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石洲乡2014年度财政总决算报表编报说明
信息来源:炎陵县财政局 作者:炎陵县石洲乡
访问:次 发布时间:2015-08-11 16:14石洲乡位于炎陵县东部,面积101平方公里,所辖7个行政村,44个村民小组,人口4656人,其中农村人口4405人。乡域内有较丰富的笋竹林资源和蓬勃发展的小水电资源,共建有石洲水电站、安坑水电站、柳树坝水电站等9座发电站,10多个竹林加工厂,炎陵松鑫炭素有限公司在本乡太源村,炎陵县宏大金属颜料有限公司和炎陵县港鑫新材料有限公司是我乡招商引进的,落户在我县九龙工业园区,他们是我乡厉年的纳税大户,2014年共实现国地两税200多万元。石洲乡政府机关现有在职人员25人,退休人员4人,长期聘用临时人员2人。共31人,其中财政供养人数为29人(包括3名差额人员)。
2014年,石洲乡累计完成两税收入任务384.2万元,占年任务的101.64%。其中:国税累计完成211.8万元,完成年任务的82.73%,与上年基本持平。地税收入累计完成172.4万元,完成年任务的141.31%,比上年112.6万元增长59.8万元,增长比例53%;乡财政基金收入2458942万元,完成年度财政任务的100%。虽然今年我县制造业业绩普遍下滑,国税税收收入完成不理想,但我乡党委、政府积极应对,采取措施,克服困难,盘活存量资产,做活土地文章。将原石洲粮站闲置土地资产先购入后出让,增加地税税源。同时狠抓地税收入的征管,促使地税收入完成年任务的141.31%,比上年112.6万元增长59.8万元,增长比例53%,超额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下达的两税收入年度考核任务。
2014年石洲乡的上级补助收入一共为395万元,其中:1、体制核定的支出基数补助为211万元;2、非税安排的支出补助为21万元(主要是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出让收入返还);3、支出专项拨款(追加)为125万元;4、体制结算补助为38万元。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246万元,其中:其中土地出让收入返还211万元,上级补助党建扶贫村建设资金20万元,补助石洲电站改造10万元,补助乡光荣院建设资金5万元。合计乡财政总补助收入为641万元。
2014年石洲乡共完成乡财政总支出641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395 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万元(包括人大、政府、财政、党委的运行费用);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万元;医疗卫生事业支出1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7万元(用于石洲电站改造);城乡社区事务3万元;农林水事业支出108万元(包括村级运转经费6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万元,其他支出66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246万元:土地开发支出211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土地和后期开发支出);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安坑村党建扶贫建设)20万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10万元(用于石洲电站改造);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5万元(乡光荣院建设)。
"乡财县管"体制实行以来,乡镇财政基本财力得到了切实保障。我乡在国家资金的支持下,完成了多项基础建设,还清了一些以前年度的建设欠款,在县乡结算时,县财政欠我乡财政结算资金25万元。2014年,我们按照县财政局的统一部署、石洲乡党委、政府提出的总体要求,结合年初制定有工作计划,做了大量工作,也尽了我们自己最大努力,但是石洲乡财政面临的资金压力还是很大,农民对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还很迫切,困难还是很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积极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高度重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解放思想、真正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利益,转变观念,扎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