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信息来源:炎陵县财政局 作者:财政局
访问:次 发布时间:2017-08-20 18:02炎陵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根据编办核定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城市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城市管理考核评比工作,拟定考试核办法、考评标准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3、负责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工作;拟定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和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监督城区垃圾处置及相关工作;负责建筑垃圾运输行业管理。
4、牵头拟定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户外广告、招(店)牌的设置审批及户外广告资金源的监督管理工作用。
5、负责市政工程的破占道审批及相应行政处罚工作用。
6、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7、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8、负责对当路堆放物料等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工作;会同公安部门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辆停放占行道进行管理。
9、负责拟定道路照明设施的养护、管理标准和技术规范,监督管理城市夜景照明工作用。
10、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结违法建筑的拆除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炎陵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为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单位。根据编办核定,我单位内设处室3个,所属事业单位: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县拆除违法建筑综合在队、县城市户外广告灯饰管理中心、县公安城市管理大队(单位名称)共 5 个。
二、炎陵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炎陵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总收入10476405.78 元。比上年增18 %。总支出 10414879.07 元,比上年增17 %。年末结转和结余61526.7161526.71元 。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10476405.78 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70927 元,占总收入的 99.9 %,上级补助收入 0 元,占总收入的 0 %,事业收入0 元,占总收入的 0 %。其他收入 5478.78 元,占总收入的 0.1 %。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本年支出 10414879.07 元,其中基本支出 5876539.07 元,占本年支出的 56 %。项目支出 4538340 元,占本年支出的44 %,上缴上级支出0 元,占本年支出的 0 %。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0470927 元,比上年增加 18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 10470927元,比上年增加 2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元,比上年减少 100 %。财政拨款总支出 10470927 元,比上年增18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0470927 元,比上年增2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0 元,比上年减 100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1526.71元为退役士兵教育管理费。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本年支出 10470927 元,比上年增加 18 %。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 10470927 元的 0 %。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支出决算数 10470927 元,比年初预算数 3001745 元增249%。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5932587 元,比年初预算数 3001745 元增 98 %;项目支出决算数 4538340 元,比年初预算数 0 元增100 %。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原因是回垅仙垃圾场的垃圾处理运营费年初预算未作安排,由县财政作统一调控。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5871060.29 元,占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 55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 3251005.13 元,占基本支出 5871060.29元的 81 %,日常公用经费2620055.16 元,占基本支出的 45 %。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 84695 元,比年初预算 155000 元减 45.36 %,比上年122258 元减 30.72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元,比年初预算 0 元增(减) 0 %,比上年 0 元增(减)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44000 元,比年初预算 45000 元减 2.22 %,比上年45132 元减 2.51 %;公务接待费支出 40695 元,比年初预算 110000 元减63 %,比上年77126 元减 47.24 %。三公经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强化内部控制制度。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6年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0 元,数量0 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44000 元,年末车辆保有量 9 台。公务接待费支出 40695 元,共 85 批次、 600 人次。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总收入 0 元,比上年 元减 100 %,其中:本年收入 0 元,比上210000元减 100 %,年初结转和结余 0 元,比上年 0 元无增 减 0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 0 元,比上年 210000 元减21 %,其中:基本支出 0 元,比上年 210000元减 21 %,项目支出 0元,比上年 0 元无增减 0 %。
(九)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625508.53 元,比上年1278863.91 元增加1346644.62 元,增(减) 105.30 %。主要原因是新增城东至城西路灯安装。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64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31641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9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1辆,其它用车 5 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2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资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12]33号)要求,在本部门单位的监管指导下,各项目单位认真开展了评价工作,填报了相关的评价材料;在此基础上各处根据项目进展的不同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了检查和自我评价工作。
本部门进行整体绩效评价项目绩次评价,其中项目共计2个项目:无害化垃圾处理项目,全年资金453.834万元;城区小广告治理项目,全年资金12.95万元。
一、 本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实施过程
为进一步做好此次绩效评价工作,在绩效自评工作的基础上,我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来共同完成此项工作。
通过对基层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审查和分析,并亲自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询问、核实,有效地保证了绩效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可参考性。对于没有及时完成预期设定绩效指标的,及时调整工作方向和工作方法,确保绩效指标的顺利实施。
二、 本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实施结果
通过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找出了项目管理过程中影响有效目标实现的一些缺陷和问题,并总结出了一些项目绩效管理的经验,对于以后相似项目的管理工作起到了一定的借鉴作用。同时,绩效评价工作对于安排以后资金预算,考核项目管理效果也将起到一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