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信息来源:炎陵县财政局
访问:次 发布时间:2018-10-18 16:24第一部分 炎陵县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草拟全县国土资源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
2、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补充耕地规划、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和国土资源其它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年度方案、应急预案。
3、负责全县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处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权属纠纷,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4、拟定全县耕地保护政策和鼓励耕地开发的支出、措施,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承办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开发的审查、汇总、报批工作;承办报国务院、省、市政府审批的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5、负责全县地籍地政管理工作。
6、拟定全县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政府收购、储备的管理办法和乡(镇)村用地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审查土地评估机构资格,确认和备案土地使用权价格。
7、负责全县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统一征地管理。
8、依法管理采矿权授予和转让,保护合法矿业权;监督管理矿山企业的资源利用情况;监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探矿行为。
9、依法管理全县矿产资源储量;组织开展全县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研究拟定全县矿产资源政策和发展战略。
10、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实施地下水动态监测,保护地质环境;划定并保护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遗迹保护区;指导地质灾害监测、评价和预报,组织协调重大地质灾害的防治。
11、参与拟定全县国土资源有关资金、资产方面的政策,依法负责有关费用的征收、使用和资金管理;负责编制单位资金预决算,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管理国有资产。
12、指导监督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农村土地(含耕地、草原、水域、滩涂)承包经营权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制定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制度,配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做好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牵头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政策。
13、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改革、发展、稳定工作。
14、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局机关内设机构10个,分别是: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工股、计财股、规划用地股、耕地保护和土地整理中心、地籍测绘股、政策法规股(信访办)、地质环境股(地质环境监测站)、矿产资源管理站。局二级机构7个,分别是:执法监察大队、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征收安置所、测绘队、土地整理中心、矿产资源管理站、信息管理中心。乡镇国土资源所(站)10个,分别是:霞阳所、沔渡所、水口所、鹿原所、中村所、十都站、船形站、龙溪站、下村站、策源站。
第二部分 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总收入为91736886元,比上年73738408.67元,增加17998477.33元,增长19.6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192012.65元,比上年73728282.66元,增加15463729.99元,增长17.34%;事业收入1722240元,比上年增加1722240元:其他收入822633.35元,比上年10126.01元,增加812507.34元,增长98.77%。
2017年总支出为91736886元,比上年73738408.67元,增加17998477.33元,增加19.62%。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10165元,比上年200000元,增加1210165元,增长85.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2365元,比上年259350元,增加763015元,增长74.6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8098元,比上年增加318098元;节能环保支出2399074元,比上年增加2399074元;城乡社区支出44839475.75元,比上年4590988元,增加40248487.75元,增长89.7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1886601.25元,比上年9341727.9元,增加2544873.35元,增长21.41%;住房保障支出347022元,比上年增加347022元;其他支出29514085元,比上年52198195.06元,减少22684110.06元,减少76.86%。
二、关于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总收入为917368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192012.65元,占总收入的97.23%。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10165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2365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8098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36%、节能环保支出2399074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2.69%、城乡社区支出44839475.75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50.2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9341727.9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0.47%、住房保障支出347022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39%、其他支出29514085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33.1%。
事业收入1722240元,占总收入的1.88%;
其他收入822633.35元,占总收入的0.09%。
三、关于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总支出为91736886元,其中:基本支出9377104.35元,占总支出的10.22%。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10165元,占总支出的1.54%(含基本支出20000元、项目支出139016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2365元,占总支出的1.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8098元,占总支出的0.35%、节能环保支出2399074元,占总支出的2.62%、城乡社区支出44839475.75元,占总支出的48.8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1886601.25元,占总支出的12.96%、住房保障支出347022元,占总支出的0.38%、其他支出29514085元,占总支出的32.17%。
