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炎陵县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报告
信息来源:炎陵县财政局
访问:次 发布时间:2019-09-23 10:10附件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报告表
(2018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中共炎陵县委政法委员会
部门(单位)名称:中共炎陵县委政法委员会 | 单位负责人:谭新林 | |||||
年末职工人数:11人(人员编制:12 人) | 年末资产总额: 58.08 万元;负债总额: 23.4 万元 | |||||
年度预算收支情况 | 年初预算资金:195.11 | |||||
年度收入总额:301.71 | 年度支出总额:301.71 | |||||
其中: 公共财政拨款:301.71 | 其中: 基本支出:301.71 | |||||
政府性基金拨款: | 项目支出: |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
其他资金: | ||||||
部门职能职责概述 | 中共炎陵县委政法委员会是县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领导、组织、协调、指导政法工作,协助县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负责组织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承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承担县委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 |||||
整体绩效目标 | 目标1:服务建设美丽幸福新炎陵,为炎陵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目标2:确保省市综治、平安先进“两块奖牌”。 目标3:确保特护期、敏感期到市赴省进京“零登记”目标,省、市、县重大活动的安保、信访维稳工作的万无一失。 目标4: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 |||||
部门整体支出 年度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指标1:社会大局和谐稳定①特护期信访维稳“三个零” 做好全国两会信访维稳安保工作,是株洲市唯一全面实现“三个零”(零登记、零非访、零进京)目标的县(市、区)。② 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有力。受理调解各类民间纠纷1119件,调解成功1117件,调解成功率达99.8%,共计开展各类排查4758次,预防矛盾纠纷757件,辖区内未发生“民转刑”案件。落实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制度,奖励案件269件、3090元。③抓好矛盾风险防范处理。积极稳妥化解了重大渉稳信访突出问题10余起。 指标2:平安创建有力推进。①综治管理平台智能升级大提质。按照“资源高度整合、人员高度精简、经费高度节约”的原则,投入近800万元完成“炎陵县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雪亮工程信息中心平台”“公安治安防控中心”“平安城市”“四合一”平台中心建设。②平安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大推进。③政法综治宣传实现广覆盖大传播。充分运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加大“平安炎陵”在县主流媒体的宣传报道力度, 指标3:扫黑除恶利剑高擎。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9.2”专案),侦破涉恶案件6起,抓获涉嫌犯罪分子9人,移送起诉9人。①大力抓宣传发动。全县范围内张贴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通告》。②大力抓机制保障。出台《炎陵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案》,提供坚强有力的机制保障。县委常委会议明确100万的“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经费,提供坚强有力的经费保障。③大力抓工作推进。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九大治安乱源进行了集中整治,查处酒后驾驶23起,打击卖淫嫖娼,行政拘留8人,打击吸毒贩毒处理35人,缴获毒品40余克,打击网络赌博处理20余人次。批准逮捕乱源(非法持枪、寻衅滋事、开设赌场、引诱容留介绍卖淫、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危险驾驶等)案件22件30人,起诉乱源案件22件26人。公开116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召开集中执行兑现大会暨执行联动联席会议,现场兑现执行款1146.4万元。 | ||||
效益指标 | 指标1:服务工作大局,加快推进炎陵建成小康社会。 指标2:平安创建有效,加快推进炎陵实现平安稳定。 指标3:强化队伍建设,实现炎陵政法综治工作新作为。 | |||||
单位自评情况分析及结论 | 1、支出情况分析:年度支出总额301.71万元,支出项目为: ①人员经费开支(工资福利支出)173.22万元;②工作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123.6万元;③资本性支出4.89万元。 各项支出均符合财政预算。 | |||||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2018年炎陵县政法综治工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推进落实“四个关键”指示精神,以建设美丽幸福新炎陵为统揽,全年全县社会大局平安稳定。市信访维稳工作“三无单位”考核第一名,连续14年保持省平安县荣誉。全县政法干警和综治战线全体人员共同努力,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 ||||||
3、自我评价结论:2018年度各项指标完成好,自评为优秀。 | ||||||
存在的问题 | 县委政法委员会是县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办、县维稳办、县委610办四个正科级单位合署办公。还要完成其工作任务,人员和资金还有待增加。 | |||||
改进措施与建议 | 一是合理安排收支预算,严格预算管理。二是规范财务行为,提高会计基础工作质量。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各项财经政策,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的监督。进一步健全机关各项财务制度,严格财经手续,完善经费使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原始票据的合法性、完整性审核,做到票据合法规范,手续完备。三是建设阳光财务,提高资金效益。进一步完善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及重大专项公开工作。使重大项目管理制度更加科学合理,程序更加规范透明,分配更加公平公正,资金更加安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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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口管理业务股室审核意见 | (盖章) | |||||
填报人:谭建军 联系电话:13787812697 填报日期:2019.7.2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备注 | 评价得分 (要求列出计算过程和评分依据) |
投 入 | 目标设定 | 8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3 |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1分; 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1分; ③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1分。 | 3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5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 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1分; ③绩效指标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和计划数相对应,计1分; ④绩效目标和指标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2分。 | 4 | ||||
预算配置 | 12 | 财政供养人员 | 4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4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4分,扣完为止。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 4 | |
“三公经费” | 4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4分;“三公经费”变动率>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4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 | 4 | |||
重点支出 | 4 | 重点支出安排率≥90%,计4分;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 | 4 | |||
过 程 | 预算执行 | 16 | 预算调整率 | 4 | 预算调整率=0,计4分;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 4 |
支出进度 | 4 | 单位基本支出和业务性专项应按季度使用,项目资金的支出应与实施进度一致。每发现一项资金未按进度支出使用扣0.5分,扣完为止。 | 4 | ||||
资金结余 | 4 | 当年无结余,4分; | 4 | ||||
“三公经费” | 4 | 以100%为标准。三公经费控制率≦100%,计4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4 | |||
过 程 | 预算管理 | 16 | 管理制度 | 6 | ①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 | 5 | |
资金使用 | 5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 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5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 | 5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 |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5 | |||
资产管理 | 12 | 管理制度 | 4 | ①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1分; | 部门(单位)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3 | |
资产管理 | 5 | ①资产保存完整; | 部门(单位)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 5 | |||
固定资产 | 3 | 每低于100%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 3 | |||
产 出 | 职责 履行 | 16 |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 10 | ①(重点工作完成件数/重点工作计划件数)*6 ②根据绩效办2013年对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 | ①+②为此项指标考评得分 | 10 |
重点工作质量达标率 | 6 | 质量达标率达到100%,计6分;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 6 | |||
效 果 | 履职 效益 | 20 | 经济效益 | 4 |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建议部门(单位)根据2013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汇总提炼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 | 11 | |
社会效益 | 4 | ||||||
生态效益 | 4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8 | 抽取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各10名进行问卷调查,调查问卷共计得分/1000分*8。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8 | |||
合 计 | 100 | 9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