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汇总说明
信息来源:炎陵县财政局 作者:财政局
访问:次 发布时间:2017-08-20 18:07炎陵县交通运输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汇总)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为我县农村公路建设提供规划勘查设计以及农村公路养护与路政管理提供保障,农村公路规划与调查评价,道路运输市场的规划、建设及监督管理,全县水上运输及渡口管理,对下属事业单位公路管理站及运管所的工作指导及管理。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交通运输局为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根据编办核定,我单位内设处室4个,所属事业单位:下设二级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所、农村公路管理站共 2个。
二、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总收入 165,587,188.46 元。比上年增加 76.77 %。总支出41,605,464.99 元,比上年减少33.59%。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165,587,188.46 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900,378.00元,占总收入的29.53%,上级补助收入100,251,400.00元,占总收入的60.54%,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6,435,410.46元,占总收入的9.93%。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本年支出 41,605,464.99元,其中基本支出41,605,464.99元,占本年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本年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本年支出的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48,900,378.00元,比上年减少43.4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600,378.00元,比上年减少48.5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00,000.00元,比上年增加203.06%。财政拨款总支出41,605,464.99元,比上年减少33.5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605,464.99元,比上年减33.5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5300000 元,比上年增加100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3,314,267.55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本年支出41,605,464.99元,比上年减少33.59%。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605,464.99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8,900,378.00元的85.08 %。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支出决算数41,605,464.99元,比年初预算数3,152,470.00元增加 1219.77%。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41,605,464.99元,比年初预算数3,152,470.00元增加1219.77%;项目支出决算数0元,比年初预算数 0元增(减)。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路养护和公路改建经费的增加。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41,605,464.99元,占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100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3,183,501.68元,占基本支出 元的7.65%,日常公用经费38,421,963.31元,占基本支出的92.35%。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19,304.00元,比年初预算133,167.76元减少85.5%,比上年25,789.50元减少25.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比年初预算 0元增(减)0 %,比上年 0元增(减)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226.00元,比年初预算 131,089.76元减少86.86%,比上年 16,712.50元增加3.07 %;公务接待费支出 2,078.00元,比年初预算2,078.00元增(减)0%,比上年9,077.00元减少77.1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6年出国(境)团组 0个,累计 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 元,数量 0 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226.00元,年末车辆保有量7台。公务接待费支出2078.00元,共 4批次、10人次。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总收入48,900,378.00元,比上年86495529.00元 %,其中:本年收入165,587,188.46元,比上年93,674,283.75元增加76.77%,年初结转和结余 79,332,544.08元,比上年48,306,537.54元增加64.2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 5,300,000.00 元,比上年 1,748,817.00 元增加203.06%,其中:基本支出41,605,464.99元,比上年16,931,330.07元增加145.73 %,项目支出0元,比上年45,716,947.14元减少100%。
(九)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5,001.67元,比上年7,321,951.00元减少6696949.33元,减少91.4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2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3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辆,其它用车2 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