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信息来源:炎陵县财政局
访问:次 发布时间:2018-10-18 09:35炎陵县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炎陵县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森林法》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林业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国土绿化工作;负责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和监测建档;负责科技兴林工作;负责对林产品生产经营实行宏观管理;负责林业资金的投放使用和监督;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炎陵县林业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
纳入炎陵县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名称为炎陵县林业局本级。内设股室 11个, 乡镇林业站15个,林场4个,林业科学研究所1个,桃源洞山庄1个。依据炎政办发[2015]72号文件规定现有机构32个。
第二部分 炎陵县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炎陵县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炎陵县林业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51,324,942.17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 18,327,166.51元,下降26.3%。主要原因是育林基金停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减少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收入减少。
二、关于炎陵县林业局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1,324,942.1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324,942.17元,占100%。
三、关于炎陵县林业局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1,324,942.17元,其中:基本支出40,664,256.62元,占79.2%;项目支出10,660,685.55元,占20.8%。
四、关于炎陵县林业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1,324,942.17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8,327,166.51元,下降26.3%。主要原因是育林基金停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减少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收入减少。
五、关于炎陵县林业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1,324,942.1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8,327,166.51元,下降26.3%。主要原因是育林基金停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减少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1,324,942.17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4,460.00元,占0.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794,145.62元,占19.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901,392.00元,占3.7%;节能环保(类)支出2,300,000.00元,占4.5%;农林水(类)支出31,052,749.20元,占60.5%;交通运输(类)支出430,000.00元,占0.8%;住房保障(类)支出2,073,617.00元,占4.1%;其他(类)支出3,658,578.35元,占7.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4,133,921.00元,支出决算为51,324,942.1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补贴正常调资、调标增加以及中央财政加大对林业的投入。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该科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114,460.00元,本项支出包含森林保险工作经费64,460.00元及福利垅林场防火物资购置50,000.00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4,175,400.00元,支出决算为5,254,932.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离退休费支出增加,年中追加安排离退休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449,712.00元,支出决算为3,467,17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203,415.00元,支出决算为682,688.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5.6%。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55,768.00元,支出决算为268,31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15,452.00元,支出决算为121,030.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
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318,824.00元,支出决算为1,382,81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
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494,592.00元,支出决算为518,57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
9. 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该科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2,300,000.00元,本项支出是国有林场改革支出。
10. 农林水(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该科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216,900.80元,本项支出是森林保险保费补贴。
11. 农林水(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253,606.00元,支出决算为1,405,46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工资调整。
12. 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年初预算为20,819,035.00元,支出决算为25,425,17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工资调整。
13. 农林水(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该科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150,000.00元,本项支出是森林防火林带建设。
14. 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技术推广(项)。该科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400,000.00元,本项支出是无醛胶技术示范。
15. 农林水(类)林业(款)动植物保护(项)。该科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100,000.00元,本项支出是候鸟保护。
16. 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该科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250,000.00元,本项支出是桃源洞林场、碧江苗圃生产救灾。
17. 农林水(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该科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1,370,000.00元,本项支出是梨树洲林下经济250,000.00元、国有林场改革520,000.00元、绿达新材料公司造林100,000.00元及青石冈林场战备木材储蓄基地建设500,000.00元。
18. 农林水(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该科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1,735,206.40元,本项支出是森林保险保费补贴。
19. 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该科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430,000.00元,本项支出是林区道路维护。
20.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974,636.00元,支出决算为2,073,61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
21.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该科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3,658,578.35元,本项支出是生态补偿1,278,578.35元及国有林场税费改革2,380,000.00元。
六、关于炎陵县林业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664,256.62元,其中:人员经费36,482,481.12元,占89.7%,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181,775.50元,占10.3%,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炎陵县林业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66,277.00元,比年初预算266,356.00元减少79.00元,基本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比年初预算0元增(减)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3,000.00元,比年初预算53054.00减少54元,基本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213,277.00元,比年初预算213,302.00元减少25元,基本持平。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66,277.00元,比上年决算266,356.20元减少79.20元,基本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比年初预算0元增(减)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3,000.00元,比上年决算53,054.00减少54元,基本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213,277.00元,比上年决算213,302.20元减少25.2元,基本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炎陵县林业局2017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元,数量0台;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3,000.00元。公务接待支出213,277.00元,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 0 个,来访外宾 0 人次,发生国内接待批次240次,接待人数共3000人。
(三)“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的说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000元,主要用于车辆的燃油、保险、维护保养支出,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与预算基本持平,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接待支出213,277.00元,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专人负责接待,主要安排用于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严格控制经费支出与预算基本持平。
八、关于炎陵县林业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81,775.5元,比上年减少341654.68元,降低7.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7,0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7,0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4 辆; 单位价值50 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7年支出决算51,324,942.17元,比上年减少 18,327,166.51元,主要原因是育林基金停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减少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收入减少。其中:a、工资福利支出30,940,622.92元,比上年增加2,694,335.10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津补贴调标增加,社会保障缴费纳入部门预算增加;b、商品和服务支出5,690,353.85元,比上年减少229,076.33元;c、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361,858.20元,比上年减少5,827,419.80元,主要原因是森林保险保费补贴列入对企事业单位补贴支出;d、对企事业单位补贴支出6,332,107.20元,比上年减少14,427,484.48元,主要原因是取消林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减少。
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整体目标,各项产出指标完成,完成了县委县政府赋予林业部门的各项职能任务(造林绿化、资源保护、木权制度改革等),经济效益显著为财政分担部分压力,社会效益明显,生态效益显著,改善了人文居住环境,圆满完成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由计财股负责接受公众询问,接洽人,唐艳;联系电话,26222418。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