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拘押收教场所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12705.7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中途因为工作需要增加了业务性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4503359.71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中途因为工作需要增加了业务性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2000000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中途因为工作需要增加了业务性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069844元,支出决算为9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起,退休人员津补贴归口社保局管理。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62392元,支出决算为207265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增加。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499774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救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救助(项)。年初预算为69408元,支出决算为700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增加。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救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救助(项)。年初预算为69660元,支出决算为7003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增加。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796176元,支出决算为80029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增加。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98596元,支出决算为30011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增加。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895645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底一个月医疗补助的发放未纳入年初预算。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800295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中途因为工作需要增加了业务性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800295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途追加的扶贫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189548元,支出决算为80029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708010.29元,占本年支出的83.7%。其中:人员经费21742108.62元,占基本支出28708010.29元的75.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6965901.67元,占基本支出的 24.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 24.3%。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8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80000元,完成预算的5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坚持原则、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车辆管理、严控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活动,厉行节约;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80000元,占4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00000元,占55.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全年安排机关、和其他部署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本单位更新公务用车0辆。
3.公务用车运行费年初预算为480000元,支出决算为48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特殊的工作性质,公务用车运行费还包含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费;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机关及所属二级机构局和其他部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4辆。
4. 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1350000元,支出决算为600000元,完成预算的44.4%,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接待工作制度规程。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元。国内公务接待费用600000元,包含办案、维稳、处突等执法执勤和外出训练、比武时的工作餐费;协辅警人员工作餐费等。炎陵县公安局2018年共接待国内接待批次362批次,接待人数950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本单位年初部门预算24968426元申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其中:基本支出24968426元,项目支出0元。决算支出34293724.65元,纳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其中:基本支出28708230.47元,项目支出5585494.18元。本年度无重点绩效评价,涉及金额0元。本单位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规范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加强项目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管理等,基本达到了年初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产出指标和效益目标。从评价情况来看,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程序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炎陵县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报告详见附件)
2.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炎陵县公安局无项目绩效评价,无评价报告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65901.67元,比年初预算数6957452元增加8449.67元,增加0.1%。主要原因是:因为办案需要增加了业务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4 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4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四)本单位没有门户网站,因此只在炎陵县政府门户网站炎陵县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集中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