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环境监测专项支出绩效报告
信息来源:炎陵县财政局
访问:次 发布时间:2019-09-23 08:33国家功能区转移支付安排
环境监测工作性专项支出绩效报告
(2018年)
为切实做好2018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强化绩效理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株洲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株财发〔2018〕3号)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要求,现将我局国家功能区转移支付安排的环境监测工作性专项2018年度预算支出绩效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了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考核县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推动考核工作顺利进行,确保考核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可靠,在省财政的大力支持下,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中,专项安排了部分资金用于考核县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主要用于监测仪器设备的运行使用、维护和更新。以及充实加强监测站机构、人员力量,抓好监测业务用房建设,督促仪器设备的稳定运行和数据真实有效,使项目在县域环境质量考核等工作中真正发挥效益。项目资金为工作性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监测站监测仪器设备运行使用、维护和更新,以及监测站的工作经费。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2018年环境监测工作资金财政预算40万元,年终结算财政拨付资金39.97万元。
2、支出情况:空气自动监测站的运行与维护10万元。监测仪器设备购置及维修10万元,试剂购置及办公费用及人工费用19.97万。
3、环境监测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创建项目资金的使用严格遵守《湖南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专款专用,设立专帐核算。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炎陵县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6人,每月对全县地表水6个断面进行采样分析,随时掌握我县地表水变化情况。在县环保局设有一个降雨监测点,做的逢雨必测。
2、空气自动站实现与省站、国家总站联网、并实时向社会公布数据。为了保证空气自动站正常有效运行,确保每月有效监测天数大于27天,每天有效监测时间大于21小时,我站委托武汉天虹公司进行大气自动站运维,同时按省站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环境质量信息,实时向省站空气监测平台传输数据为契机,积极筹措资金,与武汉雷特公司签订软件服务合同,将炎陵县大气自动站监测数据实时向省站传输并向社会发布。目前正在完成空气自动站上收准备工作,确保年底顺利完成空气自动站上收工作。我县环境气质量2018年全市第一,1至12月环境空气质量全省排名第二,空气优良天数占96.7℅.
3、根据省环保厅十三五水质监测断面设置,我县有三个水质监测断面,其中有一个为饮用水监测断面(泵房断面),过境监测断面(太和断面)、控制断面(晏公潭断面)。按照监测规范要求,我站每月对三个断面进行环境质量监测或送样到株洲市境监测中心站进行分析,通过监测数据显示,我县各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水质标准,达标率100%
4、根据炎陵县污染源的实际情况,结合市监测站对污染源监测的要求,年初制定了全县污染源监测计划并抓好落实,对全县所有工业企业进行了监督性监测,共获得有效监测数据400多个,发现超标情况及时反馈给环境管理部门,切实为环境管理工作做好服务。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国控重点污染源及涉重金属企业的监测,并及时上报监测结果
5、我站承担了生态考核百分之九十的工作,为了每年获得更多的生态补偿资金,严格按照考核要求进行地表水、饮用水、大气、污染源进行监测,及时收集各部门资料进行整理,按时进行上报。2018年我县获得生态转移支付资金为4711万元。开展农村生态监测2018年我站对星光村、坳头村、炎陵村的地下水、环境空气、土壤等进行采样监测。
四、项目绩效情况
2018年炎陵县环境气质量2018年全市第一,1至12月环境空气质量全省排名第二,空气优良天数占96.7℅。2018年年我县获得生态转移支付资金为4711万元。2018年我站2018年我站对星光村、坳头村、炎陵村的地下水、环境空气、土壤等进行采样监测。2018年我县各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水质标准,水质比去年有所提升。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介于在工作中资金的使用存在的一些问题,我们特加以说明并提出相关改善方法:
1、积极监督,保证资金使用“专”。
(1)、细化资金管理办法。更加合理的使用好资金。
(2)、落实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专人、专户、专帐”。负责组织实施具体项目的业主,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要求,明确建设项目法人,建立职责明确的责任制度。按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项目资金管理和核算工作,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资金管理、会计工作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提出建议
建议上级部门加大各项硬件装备配备及专项资金的支持力度,按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中的考核办法,按要求拨付监测经费,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炎陵县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环境保护监测站标准化建设。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
2019年7月
附件2 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18年度) | |||||||||
项目名称 | 国家功能区转移支付安排环境监测建专项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唐国军13037330501 | ||||||
主管部门 | 炎陵县环境保护局 | 实施单位 | 炎陵县环境监测站 | ||||||
资金情况 (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40 | 39.97 | 99.92% | ||||||
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 39.97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实际值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空气自动站实现与省站联网、并实时向社会公布数据开展大气、水质、噪声的常规监测,对降雨进行逢雨必测,全年共获得有效监测数据4600多个 | 每月27天,全年共获得有效监测数据4600个。 | 4600 | |||||
质量指标 | 确保监测数据真实有效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按考核指标完成时间 | 2018年 | 2018年完成 | ||||||
