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生态创建专项支出绩效报告
信息来源:炎陵县财政局
访问:次 发布时间:2019-09-23 08:34国家功能区转移支付安排
生态乡镇创建专项支出绩效报告
(2018年)
为切实做好2018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强化绩效理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株洲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株财发〔2018〕3号)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要求,现将我局国家功能区转移支付安排的生态乡镇创建工作性专项2018年度预算支出绩效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省下达炎陵县2018年度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农环资金用于精准扶贫)为105万元。该项目为炎陵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内容,项目自2015年8月起分三年实施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民群众生活质量为重点,构建持续、有效的农村环保工作机制和运行体系,提高村民的环保意识,促进广大农村居民积极参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农村环境面貌根本性转变。项目重点开展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涉及范围为水口镇、中村瑶族乡2个乡镇10行政村12812人(其中贫困村4个,贫困人口5200人),项目完成后,项目区饮用水卫生合格率≥95%,生活污水处理率≥70%,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80%。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2018年创建项目工作资金财政预算10万元,支出10万元,主要是项目办公用品的购买及宣传资料的购买、以及下乡督查、年度考核工作的支出。
2、创建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创建项目资金的使用严格遵守《湖南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专款专用,设立专帐核算。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前期准备。炎陵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由县发改立项公开招投标,项目采取EPC总承包模式,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承包公司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进行负责。项目于2015年7月启动,2016年10月完成项目试点工作,12月完成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投标工作后全面实施。
(二)组织过程。按照省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炎陵县精心组织实施,全力加快推进。
1.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成立了县长任组长的县农环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从相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建县整治办,负责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督察、考核及项目实施。组织召开了到村一级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动员大会,通过编制工作简报,开展农环整治工作点评等,有序推进农环整治工作。乡镇、村均相应成立了农环整治工作机构、队伍,制定了工作方案、考核办法及工作制度。
2.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制订了农环整治工作方案、宣传方案和考核办法,明确部门及乡镇职责,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政绩考核内容。并与乡镇和相关部门签订了责任书,将工作目标和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形成了主要领导重点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多级联动,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3.广泛宣传,促进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主导是政府,主体是农民。我县通过县电视台、县政府公众信息网、手机报及QQ群、微信群等媒体平台,以及制作大型固定宣传标语及宣传栏、编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宣传资料发放到户等开展多形式的宣传,调动广大农民投身农村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动农民群众对直接受益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通过自身努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建设美好家园。同时,通过乡规民约、向村民发放“倡议书”、“ 一封信”和“宣传年历”、评比“星级文明卫生户”等方式,引导农民群众自觉爱护环境、培养讲究卫生的良好文明习惯。
4.强化措施,有序推进。各乡镇(场)、园区、景区均成立了农环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本辖区农环整治工作方案,经常性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农环整治工作。根据县整治办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各阶段整治重点和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对集镇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对辖区内主要道路、河流、水库、饮用水源及村组主要道路、沟渠的环境卫生进行了集中整治。乡镇、村、组干部亲力亲为,组织集中开展环境整治大行动,对卫生死角、陈年垃圾、牛皮癣、陈旧广告等进行大清理;对集镇区道路进行了提质改造,完善了环卫设施设备;加强了集镇区市容市貌管理及卫生保洁,部分乡镇实行了市场化运作;建立健全了长效工作机制,抓农环整治工作成为新常态。
5.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县整治办每月在全县开展一次明检和一次暗查,根据县整治办每月制定的考核细则对乡镇(场)、园区景区实行月考核、季排名,排名第一的奖励一万元,排名末位的处罚一万元,奖惩兑现。督促考核单位积极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对全县所有乡镇分两类,根据季度考核得分累加得出年终排名,分等次进行“以奖代补”,年度奖补资金280万元。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三)分析评价。通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项目实施,农村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提升,农村环境面貌大为改观。
1.环保意识显著增强,农环整治工作成为乡村干部自觉履行的责任,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的自愿行动,爱护环境、讲究卫生成为广大农民的生活习惯,农环整治工作深入人心。
2.环境质量有效提升。深入开展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排污行为,饮用水源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推进农户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完善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立垃圾收集、转运、无害化焚烧系统,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完善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网建设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推行分户建化粪池+人工湿地为主的处理方式,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规范养殖行为,加强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农村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3.长效机制日趋完善。乡(镇)、村级均成立了整治工作机构,完善了环境卫生保洁及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充实优化了清运保洁队伍,保洁员优先聘用当地有劳动能力、责任心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乡镇保洁员队伍建档立卡贫困户近60%。实行保洁网格化管理。并经常性组织村民开展各项整治行动。同时,县对乡(镇)、乡(镇)对村定期实施考核,实行“以奖代补“,兑现奖惩。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我们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整治目标、范围、内容,探索了一条适合当地的整治模式。在工作成效取得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村环境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农村污染源点多面广,治理难度较大;三是污染治理及环保基础设施投入不足,资金压力大。
下一步,我县将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持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建议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的扶持力度,使农环整治项目发挥长远效益。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
