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人民法院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信息来源:炎陵县财政局 作者:财政局
访问:次 发布时间:2017-08-20 15:53炎陵县人民法院
2016年度专项资金支出绩效报告
一、项目的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炎陵县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属县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法院机关内设14个庭、室、队,下辖王家渡人民法庭、水口人民法庭2个基层法庭。人员编制65人,现有人员60人,其中在职58人,离岗休息2人,人提前退休1人,退休22人,现有机动车辆10辆。
(二)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炎陵县人民法院根据省高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的要求采购了执行指挥系统及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项目。
随着社会的发展,加强移动执行能力、提高执行响应速度是法院执行部门的迫切需求,法院需要紧紧依托信息技术手段,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模式,全面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努力建设法院上下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反应快捷的执行指挥体系。将传统对讲、固话、普通手机、智能手机相互融合,实现融合对讲和快速协同作业的功能,同时支持强降噪功能,能够有力保障各种嘈杂环境下的通信畅通,有效保障了法院干警在执行过程中与上级指挥信息沟通。
执法现场部署移动手持终端、车载终端、PAD、智能手机等各类终端设备,将现场情况实时拍摄成视频,将视频画面投到大屏幕上,指挥中心可以形象、具体的了解现场的状况,上级领导和指挥中心实时了解一线执法过程,以便于指挥人员可以作出正确的指挥。
执法现场部署移动手持终端、车载终端、PAD、智能手机等各类终端设备,将现场情况实时拍摄成图片,并将图片回传到指挥中心,使指挥中心了解到现场情况,系统自动保存图片信息,方便指挥人员的后续查看。
展示所有移动用户位置、系统资源、用户移动轨迹等信息,指挥中心可以实时查看执法人员的位置信息,还可以动态建组、统一调度,实现可视化调度。
在智能手机和移动手持终端中安装客户端软件,使智能手机和移动手持终端变成具有环境侦听功能的终端设备,开启侦听功能时,现场执行人员不拿出手机、手持终端的情况下,也能将现场会话信息回传到指挥中心,使指挥中心了解到执法现场情况,使整个侦听过程具有较高的隐蔽性,指挥中心还可根据需求将现场信息存储到系统中。
将音视频信息存储到系统中,并支持灵活的录制文件的检索、播放、调用、删除、转存等文件管理功能,实现对存储信息的管理功能。录音存储功能保证了系统对有用信息的数据存储,以便事后的查证。通过指挥中心的会议调度功能,快速实现任意成员之间的会议通话功能,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方便各成员之间的相互沟通、了解情况。有利于移动执法的快速实施,问题事故的现场解决。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执行指挥系统采购项目总投入840170元,其中县财政拨入专项资金380000元,其他460170元由中央转移支付装备款采购。执行指挥系统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先对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申报、审核、报批、招标、投标、评标、验收、结算、归档等相关工作。2016年3月执行指挥系统已采购到位,完成安装测试,已经投入使用。财政拨入的380000元全部用于执行指挥系统。
三、项目绩效情况
执行指挥中心的成立对于实现执行权公正、高效运行,加强执行联动建设,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以及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提高了法院执行工作快速反应能力,进一步推动了法院执行信息化建设,标志着法院在“智慧执行”迈上了新的起点。
炎陵县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2日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17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炎陵县人民法院
部门(单位)名称:炎陵县人民法院 | 单位负责人:刘永初 | ||||
年初职工人数: 61 人,人员编制: 65 人 | |||||
年度预算收支情况(万元) | 年初预算资金:755 | ||||
按收入性质分: | 按支出性质分: | ||||
其中:公共财政拨款:675 | 其中: 基本支出:755 | ||||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80 | 项目支出: | ||||
政府性基金拨款: | 其他支出: |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 ||||
其他资金: | |||||
部门职能职责概述 | 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属县一级预算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一)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二)审理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告诉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四)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执行死刑案件。 | ||||
整体绩效目标 | 目标1:始终围绕一个中心——服务全县经济发展。目标2:始终把握一个重点——推进平安炎陵建设。 目标3:始终紧扣一个主题——确保司法公正高效。 目标4:始终坚持一个根本——努力践行司法为民。 目标5:始终攻克一个难点——稳妥推进司法改革。 目标6:始终抓住一个关键——强化法院队伍建设。 | ||||
部门整体支出 年度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指标1(部门重点支出占部门整体支出的比例):70% 指标2(三公经费增减率):(620000-1029996)/1029996*100%=-39.8% 指标3(部门整体支出支付进度):50% 指标4(结转结余资金增减率):为0 指标5(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已按时按质进行了公开。 指标6(政府采购执行率):严格按政府采购执行,执行率100%. 指标7(重点工作办结率):100%。 | |||
