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民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信息来源:炎陵县财政局 作者:财政局
访问:次 发布时间:2017-08-20 21:06炎陵县民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炎陵县民政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全县优抚安置、救灾减灾、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社团、民非企业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和婚姻、收养登记管理、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社会福利、福利彩票管理、老年人权益保障等社会行政事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炎陵县民政局为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根据编办核定,我单位内设处室 4个:综合办公室、优抚安置股、社会事务股、社会救助股。下设2个副科级单位:县老龄委员会办公室、县慈善会办公室。
二、炎陵县民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有:01表《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02表《部门收入决算表》、03表《部门支出决算表》、04表《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05表《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06表《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07表《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表》、08表《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炎陵县民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总收入32550144.06元。比上年增33 %。总支出24496633.86元,比上年减16 %。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 32550144.06 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32087731 元,占总收入的 98.58 %,上级补助收入 152884 元,占总收入的 0.47 %,事业收入 0 元,占总收入的 0 %。其他收入 309529.06 元,占总收入的 0.95 %。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本年支出 24496633.86元,其中基本支出 4428344.06 元,占本年支出的 18.08 %。项目支出 20068289.80元,占本年支出的 81.92 %,上缴上级支出 0 元,占本年支出的 0 %。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32087731元,比上年增加 3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037731元,比上年增加 3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050000 元,比上年减少 31%。财政拨款总支出 24034220.8元,比上年减少 16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2984220.8 元,比上年减少 16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050000 元,比上年减少 31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20412821.42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本年支出 24034220.8 元,比上年减少16%。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33000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 24034220.8 元的 2.63%。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46220.8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 24034220.8 元的85.9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86000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4034220.8 元的2.44 %,四、其他支出2169000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 24034220.8 元的9 .03%。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支出决算数24034220.8 元,比年初预算数 30000000元减少18 %。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 3965931 元,比年初预算数 2314777元增加71%;项目支出决算数24496633.86 元。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原因乡镇区划调整及建制村合并工作、优抚维稳工作增加基本支出经费,项目支出由财政预算。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3965931元,占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 16.5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 2382547 元,占基本支出的60 %,日常公用经费 1583384元,占基本支出的40 %。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 36691元,比年初预算36691元增(减)0 %,比上年 36062元增 1.7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元,比年初预算 0 元增0%,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4116 元,比年初预算 24116元增0% ,比上年 24060 元增 0.2 %;公务接待费支出 12575元,比年初预算0元,增加12575元,比上年 12002元增4.7%。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强化内部控制制度。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6年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0 元,数量 0 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4116 元,年末车辆保有量 3 台。公务接待费支出 12575 元,共 25批次、140 人次。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总收入 1050000 元,比上年 元减少31 %,其中:本年收入1050000元,比上年1530000元减少31%,年初结转和结余0 元,与上年持平。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 1050000元,比上年1530000元减少31 %,其中:基本支出 0 元,比上年0 元增(减) 0 %,项目支出 1050000 元,比上年1530000 元减少31 %。
(九)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583384 元,比上年315421 元增加1267963元,增加402%。主要原因
乡镇区划调整及建制村合并工作、优抚维稳工作增加经费,及用于单位正常运行的办公经费支出、水电费、印刷费用等。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413091.5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5609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2356993.52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4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它用车(殡葬用车)1 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依据要求每年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