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报告表
信息来源:炎陵县财政局
访问:次 发布时间:2019-09-23 17:0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报告表
(2018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部门(单位)名称:炎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单位负责人:沈新文 | |||||
年末职工人数: 52 人(人员编制:55人) | 年末资产总额:422.52 万元;负债总额: 78.37 万元 | |||||
年度预算收支情况 | 年初预算资金:538.16 | |||||
年度收入总额:1591.62 | 年度支出总额:1591.62 | |||||
其中: 公共财政拨款:1591.62 | 其中: 基本支出:622.9 | |||||
政府性基金拨款: | 项目支出:968.72 |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 | ||||||
其他资金(上年结余):0 | ||||||
部门职能职责概述 | 为城市建设管理提供保障,负责对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以及对城市违法建筑的管理。行使市容、市貌、户外广告等方面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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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绩效目标 | 目标1:充分发挥学雷锋志愿服务岗功效,践行城市文明行动,为市民提供帮助和服务。 目标2:与门店、企事业单位、学校签订《门前五包责任状》。 目标3::以“减量、提质、美化、有序”为目标,加强户外广告设置的监管和审批力度,逐步建设了霞阳大道、神农大道等门店招牌示范街。 | |||||
部门整体支出 年度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指标1:环境卫生扩面、提质、增效。改革创新,发挥“鲶鱼效应”,提升环卫作业水平,“三清” (清扫、清洗、清运)全面实行公司化运营;二是清扫保洁提质 扩面。新接管了康乐大道、炎陵东路延伸段、南进城口、兴民路、石玉村主干道等道路清扫保洁,新增面积 5.4 万平方米,总清扫保洁面积已达 142 万平米;三是生活垃圾清运提质增速。强化垃圾收集点满溢情况报告制度,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日均处理垃圾约 55 吨,全年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约 2.2 万吨(含代运乡镇)。 指标2:疏导区便民、规范、活商。以实施《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为契机,着力啃下拆违控违、户外广告、车辆停放、占道经营、建筑垃圾管控等“五块硬骨头”,使市容市貌更加有序, 环境卫生更加整洁,城管执法更加文明。以县城控制性详规为依据,拆违控违 3780 平方米;着力瞄准城区高炮、屋顶、立架、墙体、公交站牌、护栏、单位(社区)公益宣传栏、社会公共信息宣传栏、大型电子显示屏等九大类户外广告进行了专项整治, 共集中拆除户外广告935处 8120平方米;清理“牛皮癣”15114张、横幅广告 230 条,“不雅商业广告”54 处。目前,城区主次干道和重点区域已全部实现了“一店一牌”,确保了城区公益广告占有率达到了30 %。 指标3:打好脱贫摘帽攻坚战。全局上下认真做好三个帮扶村的脱贫攻坚工作,精细、精准落实帮扶措施,助力贫困村增收和贫困户脱贫,全力做好迎接“国检”工作;打好安全防范攻坚战。层层压实安全责任,时刻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 ||||
效益指标 | 指标1:完善联合巡查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了与国土、规划、各乡镇的联络协调,对县城规划范围内的所有辖区进行定期巡查,从而不断推进巡查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微信互动平台,将国土、规划、霞阳、拆违等部门工作人员加入微信群,进行信息共享。 指标2:灯饰管理转型升级。一是路灯数量的摸底和电费基数的测算:1.确定了城区公共照明路灯2476盏、太阳能路灯611盏、景观灯800余盏、亮丽工程99处。2.确定了电费基数每盏每小时0.231度。二是城区节能改造工作已完成,共改造路灯2345盏、智能控制中心也已建成。三是完成了炎帝陵牌坊至炎帝陵游客服务中心太阳路灯320盏。四是完成了城区重建路灯的摸底和实地测量工作。 指标3:行政审批规范、优质、高效。一是“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全面落实,行政审批事项 实现了“一站式”“一次性”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一窗集成办理;二是全面梳理、公布群众和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 9 项,重点推进行政审批改革,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简化审批流程;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人性化管理,合理设置疏导区,有序规范年货、瓜果、苗木、早(夜)市摊点等。积极主动统筹协调做好 2018 年“炎陵黄桃专业市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 |||||
单位自评情况分析及结论 | 1、支出情况分析: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①基本支出6229048.02,主要是用于城管局机关及执法大队和拆违大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②项目支出9687220.66元,是城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主要是垃圾场运营费及路灯电费、路灯建设和维护费。 2、2018年年度“三公”经费合计支出98042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元(公务用车4辆,含执法车3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与加油。公务接待费 38042元(接待批次115次,人数955人),因公出国(境)0元。三公经费与2017年相比,增加22233.77元,增长29.3%。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区域加大,职能增加,城市照明及执法执勤用车量加大,燃料费及维修费用有所增加。 3、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城管局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80.85元。 4、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2 批次,支出总额 12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 |||||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以实施《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为契机,着力啃下拆违控违、户外广告、车辆停放、占 道经营、建筑垃圾管控等“五块硬骨头”,使市容市貌更加有序, 环境卫生更加整洁,城管执法更加文明。以县城控制性详规为依据,拆违控违 3780 平方米;着力瞄准城区高炮、屋顶、立架、墙体、公交站牌、护栏、单位(社区)公益宣传栏、社会公共信息宣传栏、大型电子显示屏等九大类户外广告进行了专项整治, 共集中拆除户外广告935处 8120平方米;清理“牛皮癣”15114张、横幅广告 230 条,“不雅商业广告”54 处。目前,城区主次干道和重点区域已全部实现了“一店一牌”,确保了城区公益广告占有率达到了30%。建设前期工作,在人行道新增施划非机动车位 2600 余个,进一步规范了城市广场、人行道及管理范围内公共区域违法违规停放车辆行为;疏堵结合,持续加大中心城区重点部位早夜市摊点、占道经营的管控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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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我评价结论:2018年度各项指标完成良好,自评为优秀。 | ||||||