2019年7月23日
附件2 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18年度) | |||||||||
项目名称 | 国家功能区转移支付安排生态乡镇创建专项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万文华 | ||||||
主管部门 | 炎陵县环境保护局 | 实施单位 | |||||||
资金情况 (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10 | 10 | 100% | ||||||
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 10 | 10 | 100%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实际值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饮用水卫生合格率≥95%,生活污水处理率≥70%,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80%;其他村庄,饮用水卫生合格率≥90%,生活污水处理率≥60%,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70% | 饮用水卫生合格率≥95%,生活污水处理率≥70%,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80%;其他村庄,饮用水卫生合格率≥90%,生活污水处理率≥60%,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70% | 饮用水卫生合格率≥95%,生活污水处理率≥70%,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80%;其他村庄,饮用水卫生合格率≥90%,生活污水处理率≥60%,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70% | |||||
质量指标 | |||||||||
时效指标 | 按考核指标完成时间 | 2018年 | 2018年完成 | ||||||
成本指标 | 工程与服务 | 18000万元 |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村民的环保意识,促进广大农村居民积极参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农村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 提高村民的环保意识,促进广大农村居民积极参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农村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 |||||||
生态效益指标 | 成为“村庄整洁美丽,地洁水清山绿,宜居宜业宜游”的新农村。 | 成为“村庄整洁美丽,地洁水清山绿,宜居宜业宜游”的新农村。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长期 | 长期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 | 满意 | ||||||
附件2 | |||||||
生态乡镇创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说明 | 评价标准 | 自评分 | |
投入 (20分) | 项目立项(15分) | 项目立项规范性 | 5 | 1、项目立项是否符合立项原则、立项重点和申报要求;2、项目专家论证和项目集体决策程度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等。 | 1、项目立项符合立项原则、立项重点和申报要求的,各得1分,否则不得分,共计3分;2、专家论证和集体决策符合规定的,各得1分,否则不得分,共计2分。 | 5 |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5 | 1、项目预期成果目标是否明确具体,依据是否充分与合理;2、主要实物工作量安排是否科学合理;3、总体目标与年度目标设定是否合理。 | 1、预期目标明确具体,合理可行得2分;基本可行1分,不可行0分;2、工作量安排合理得2分,基本合理1分,不合理0分;3、项目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设定合理合理得1分,否则不得分。 | 5 | |||
项目设计合理性 | 5 | 1、设计依据是否充分,与立项论证意见是否有机结合;2、操作方案是否可行,工作部署是否科学;3、主要实物工作量安排是否合理;4、项目经费预算是否合理可行。 | 1、设计依据充分,并与立项论证意见有机结合,得1分,否则扣0.5-1分;2、操作方案是否可行,工作部署科学,得1分,否则扣0.5-1分;3、主要实物工作量安排合理,得2分,否则扣0.5-1分;4、项目经费预算合理可行.得1分,否则扣0.5-1分。 | 5 | |||
资金落实 (5分) | 资金 到位率 | 3 | 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 以预算文件为准,专项资金和配套资金全部到位得3分,资金到位率每降低10%扣1分。 | 3 | ||
到位 及时率 | 2 | 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 以预算文件日期为准,资金在1个月内到位得2分,资金每推迟1个月份扣1分。 | 2 | |||
过程 (30分)
| 业务管理(10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3 | 1、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2、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完整健全。 | 1、制定相应业务管理制度的,得2分;2、业务管理制度完整健全的,得1分。1、是,得2分,否则得0分; | 3 |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5 | 1、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2、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3、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4、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 1、是,得2分,否则得0分;2、手续完备的得1分,否则得0分;3、资料齐全及时归档得2分,否则得0分。 | 5 | |||
项目质量可控性 | 2 | 1、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2、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 | 1、是,得1分,否则得0分;2、是,得1分,否则得0分。 | 2 | |||
财务管理(20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5 | 1、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 项目承担单位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健全,内容不违背国家和省级相关制度得5分;基本健全得3分;没有制度得0分。 | 5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10 | 1、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2、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3、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认证;4、是否符合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5、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1、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得2分,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但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得1分,否则不得分;2、有完整审批程序得2分,否则不得分;3、是,得2 分,否则不得分;4、是,得2分,否则不得分;5、每发现所列任何一种情况扣1分,2分扣完为止。 | 10 | |||
财务监控有效性 | 5 | 1、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2、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 | 1、有,得2分,否则不得分;2、是,得3分,否则不得分。 | 4 | |||
产出 (50分 ) | 项目产出(25分) | 主要工作量完成率 | 10 | 以项目设计、预算的主要实物工作量为基础,与实际完成的实物工作量进行比较。 | 按设计、预算要求完成工作量得10分,没达到设计、预算的工作量要求扣1-10分。 | 10 | |
完成 及时率 | 5 | 以项目预算文件下达日期为工作起点,评价项目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的及时性。 | 以预算文件下达为工作量完成的起始时间,工作量完成进度与时间进度同步得5分,不同步扣1-5分。 | 5 | |||
工作质量达标率 | 5 | 根据项目验收结论,评价项目建设的工作质量的优劣。 | 1、项目验收质量优良得4-5分;2、项目验收质量合格得3-4分;3、项目验收质量不合格得0分。 | 5 | |||
成本 节约率 | 5 | 1、评价项目是否出现超支现象;2、有无工作量报废引起的成本支出。 | 1、出现超支现象扣3分,否则不扣分;2、有所列情况扣2分,否则不扣分。 | 5 | |||
项目效益(25分) | 社会效益 | 15 | 项目是否有助于改善城市的人居环境,改变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 | 未来能有效有助于改善城市的人居环境,改变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得12-15分,其它情形扣1-15分。 | 15 | ||
可持续 影响 | 10 | 项目是否有助于改善城市的人居环境,改变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 | 项目实施后,有可持续潜力,代表未来行业的发展方向得10分,其它情况扣1-10分。 | 10 | |||
合计 | 100 | 9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