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炎陵县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信息来源:炎陵县财政局
访问:次 发布时间:2018-10-18 11:38第一部分 中共炎陵县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共炎陵县委政法委员会是县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领导、组织、协调、指导政法工作,协助县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负责组织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承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承担县委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办、县维稳办、县委610办四个正科级单位合署办公,属县一级财政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人员编制12人,现有在职人员11人,退休人员6人。
第二部分 中共炎陵县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中共炎陵县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共炎陵县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全年总收入3161596.96元,比上年决算数增9.3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71859.00元,其他收入200631.26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9106.70元。全年总支出合计3161596.96元,比上年决算数增9.38%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80892.96元,占本年支出的65.82%,公共安全支出650000.00元,占本年支出的20.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9569.00元,占本年支出的9.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8076.00元,占本年支出的2.15%。住房保障支出73059.00元,占本年支出的2.31%。
二、关于中共炎陵县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全年总收入3161596.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71859.00元,占本年收入的90.84%,其他收入200631.26元,占本年收入的6.35%,年初结转和结余89106.70元,占本年收入的2.81%。
三、关于中共炎陵县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全年总支出3161596.96元,其中基本支出3011596.96元,占总支出的95.26%,项目支出150000.00元,占总支出的4.74%。
四、关于中共炎陵县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2871859.00元,比上年决算数增42.27%,其中本年收入2871859.00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71859.00元,比上年增42.27%。财政拨款总支出2871859.00元,比上年决算数增42.27%。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91155.00元,占本年支出的62.37%,公共安全支出650000.00元,占本年支出的22.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9569.00元,占本年支出的10.0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8076.00元,占本年支出的2.37%,住房保障支出73059.00元,占本年支出的2.54%。
五、关于中共炎陵县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总支出2871859.00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42.27%。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总支出2871859.00元,其中:人员经费1396054.68元,占总支出的48.61%,日常公用经费1325804.32元,占总支出的46.17%,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150000.00元,占总支出的5.2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2871859.00元,比年初预算数1823678.00元增长57.48%。其中人员经费决算数1396054.68元,比年初预算数1042725.00元增33.89%;日常公用经费决算数1325804.32元,比年初预算数780953.00元增69.77%;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决算数150000.00元,比年初预算数0元增150000.00元。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原因是相应项目的调整。
六、关于中共炎陵县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21859.00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91155.00元,占本年支出2721859.00元的65.81%,公共安全支出500000.00,占本年支出的18.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9569.00元,占本年支出的10.6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8076.00元,占本年支出的2.50%,住房保障支出73059.00元,占本年支出的2.68%。
七、关于中共炎陵县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合计63169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3169元,无公务用车购置以及运行维护费用。),比上年减65.79%。其中: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100%,2017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41.23%。
变动原因:一是今年公务用车改革,单位用车都由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公司调度;二是单位接待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今年单位用车由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公司管理调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以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今年公务接待费共63169元,比上年减少44318元,接待61批次,625人。减少原因是单位接待严格按规定执行,厉行节约。
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
八、关于中共炎陵县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25804.32元,比2016年增加280315.32元,增长26.81%。主要原因是:维稳、创建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6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车辆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需不断完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预算编制的准确性,降低预决算差异率。
2、进一步落实预算执行的有效性。
3、需准确核算单位往来款项。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由中共炎陵县委政法委员会负责接受公众询问,接洽人,谭熙麟;联系电话:073126222405。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