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信息来源:炎陵县财政局 作者:财政局
访问:次 发布时间:2017-08-20 18:08炎陵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组织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及其相关的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负责指导全县勘察设计工作,审核勘察设计和咨询单位的资质,负责全县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施工图审查和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工作;负责全县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市政工程、房屋建筑、装饰装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和公用设施建设阶段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重大行业科技成果的评审、推广应用,组织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的实施,负责城建档案和城市建设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城市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城建工程项目概(预)算的审查和项目竣工结算的初审,负责建设行业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全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城市供水、节约用水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城镇供水工作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炎陵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为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单位。根据编办核定,我单位内设处室4个,所属事业单位有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县市政管理办公室、县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办公室、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县建筑工程管理办公室、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试验室、县城乡规划设计室、县建筑设计室、县自来水公司、共9个。
二、炎陵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炎陵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总收入52050854.21元。比上年增130.7%。总支50394625.34元,比上年增123.3%。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 52050854.2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50426808 元,占总收入的 97 %,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 0元,占总收入的 0%。其他收入2871.86元,占总收入0.0055 %。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本年支出50394625.34元,其中基本支出 6279481.34元,占本年支出的12%。项目支出44115144元,占本年支出的88 %,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本年支出的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50426808元,比上年增加5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637256元,比上年增55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89552元,比上年增67%。财政拨款总支出50391753.48 元,比上年增55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637256元,比上年增5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4497.48元,比上年增 66%,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53194.87(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18140.35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本年支出48637256元,比上年增加 55%。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3669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8637256元的 0.9%;节能环保支出2652748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8637256元的5.5%;城乡社区支出20704023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8637256元的42.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29548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8637256元的2.1%;商业服务等支出350000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8637256元的0.7%;住房保障支出3532668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8637256元的7.3%;其他支出19914600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8637256元的40.9%。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支出决算数 48637256元,比年初预算数4081920元增91.6%。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4522112元,比年初预算数3421920 元增24.3%;项目支出决算数44115144元,比年初预算数660000元增98.5%。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增加主要是因为规划局和园林绿化局的并入及工资福利的提高以及有些项目支出没有纳入年初预算。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22112元,占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9.3%。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4406073.17元,占基本支出4522112元的97.4 %,日常公用经费 1873408.17元,占基本支出的41.4 %。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340818.49元,比年初预算 380755元减 10.5 %,比上年257176.72 元增3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元,比年初预算 0 元增(减) 0 %,比上年 0 元增(减)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74404.72元,比年初预算 109951元(减) 32.3 %,比上年74401.72 元增0.004 %;公务接待费支出 238419元,比年初预算270804元减11.96 %,比上年182775元增30.4%。三公经费支出增减主要原因规划局的并入。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6年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0 元,数量 0 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2399.49元,年末车辆保有量 3台。公务接待费支出 238419元,共 165 批次、 835人次。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总收入2062657.92元,比上年 590000元增249.6%,其中:本年收入 1789552元,比上年590000 元增203.3 %,年初结转和结余273105.92 元,比上年 元增(减)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1754497.48元,比上年 590000元增197.4%,其中:基本支出1754497.48元,比上年590000元增 197.4 %,项目支出 0 元,比上年 0 元增(减) 0 %。
(九)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元1873408.17元,比上年366,910.35元增1506497.82元,增 410.6 %。主要原因园林绿化局和规划局的并入。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它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4、 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1、 支出情况分析:收入总额5043万元,其中:财政一般预算收入5043万元。支出:基本支出628万元、项目支出4411万元。三公”经费合计支出34万元。
2、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2016年,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和重点性工作,积极履职,强化管理,全年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整理支出管理水平得到了一定提升。
3、自我评价结论:单位在确保干部职工队伍稳定,各项目标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的同时,充分利用有效资金,顺利地完成了2016年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自评分95。
二、项目绩效评价概况
炎陵县污水处理厂于2009年10月建成,位于双江口附近的五里牌村潘家垄组,项目用地面积2.2914公顷。现有规模为1万吨/日,远期达到2万吨/日。污水处理采用生物脱氮除磷功能的CASS工艺,出厂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工艺流程为:污水管网→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沉砂池→CASS反应池→紫外线消毒池→达标排放。另外还有综合楼、鼓风机房、浓缩脱水车间和维修车间等主要建构筑物。
为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有效运行,我县污水处理厂厂区部分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委托湖南永清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运营三年,2014年4月1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委托长沙南方宇航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运营维护五年,委托期间污水处理保底水量为第一年7000吨/日、第二年8000吨/日、第三、四、五年9000吨/日,当实际处理水量低于保底水量时,按照保底水量收取运营费;当实际处理量高于保底水量,按实际处理水量给付运营维护费,支付给运营商污水处理费单价为每吨0.516元(不含大修费和厂区外污水收集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的运营和维护费用)。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按照污水处理保底水量每日9000吨,每吨0.516元的污水处理费安排落实166.27万元。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污水处理厂运营项目资金实际使用166.27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污水处理厂运营项目资金由长沙南方宇航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自行监控。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