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信息来源:炎陵县财政局
访问:次 发布时间:2018-10-18 17:21第一部分 炎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⑴、依法对全县道路交通实行统一管理,维护全县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⑵、根据本县道路交通情况,适时组织各种交通安全的专项治理。⑶具体负责全县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业务。⑷负责境内各种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责任认定、调解处理、事故统计工作,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提出本县事故预防对策。⑸具体组织各项交通勤务,保证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⑹做好交通安全和交安委工作。⑺负责本大队财务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⑻做好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下设办公室、法宣室、事故处理中队、科技所、交通事故基金管理中心、车管所,和1个城区中队,3个农村中队。
第二部分 炎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炎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炎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单位收入为13,578,534.76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838,667.67元,合计17,417,202.43元,2016年单位收入为14,05749.92元,2017年比上年度上升23%,2017年大队支出为11,281,526.66元,2016年大队支出为10,221,082.25元,支出上升10%
二、关于炎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大队收入为17,417,202.43元,财政拨款收入13,010,408.00元,财政拨款收入占总收入的75%,其他收入446,086.76元,其他收入占总收入的3%,年初结转和结余3,838,667.67元,年初结转和结余占总收入的22%。
三、关于炎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大队支出为11,281,526.66元,公共安全支出9829708.66,占总支出的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7839元,占总支出的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8133元,占总支出的2%,住房保障支出245846元,占总支出的3%, 四、关于炎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全年财政拨款收入13,010,408.00元,比上年减少1.42%;,原因主要是非税收入减少;财政拨款支出11,281,526.66元,比上年减少1.42%。基本支出11081526.66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586662.96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494863.7元;项目支出200000元。
五、关于炎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10,408.00,实际支出11,281,526.66元,结余1,728,881.34元,2016年大队支出为10,221,082.25元,支出上升10%,主要用于大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投入,对执法办案区的完善、执法装备更新、窗口单位便民设施的投入,及财政拨财政部分上缴医保、养保、公积金到单位,与业务部门结算造成。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10,408.00,实际支出11,281,526.66元,公共安全支出9829708.66,占总支出的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7839元,占总支出的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8133元,占总支出的2%,住房保障支出245846元,占总支出的3%。公共安全支出结余1,728,881.34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281,526.66元,结转和结余下年1,728,881.34元,年初预算支出数为6,891,845.00元,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支出数增加39%,主要是公共安全支出追加了预算年初预算支出数为5440,027.00元,决算数9,829,708.00元,用于大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投入,对执法办案区的完善、执法装备更新、窗口单位便民设施的投入。
六、关于炎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炎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081,526,66元,其中人员经费6,586,662.96元,占基本支出的59%,日常公用经费4,494,863.7元,占基本支出的41%.
七、关于炎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大队2017年的“三公”经费总额为339858元,比年初预算数持平, 2017年大队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台,大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68058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公务接待费为171800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控制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费0元。
我大队2017年的“三公”经费总额为339858万元,比2016年减少45562.68元,下降11%,其中接待费为171800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5000元,下降21%,2017年大队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台,大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68058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为0人,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14台,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249次,人数3436。
八、炎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
无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94863.7元,比2016年增加539459.04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用于大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投入,对执法办案区的完善、执法装备更新、窗口单位便民设施的投入。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69284.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9284.3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 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0辆、其他用车4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交通事故救援、交通安全宣传 ;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无。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为了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使用益,在工作中我单位将认真贯彻落实县财政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建章立制。按照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出台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规范预算绩效指标体系建设、跟踪监控、绩效评价、评价结果运用等工作流程,为预算绩效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2.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目标是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和前提,是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首要环节。我单位在安排2017年预算编制工作时,同步布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在申报2017年度项目资金预算时同步申报绩效目标,单位部门评审论证后作为编入年度预算的依据。
3.开展绩效运行跟踪全过程监控。将单位监督预算绩效运行工作融入日常预算管理工作之中,充分发挥监控职能和监管作用,建立起以监督检查为手段、以规范约束绩效运行为目的跟踪监控机制。
4.认真组织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在近几年单位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规范评价流程。预算项目原则上大额度资金的都要开展绩效评价,目前主要选择与民生关系密切、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进行评价。对于年度项目,要在预算执行完成时进行绩效评价。对于跨年度项目,实行年度评价和总体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在每个年度末要对该项目进行一次年度评价,年度评价主要内容为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以及年度目标实现程度,并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规范单位自评工作,预算单位要在项目预算执行结束后,及时对项目绩效开展评价,认真找查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
5.强化结果运用,增强绩效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整个预算绩效管理的落脚点和出发点,也是预算绩效管理的根本,更是目前整个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难点。为确保评价结果的有效运用,发挥预算绩效管理的作用,我单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研究:一是及时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单位部门,要求其根据绩效评价报告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进一步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二是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安排预算的依据,优化资源配置。三是将评价结果对单位部门进行公开,加强单位各部门资金使用效益的监督,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的监督。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由炎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室负责接受公众询问,接洽人,陈钢;联系电话,22122208。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