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林业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信息来源:炎陵县财政局 作者:财政局

访问: 发布时间:2017-08-20 21:49
分享到

炎陵县林业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森林法》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林业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国土绿化工作;负责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和监测建档;负责科技兴林工作;负责对林产品生产经营实行宏观管理;负责林业资金的投放使用和监督;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林业局为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根据编办核定,我单位内设处室11个,所属事业单位共32个。其中:乡镇林业站15个,林场4个,林业科学研究所1个,桃源洞山庄1个。依据炎政办发[2015]72号文件规定现有机构32个。

二、林业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林业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总收入6965.21万元。比上年增22.52%。总支出6965.21万元,比上年增22.52%。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6965.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65.2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本年支出6965.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91.7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2.9%。项目支出3951.2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7.1%。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6965.21万元,比上年增加22.5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42.97万元,比上年增22.1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23万元,比上年增100%。财政拨款总支出6965.21万元,比上年增22.5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元,比上年增22.1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23万元,比上年增100%,年末财政拨款无结余。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本年支出6942.97万元,比上年增加22.13%。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42.9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965.21万元的99.68%,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支出决算数6965.2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318.58万元增200%。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2991.7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271.58万元增31.77%;项目支出决算数3973.4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47万元增8354.21%。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原因中央财政加大了对林业的投入。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91.72万元,占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43.08%。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2539.38万元,占基本支出2991.72万元的84.88%,日常公用经费452.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12%。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26.63万元,比年初预算26.9万元减1%,比上年26.9万元减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比年初预算0元增(减)0%,比上年0元增(减)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3万元,比年初预算5.35万元减0.09%,比上年5.35万元减0.09%;公务接待费支出21.33万元,比年初预算21.54万元减0.009%,比上年21.54万元减0.009%。三公经费支出基本持平。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6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元,数量0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3万元,年末车辆保有量4台。公务接待费支出21.33万元,共300批次、3000人次。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总收入22.23万元,比上年22.23万元增100%,其中:本年收入22.23万元,比上年22.23万元增100%,年初结转和结余0元,比上年0元增(减)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22.23万元,比上年22.23万元增100%,其中:基本支出0元,比上年0元增(减)0%,项目支出22.23万元,比上年22.23万元增100%。

(九)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0.34万元,比上年126.74万元增43.6万元,增34.4%。主要原因上年办公费在项目中列支较多。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

4、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闭本页打印本页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