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信息来源:炎陵县财政局 作者:财政局
访问:次 发布时间:2017-08-20 11:04炎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部门职责:发展和改革局是负责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区域经济调控和价格管理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炎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内设办公室、计划综合股、重大项目建设管理股(固定资产投资股、行政审批股)、价格股4个股室和炎陵县“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1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本部门无下属单位。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截止2016年12月底,人员编制人28(行政编18人、机关后勤编1人、全额事业编9人),实有在职人员28人 、退休人8。
二、炎陵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公开01表《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2表《部门收入决算表》、公开03表《部门支出决算表》、公开04表《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5表《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表》、公开08表《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炎陵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总收入5085257.26元;总支出5085257.26元。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度总收入5085257.26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080910 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640000元),其他收入4347.26元,上年结转资金571485.09元。②2016年发改局支出决算总额为4955564.6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88947.09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600元,节能环保支出70000元,城乡社区支出165448元,其他支出2168569.59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01177.67元。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①基本支出3813109.28元,主要是用于发改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接待等日常公用经费;②项目支出50000元,是发改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3、2016年年度“三公”经费合计支出399319.3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565元(公务用车2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护与加油),公务接待费321754.3元(接待批次170 次,人数1180人),因公出国(境)0元。三公经费与2015年相比,下降31326元,降幅达8.5%。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强化内部控制制度。
4、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发改局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281616.94元。
5、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021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0210元。
(五)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抓筹划,编制好发展计划。全面完成了《炎陵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编制工作,制定了《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策划编制了《炎陵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项目库》。抓申报,努力争取项目资金。策划“十三五”规划期争取国家和省级项目252个,总投资715.89亿元。抓攻坚,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的调度,每个月逐个单位进行督促,逐个项目进行核实,确保了固定资产投资在高位基础上增长,确保了市、县固定资产投资任务、要求的实现,市下达33个5000万元以上固投项目申报任务的完成。 抓脱贫,全面铺开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力量,抽调专人、做实、做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切实履行好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抓价格,落实执行价格政策。加强市场价格监测,搞好价费管理,加强教育收费的管理,为广大学生家庭减轻负担38.8万元。积极争取调整水电上网价格。对全县145所电站情况进行清理,认真做好价格认证和监管整治。抓监督,依规搞好招投标。加强招投标工作,招投标核准74个项目,其中公开招投标项目28个,总投资38913.9万元;邀请招投标项目46个,总投资4296.5万元。抓统筹,努力做好各项工作。搞好项目审批审核。按照上级要求实行网上审批项目,完成项目立项审核88个,审批项目34个,核准项目8个,备案项目46个。完成了对34个项目的节能评估审查。加强项目稽察,重点加强对中央和省预算内项目的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稽察。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