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局2013年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信息来源:炎陵县财政局 作者:炎陵县纪检监察局

访问: 发布时间:2014-07-11 09:10
分享到

纪检监察局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职能。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机构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纪律检查委员会(含监察局)为副处级单位,含9个内设科室及两个纪工委,财务由委局统一核算。
  3、人员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本单位共有行政编制38个,工勤编制2个;目前实有人员27人,工勤人员2人,临时聘用人员两人,另负担11名退休人员的津贴发放。

  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本年总收入538.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05.26万元,占总收入的75.21%;其他收入133.59万元,占总收入的24.79%。
  本年总支出508.8万元。
  按功能分类,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4.8万元,占89.4%;社会保障和就业17万元,占3.3%;其他支出37万元,占7.3%。
  按经济分类,其中:人员支出257万元,占50.51%;公共支出220.1万元,占43.26%;其他资本性支出31.7万元,占6.23%。
  2、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1)预、决算差异情况,年初预算财政拨款347.37万元,决算数为405.26万元,差异数57.9万元,差异率16.67%,其他收入完成133.6万元,差异100%。
  (2)差异原因分析。
  财政拨款差异产生的原因主要是财政追加预算支出、人员支出调标等因素造成;其他收入差异产生的原因是本级其他部门横向财政拨款数都为临时性拨款,年初无法进行预算。
  3、收入支出与上年度对比分析
  (1)与上年度各项收入支出的对比分析。
  上年度总收入416.0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占100%;本年度总收入538.85万元,比上年增长29.5%,其中财政拨款405.26万元,占总收入的75.2%,比上年增长-2.6%。
  上年度总支出416.01万元,本年支出508.83万元,比上年增长22.3%,按功能分类,全部为基本支出;本年度结余30.02万元。按经济分类,本年工资福利支出192.54万元,比上年101.39万元增长89.9%,本年商品和服务支出220.06万元,比上年243.40万元增长-9.59%,本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4.51万元,比上年71.22万元增长-9.41%,本年其他资本性支出31.72万元。
  (2)收入支出增减变动原因分析。
  本年度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长的原因:一是收入因为其他部门横向财政拨款的原因,较上年有大幅度的增长,所以政策范围内的人员经费得到较好的保障;二是本年度负担了上年度未在当年度核算支出的办案巡查奖励、信息考核资金28.6万元;三是本年度比上年度增加人员1名,人员经费支出增加5.1万元;四是本年的津贴调高标准,使单位支出数增加3.4万元。
  4、年末收支结余情况分析
  本年度结余30.02万元。
  5、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2013年末总资产396.8万元,其中:非固定资产173.3万元,占43.7%,固定资产223.5万元,占56.3%;本年新增资产83.6万元,其中:非固定资产32.7万元,固定资产50.8万元。
  2013年末负债143.3万元,比上年末140.6万元增加2.7万元,增长1.9%。

  三、2013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一)突出廉政建设,干部从政行为进一步规范。落实责任,反腐倡廉机制"网格化"。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与各单位负责人签订廉政建设承诺书,逐级将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细化到基层站所,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落实良好格局。开展党风廉政巡回检查,将3个乡镇、3个县直单位和3个垂管单位列为巡查对象,发现问题21个,收缴违纪资金70余万元。创造性地将廉政巡查与乡科级党政正职述廉评议结合开展,被巡查单位"一把手"向县纪委全会述廉,提受集中评议。严格监督,干部从政行为"规范化"。认真执行新任科级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承诺"制度,对32名新任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实行纪委常委会集体审廉,审查拟提拔重用对象110余名。严格执行单位外出考察审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主要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审批考察申请17份,32名干部履行了婚丧喜庆事宜报告手续。深化公车专项治理,制定公车编制配备和使用管理办法,处置超编车辆7台。深化党务公开,更新公开栏2次,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10名,开展专项督查2次。全面推进"三廉三评",建立领导干部廉政电子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夯实基础,农村党风廉政"阳光化"。大力实施"阳光工程", 继续实行"村帐乡(镇)代理",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严格落实村务、财务公开,不断规范和约束农村干部行为。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对农村党员干部廉政谈话120余人次,查处案件10起,党纪处分10人。
  (二)突出行政监察,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以"规范"为标准,开展执法监察。围绕《市执法监察和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安排意见》,紧贴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对工程建设招投标、节能减排、政府采购、人才招录等工作开展专项执法监察。以"增速"为目标,提升工作效能。开展"项目攻坚年"效能监察,确保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建设的稳步推进。开展"发展环境优化年"专项效能监察,对新华联·神农谷旅游度假村建设项目、衡茶吉铁路炎陵段、省道205线沔渡至船形(旅游环线)公路建设工程等进行立项效能督办,主动服务,积极协调,有效调度。以"治理"为手段,切实纠风治乱。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落实纠风责任制,着重解决社会反映强烈、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三)突出宣传教育,崇廉尚洁氛围进一步浓厚。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大堤。始终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实施廉政教育内容"三个纳入",使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由纪委"独抓"转为各方"齐抓",实现"独角戏"到"大合唱"的转变。拓阵地,建设廉政文化基地。充分发挥原有教育基地作用,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积极探索廉政文化"新三进"。按照省纪委部署,全面建设"炎帝陵圣德廉风文化教育基地"。富载体,营造风清气正氛围。积极向外推介炎陵纪检监察工作,200余篇信息和文章被市级以上媒体采用。
  (四)突出严惩腐败,查案综合效果进一步增强。解诉求,维护群众利益。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受理信访举报105件次,本级纪委共收到信访举报50件次,本级直接查办27件次,向下转办23件次,办结率100%。查案子,严惩腐败行为。截止11月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24起,结案20起,其中党纪立案17人,政纪立案5人,大要案件3起,移送司法机关3案3人,涉及副科以上党员干部4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900多万元。执好纪,匡扶公开正义。全年审结案件23件,党纪处分18人,政纪处分5人;经审查恢复党员权利3人,解除行政处3人。
  (五)突出转变作风,队伍执行能力进一步提升。转变干部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县委制定下发《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继续开展"三兴三治转作风、四联四促抓落实"实践活动,着力整治"浅、浮、躁、软、懒、散"等突出问题。严管党员干部。1-11月份,查处违反工作纪律、影响机关形象的行为25起27人次(含副科级以上干部5人次),相继查实了县工商局3名干部违规乱收费问题和霞阳镇3名干部违规取得安置地有关问题。抓牢自身建设。出台《加强内部管理、厉行节约工作规定》,控制和节约行政经费开支。

  四、决算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目前的决算编制过程中尚存在随意调整支出明细科目数据的情况,不能真实反映上级需要的某些指标,部分行政事业部门甚至有抛开账簿做决算报表的情况,对上级制定政策存在干扰因素。
  建议针对账表衔接,加大财务检查力度,维护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原则。

关闭本页打印本页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