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信息来源:炎陵县财政局

访问: 发布时间:2018-10-18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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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炎陵县公安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炎陵县公安局是政府主管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受上级公安机关和地方党委、政府双重领导和管理,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制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炎陵县公安局为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根据编办核定,我局下设指挥中心、法制室、刑侦大队、治安大队、国保大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监管大队、网络安全大队、巡防大队、禁毒大队、政工室、纪检监察室、警务保障室12个队室和霞阳、沔渡、神农谷、龙溪、水口、红星桥、三河、炎帝陵等8个派出所共21个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  炎陵县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有: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收入决算公开表,支出决算公开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炎陵县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炎陵县公安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总收入38908057.41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4425363.47元。比上年降2.88%。总支出38908057.41元。比上年降2.88% 

二、关于炎陵县公安局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收入34482693.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288466元,占总收入的99.43%,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94227.94元,占总收入的0.57%

三、关于炎陵县公安局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支出38908057.41元,其中基本支出35076970.41元,占本年支出的90.15%。项目支出3831087元,占本年支出的9.85%,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本年支出的0 %

四、关于炎陵县公安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34288466元,比上年减少1.4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288466元,比上年减少1.42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比上年增(减)0 %。财政拨款总支出34288466元,比上年减少1.42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288466元,比上年减少1.42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0元,比上年增(减)0%,年末无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情况。

五、关于炎陵县公安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总支出34288466元,比上年减少1.42 %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1500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4288466元的3.3 %;公共安全支出26580399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4288466元的77.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37601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4288466元的11.7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30644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4288466元的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000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4288466元的0.01%,住房保障支出1122735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4288466元的3.27%,其他支出382587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4288466元的1.1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支出决算数34288466元,比年初预算数21736948元增57.74 %。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30457379元,比年初预算数21736948元增40.12%;项目支出决算数3831087元,比年初预算数 2269000元增68.84 %。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原因人员工资标准提标、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和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进行预算追加。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1500元,年初无预算;行政运行24170281,比年初预算增47.6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10000元,年初无预算;出入境管理36118元,年初无预算;其他公安支出249000元,与年初预算持平;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415000元,年初无预算。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231451元,比年初预算增22.9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02629元,比年初预算增0.85%;死亡抚恤772368元,年初无预算;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65546元,比年初预算增2.7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65607元,比年初预算增1.98%; 行政单位医疗749704元,比年初预算增2.09%;公务员医疗补助280940元,比年初预算增2.01%;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3000元,年初无预算;住房公积金1122735元,比年初预算增2.8%;其他支出382587元,年初无预算。

六、关于炎陵县公安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457379元,占本年支出的88.83%。人员经费20676679.73元,占基本支出30457379元的67.88%,日常公用经费9780699.27元,占基本支出的 32.12% 

七、关于炎陵县公安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1709914元,比年初预算1880000元减9.05%,比上年2359829.31元减27.54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比年初预算0元增(减)0%,比上年0元增(减)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0000元,与年初预算480000元持平,比上年978329元减50.94%,其中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48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229914元,比年初预算1400000元减12.15%,比上年1381499.99元减10.97%。三公经费支出增减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严格按要求、按标准审批“三公”活动,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并通过定期通报各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加强内部监督管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出国()团组 0个,累计0 人次。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0元,数量 0 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80000元,年末车辆保有量24 台。公务接待费支出1229914元,共245批次、9800人次。

因特殊的工作性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含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还包含办案、维稳、处突等执法执勤和外出训练、比武时的工作餐费;协辅警人员工作餐费。

八、关于炎陵县公安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总收入0元,比上年0元增(减)  0 %,其中:本年收入 0元,比上年 0元增(减)0 %,年初结转和结余0元,比上年0元增(减)0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 0元,比上年 0元增(减)0%,其中:基本支出0元,比上年0 元增(减)0 %,项目支出0元,比上年0 元增(减)0 %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80,699.27 元,比2016年减少279 0926元,降低22.1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市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规定,压缩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4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4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7年通过政法专项经费40万元,解决了办理两个大、要案办案经费不足的问题,解决了办案单位和办案人员的后顾之忧,提高了一线民警办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了办案队伍建设,加快了案件办理进度;

通过炎陵县城市电子防控系统建设,完善了炎陵城区的视频覆盖率,提高炎陵县治安防控水平和打击处理违法犯罪能力。

2017年预算绩效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依照财政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制度建设,持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常态化、规范化和法治化,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绩效负责。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由 警务保障室负责接受公众询问,接洽人,谭文清;联系电话, 26220293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炎陵县公安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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