成本指标 | 服务类 | 100万元 | 100万元 |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 100% | 100%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长期 | 长期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100% | 100% | ||||||
附件2 | |||||||
生态乡镇创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说明 | 评价标准 | 自评分 | |
投入 (20分) | 项目立项(15分) | 项目立项规范性 | 5 | 1、项目立项是否符合立项原则、立项重点和申报要求;2、项目专家论证和项目集体决策程度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等。 | 1、项目立项符合立项原则、立项重点和申报要求的,各得1分,否则不得分,共计3分;2、专家论证和集体决策符合规定的,各得1分,否则不得分,共计2分。 | 5 |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5 | 1、项目预期成果目标是否明确具体,依据是否充分与合理;2、主要实物工作量安排是否科学合理;3、总体目标与年度目标设定是否合理。 | 1、预期目标明确具体,合理可行得2分;基本可行1分,不可行0分;2、工作量安排合理得2分,基本合理1分,不合理0分;3、项目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设定合理合理得1分,否则不得分。 | 5 | |||
项目设计合理性 | 5 | 1、设计依据是否充分,与立项论证意见是否有机结合;2、操作方案是否可行,工作部署是否科学;3、主要实物工作量安排是否合理;4、项目经费预算是否合理可行。 | 1、设计依据充分,并与立项论证意见有机结合,得1分,否则扣0.5-1分;2、操作方案是否可行,工作部署科学,得1分,否则扣0.5-1分;3、主要实物工作量安排合理,得2分,否则扣0.5-1分;4、项目经费预算合理可行.得1分,否则扣0.5-1分。 | 5 | |||
资金落实 (5分) | 资金 到位率 | 3 | 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 以预算文件为准,专项资金和配套资金全部到位得3分,资金到位率每降低10%扣1分。 | 3 | ||
到位 及时率 | 2 | 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 以预算文件日期为准,资金在1个月内到位得2分,资金每推迟1个月份扣1分。 | 2 | |||
过程 (30分)
| 业务管理(10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3 | 1、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2、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完整健全。 | 1、制定相应业务管理制度的,得2分;2、业务管理制度完整健全的,得1分。1、是,得2分,否则得0分; | 3 |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5 | 1、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2、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3、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4、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 1、是,得2分,否则得0分;2、手续完备的得1分,否则得0分;3、资料齐全及时归档得2分,否则得0分。 | 5 | |||
项目质量可控性 | 2 | 1、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2、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 | 1、是,得1分,否则得0分;2、是,得1分,否则得0分。 | 2 | |||
财务管理(20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5 | 1、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 项目承担单位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健全,内容不违背国家和省级相关制度得5分;基本健全得3分;没有制度得0分。 | 5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10 | 1、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2、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3、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认证;4、是否符合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5、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1、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得2分,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但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得1分,否则不得分;2、有完整审批程序得2分,否则不得分;3、是,得2 分,否则不得分;4、是,得2分,否则不得分;5、每发现所列任何一种情况扣1分,2分扣完为止。 | 10 | |||
财务监控有效性 | 5 | 1、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2、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 | 1、有,得2分,否则不得分;2、是,得3分,否则不得分。 | 4 | |||
产出 (50分 ) | 项目产出(25分) | 主要工作量完成率 | 10 | 以项目设计、预算的主要实物工作量为基础,与实际完成的实物工作量进行比较。 | 按设计、预算要求完成工作量得10分,没达到设计、预算的工作量要求扣1-10分。 | 10 | |
完成 及时率 | 5 | 以项目预算文件下达日期为工作起点,评价项目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的及时性。 | 以预算文件下达为工作量完成的起始时间,工作量完成进度与时间进度同步得5分,不同步扣1-5分。 | 5 | |||
工作质量达标率 | 5 | 根据项目验收结论,评价项目建设的工作质量的优劣。 | 1、项目验收质量优良得4-5分;2、项目验收质量合格得3-4分;3、项目验收质量不合格得0分。 | 5 | |||
成本 节约率 | 5 | 1、评价项目是否出现超支现象;2、有无工作量报废引起的成本支出。 | 1、出现超支现象扣3分,否则不扣分;2、有所列情况扣2分,否则不扣分。 | 5 | |||
项目效益(25分) | 社会效益 | 15 | 项目是否有助于改善城市的人居环境,改变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 | 未来能有效有助于改善城市的人居环境,改变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得12-15分,其它情形扣1-15分。 | 15 | ||
可持续 影响 | 10 | 项目是否有助于改善城市的人居环境,改变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 | 项目实施后,有可持续潜力,代表未来行业的发展方向得10分,其它情况扣1-10分。 | 10 | |||
合计 | 100 | 9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