四、关于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总收入为89192012.65元,比上年73728282.66元,增加15463729.99元,增长17.3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8992012.65元,比上年69137294.66元,增加19854717.9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00000元,比上年4590988元,减少4390988元,减少2195.49%。
2017年总支出89192012.65元,比上年73728282.66元,增加15463729.99元,增长17.3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8992012.65元,比上年69137294.66元,增加19854717.99元,增长22.31%(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000元,占总支出的1.54%,与上年持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2365元,占总支出的1.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8098元,占总支出的0.35%、节能环保支出2399074元,占总支出的2.62%、城乡社区支出44639475.75元,占总支出的50.1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1886601.25元,占总支出的12.96%、住房保障支出347022元,占总支出的0.38%、其他支出29514085元,占总支出的32.1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城乡社区支出200000元,占总支出的0.22%,比上年4590988元,减少4390988元,减少95.64%。
五、关于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本年支出数为88992013元,与上年决算数73738408.66元,增加15253604.34元,增长17.14%。其中:基本支出8554471元,比上年6442989.01元,增加2111481.99元,增长24.68%、项目支出80437542元,比上年67295419.66元,增加13142122.34元,增长16.34%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基本支出8554471元,占本年支出的9.61%。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0.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247200元,占基本支出的2.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构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578308元,占基本支出的6.76%;抚恤-死亡抚恤156338元,占基本支出的1.83%;抚恤-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0273元,占基本支出的0.24%;抚恤-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20246元,占基本支出的0.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事业单位医疗231340元,占基本支出的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86758元,占基本支出的1.0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行政运行6746986元,占基本支出的78.8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10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1.1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347022元,占基本支出的4.06%。
2017年项目支出804737542元,占本年支出的90.39%。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90165元,占项目支出的1.73%;节能环保支出-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2399074元,占项目支出的2.98%;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35216796元,占项目支出的43.78%;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422680元,占项目支出的11.7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0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0.6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1994742元,占项目支出的2.48%;其他支出-其他支出29514085元,占项目支出的36.6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年初预算数支出总计8019411元。即: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019411元;决算数支出总计89192012.65元,与年初预算数比,调增81172601.6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8992012.65元,调增80972601.6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00000元,调增200000元。
按支出性质:1、年初预算数基本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019411元,其中:人员经费7110340元、日常公用经费909071元;决算数基本支出8554471元,与年初预算数比,增加535060元,调增6.67%(其中:人员经费7642185.71元,与年初预算数比,增加531845.71元,调增7.48%;日常公用经费912285.29元,与年初预算数比,增加3214.29元,调增0.35%)。2、项目支出-性质事业类项目,决算数增加80637541.6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0437541.6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00000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1、工资福利支出,决算数调增603598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83598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00000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决算数调增56711807.47元(即: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711807.47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决算数调增1805205.71元(即: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06205.71元);4、其他资本性支出,决算数调增24638019.47元(即: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638019.47元)。
本年支出调整原因,主要是:1、因业务需要,增加了各乡镇土地资源中心(所)、不动产登记中心临聘工作人员,提高了工作待遇,整合了房产、林业、国土资源的部门职能,方便了群众办事;2、加大了农村土地整理、土壤防治、合计治理、土地储备等资金投入;3、开展了扶贫攻坚活动,落实了惠农扶农兴农政策,加大了对农村农业的投入,为全县脱贫攻坚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等。
