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人民法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信息来源:炎陵县财政局 作者:财政局
访问:次 发布时间:2017-08-20 10:42炎陵县人民法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 炎陵县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炎陵县人民法院为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根据编办核定,我单位内设庭、室、队 14 个,所属事业单位:(单位名称)共 0 个。
二、炎陵县人民法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有:G01表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G02表2016年收入决算表,G03表2016年支出决算表,G04表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G05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G06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G07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G08表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三、炎陵县人民法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总收入 15393938.82 元。比上年增31.19 %。总支出 14053816.30 元,比上年减 39.46 %。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 15393938.82 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5391156 元,占总收入的99.98 %,上级补助收入 0 元,占总收入的 0 %,事业收入 0 元,占总收入的 0 %。其他收入 2782.82 元,占总收入的 0.02 %。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本年支出 14053816.30 元,其中基本支出 13773816.30 元,占本年支出的 98 %。项目支出280000 元,占本年支出的 2 %,上缴上级支出 0 元,占本年支出的0 %。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 15391156 元,比上年增加 31.22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5391156 元,比上年增(减) 31.22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元,比上年增(减) 0 %。财政拨款总支出 14051033.48 元,比上年减39.46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4051033.48 元,比上年减39.46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 元,比上年增(减) 0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情况1340122.52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本年支出 14051033.48 元,比上年减少39.46 %。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安全支出 13213732.30 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 14051033.48 元的94.0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0084元,其他支出380000元。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支出决算数 14051033.48 元,比年初预算数 7841465 元增79.19%。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 13771033.48 元,比年初预算数 7841465 元增(减) 75.62 %;项目支出决算数 280000 元,比年初预算数 0 元增(减) 100 %。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原因诉讼案件增多,导致非税收入的增加,返回办案经费增加,还有中央转移支付办案资金、装备款未列入年初预算,导致比年初预算增加。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3771033.48 元,占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 100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 5197715.12 元,占基本支出13771033.48 元的 37.74 %,日常公用经费8573318.36 元,占基本支出的 62.26 %。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 1013892.93 元,比年初预算 1029996元下降1.56%,比上年 1019703.1 0 元下降0.57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元,比年初预算 0 元增(减)0 %,比上年 0 元增(减)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493934.62元,比年初预算 499356 元减 1.09 %,比上年499058元减1.02 %;公务接待费支出 519958.31 元,比年初预算530640 元减 %,比上年 520645.1 0元减0.1 %。三公经费支出增减主要原因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了“三公”经费管理,厉行节约。
因工作性质特殊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含执法办案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包含办案外出的工作餐费。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6年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0 元,数量 0 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493934.62 元,年末车辆保有量 10 台。公务接待费支出 519958.31 元,共 260 批次、3120 人次。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总收入 0 元,比上年 0 元增(减) 0 %,其中:本年收入 0 元,比上年 0 元增(减) 0 %,年初结转和结余 0 元,比上年 0 元增(减) 0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 0 元,比上年 0 元增(减) 0 %,其中:基本支出 0 元,比上年 0 元增(减) 0 %,项目支出 0元,比上年 0 元增(减) 0 %。
(九)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8573318.36元,比上年11582398.23 元减少3009079.87 元,减少了25.99 %。主要原因上年办公楼基建工程结算。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10730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910730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1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1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它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按照文件要求,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在完成部门职能目标中合理分配人、财、物,使之达到较高的使用效率和实施效果,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得到了较好的制度保障。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