存在的问题 | 年初预算和决算数相差比较大。 | |||||
改进措施与建议 | 一是合理安排收支预算,严格预算管理。按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使预算更加切合实际。进一步细化预算,严格执行,增强预算约束意识,提高科学化、精细化预算管理水平。二是规范财务行为,提高会计基础工作质量。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各项财经政策,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的监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健全机关各项财务制度,严格财经手续,完善经费使用内部控制制度。三是建设阳光财务,提高资金效益。进一步完善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及重大专项公开工作。使重大项目管理制度更加科学合理,程序更加规范透明,分配更加公平公正,资金更加安全高效。 | |||||
归口管理业务股室审核意见 | (盖章) |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备注 | 评价得分 (要求列出计算过程和评分依据) |
投 入 | 目标设定 | 8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3 |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1分; 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1分; ③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1分。 | 3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5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 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1分; ③绩效指标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和计划数相对应,计1分; ④绩效目标和指标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2分。 | 5 | ||||
预算配置 | 12 | 财政供养人员 | 4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4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4分,扣完为止。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 (52人/55人)*100%=94.5%
4 | |
“三公经费” | 4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4分;“三公经费”变动率>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4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 | (98042-75808)75808*100%=0.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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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支出 | 4 | 重点支出安排率≥90%,计4分;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 | (9687220/9687220)*100%=100%
4 | |||
过 程 | 预算执行 | 16 | 预算调整率 | 4 | 预算调整率=0,计4分;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 4 |
支出进度 | 4 | 单位基本支出和业务性专项应按季度使用,项目资金的支出应与实施进度一致。每发现一项资金未按进度支出使用扣0.5分,扣完为止。 | 4 | ||||
资金结余 | 4 | 当年无结余,4分; | 4 | ||||
“三公经费” | 4 | 以100%为标准。三公经费控制率≦100%,计4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4 | |||
过 程 | 预算管理 | 16 | 管理制度 | 6 | ①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 | 6 | |
资金使用 | 5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 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5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 | 5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 |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5 | |||
资产管理 | 12 | 管理制度 | 4 | ①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1分; | 部门(单位)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4 | |
资产管理 | 5 | ①资产保存完整; | 部门(单位)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 5 | |||
固定资产 | 3 | 每低于100%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 (4221475/4221475 )*100%=100% 3 | |||
产 出 | 职责 履行 | 16 |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 10 | ①(重点工作完成件数/重点工作计划件数)*6 ②根据绩效办2013年对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 | ①+②为此项指标考评得分 | 10 |
重点工作质量达标率 | 6 | 质量达标率达到100%,计6分;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 6 | |||
效 果 | 履职 效益 | 20 | 经济效益 | 4 |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建议部门(单位)根据2013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汇总提炼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 | 12 | |
社会效益 | 4 | ||||||
生态效益 | 4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8 | 抽取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各10名进行问卷调查,调查问卷共计得分/1000分*8。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8 | |||
合 计 | 100 | 9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