六、关于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为8554471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5835980元,占基本支出的68.22%(包含:基本工资2388458元,占工资福利支出的40.93%、津贴补贴1535027元,占工资福利支出的26.3%、奖金1083914元,占工资福利支出的18.57%、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1411元,占工资福利支出的0.7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24273.1元,占工资福利支出的12.41%、职业年金缴费25220元,占工资福利支出的0.43%、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7676.9元,占工资福利支出的0.65%、);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06205.71元,占基本支出的12.7%(包含:退休费355428元,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19.68%、抚恤金156338元,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8.66%、生活补助10200元,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0.56%、医疗费597462.06元,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33.08%、住房公积金414002元,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22.92%、其他队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2775.65元,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15.1%);3、商品和服务支出912285.29元,占基本支出的10.66%(包含:办公费111726.38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12.25%、印刷费15789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1.73%、水费17645.8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1.93%、电费90976.02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9.97%、邮电费33896.81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3.72%、差旅费103581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11.35%、培训费61606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6.76%、公务接待费130529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14.3%、劳务费22932.38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2.51%、委托业务费100000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10.96%、工会经费85134.2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9.3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228.7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3.97%、其他交通费用102240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11.2%)。
七、关于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数总计166757.7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公务接待费130529元,与年初预算数250000元,减少119471元,减少47.7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228.7元,与年初预算数70000元,减少33771.3元,减少48.25%)。主要原因是:加强来客来访人员的业务招待费管理工作,规范了业务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严格了财务报账制度,确保政策法规的落实, 做到“文明、从简、礼貌、热情、规范”,让每次接待费用都能按单据下菜、按标准结账,做到公开透明,并接受检查监督;下乡办事人数、车辆、规模等规范有序,提高基层办事效率、规范了领导、干部职工的行为举止,从小事、从自我抓起,领导起了很好的带头作用等。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数总计166757.7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元,与上年持平(为0元);公务接待费130529元,与上年138198元,减少7669元,减少5.8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228.7元,与上年38068元,减少1837.3元,减少5.07%)。主要原因是: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法律法规,杜绝铺张浪费、发扬优良传统;规范接待行为,公开支出明细,减少陪客人数,严格财务手续,提倡来客到食堂就餐的习惯、下乡多用私车,公车使用实行“登记制度”,减少了公车燃油费、维修费等。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公务车辆1辆,局二级机构3辆(其中:土地储备中心1辆、矿产资源管理站1辆、测绘队1辆),都是按实际情况派车,据实报销用燃油费、车辆维修费;来客来访,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尽量做到少招待、多办事、办实事,让群众更满意、办实更透明、效率更提高。全年共接待117批次、约3956人。
八、关于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总收入为200000元,项目支出200000元,用于其他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4.6万元,比2016年增加129.9万元,增长19.25%。主要原因是:支出科目更规范使用、乡(镇)工作业务量增大,新增临聘人员、整合了房产、林业等职能和减少不动产登记收费项目,增加了办公设施和资金投入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3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77.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6.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二级机构3辆(其中:土地储备中心1辆,车辆号牌:湘B9B870,账面价值22.1万元;土地整理中心1辆,车辆号牌:湘B9B885,账面价值19.5万元;土地证收安置所1辆,车辆号牌:湘B9B831,账面价值19.3万元;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7年度国土资源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其它职能部门的全力支持下,经过全局领导、员工的公共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简介入下:1、建立组织,周密部署,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坚强有力。局党组对绩效考核工作高度重视,把它作为提高机关效率效能建设的重要手段,上下联动,合力推进,较好的推动了年度绩效计划的圆满完成;2、成立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局绩效考核有关工作,对绩效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评;3、细化分解局年度考核计划任务,对考核指标、完成时限、分值进行了细化和明确职责,使进行计划分解更科学、责任更具体、操作更简便;4、加强对绩效考核工作的督办,实行动态考核督办,进行经常性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采取查看资料、实地检查、专项调查等方式进行督办,并将检查情况分项建档,作为年终考核认定的重要依据之一;5、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绩效考核工作目标有序推进。在国土资源建设上突出重大基础设施、在工作重点上突出为民办实事、扶贫攻坚出实力,在时间和速度上争取主动,在保证安全质量上争取主动,在确保工程优质高效上争取主动;6、全面拼搏,真抓实干,确保绩效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国土资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面完成、招商引资工作实现良好开局、对外公开的服务承诺全面兑现,党风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扎实开展。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1、建设质量仍然存在不尽人意的方面,如监理施工单位良莠不齐、监管力度很难到位;2、由于多方面的因素,影响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心;3、政策因素对员工的影响较大,在实际操作上没有充分发挥、在思路上捆绑自己等。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由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负责接受公众询问,接洽人,何劲松、霍煜炜;联系电话:0731-26222797(办公室),15074128835、15115346352。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