效益指标 | 2017年,炎陵县人民法院在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监督、支持下,以党的十八大和系列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题,忠实履行人民法院职责,截止 今年上半年,我院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问题和困难。一是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凸显期,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期望值与现阶段法院的实际司法能力还有较大的差距,部分法官把握社会难点、热点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二是“执行难”问题虽有所缓解,但仍存在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查、协助执行人难求的困境。 | ||||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 (盖章) | ||||
填报人: 何玲 联系电话:13574246990 填报日期:
附件2-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说明
1、填报单位(盖章):加盖具体填报单位公章。
2、年度:填写编制部门预算所属的年份。
3、收入性质分类:按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政府性基金拨款、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和其他资金五类分项选择填列。
4、支出性质分类:按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其他支出三类分项选择填列。
5、部门职能职责概述:简要描述本部门的主要职能职责。
6、整体绩效目标:预算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绩效考核个性指标任务、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主要考核任务或本部门发展规划,描述年度内部门使用预算资金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7、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指标: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指标是对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细化和量化,主要包括:
(1)产出指标:反映部门根据既定目标计划完成的产品和服务情况,如部门重点支出占部门整体支出的比例、三公经费增减率、部门整体支出支付进度、结转结余资金增减率、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政府采购执行率、重点工作办结率等,视部门情况自行增减量化指标。
(2)效益指标:反映与既定绩效目标相关的、部门整体支出预期结果的实现程度和影响,包括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
(3)实际操作中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具体内容,各部门可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需要,在上述指标中选取或做另行补充。
附件3-1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2017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专项名称 | | 专项属性 | 延续专项□ 新增专项□ | ||||||
部门名称 | | 资金总额(万元) | | ||||||
部门相应职能职责概述 | |||||||||
专项立 项依据 | | ||||||||
专项实施 进度计划 | 专项实施内容 | 计划开始时间 | 计划完成时间 | ||||||
1、 | | | |||||||
2、 | | | |||||||
…… | |||||||||
专项长期 绩效目标 | |||||||||
专项年度 绩效目标 | |||||||||
专项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备注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 | ||||||
质量指标 | | | |||||||
时效指标 | | | |||||||
成本指标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 | |||||||
专项实施 保障措施 | 为确保专项实施而制定的制度和措施,如成立的专门管理机构、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办法、工作措施(方案、规划)等。 | ||||||||
财政部门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报告表(2016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炎陵县人民法院
部门(单位)名称:炎陵县人民法院 | 单位负责人:刘永初 | |||||
年末职工人数: 61 人(人员编制: 65 人) | 年末资产总额:2500 万元;负债总额:286 万元 | |||||
年度预算收支情况(万元) | 年初预算资金:784 | |||||
年度收入总额:1539.3 | 年度支出总额:1405.3 | |||||
其中: 公共财政拨款:1539 | 其中: 基本支出:1377.3 | |||||
政府性基金拨款: | 项目支出:28 |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 |||||
其他资金:0.3 | ||||||
部门职能职责概述 | 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属县一级预算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一)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二)审理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告诉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四)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执行死刑案件。 | |||||
整体绩效目标 | 目标1:强化大局意识,发挥审判职能。目标2:推进司法改革,完善运行机制。 目标3:狠抓审判管理,规范司法行为。 目标4: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目标5:坚持从严治院,加强队伍建设。 | |||||
部门整体支出 年度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指标1:刑事审判促进社会稳定。2016年,我院审结刑事案件81件,当庭宣判率100%,人民陪审员参审率100%,案件服判息诉率96.2%。坚持开展“三打八创”活动,依法审结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涉案金额达800万元的邓某等串通投标案。 指标2:调判结合化解民商事纠纷。2016年度,民商事案件审结678件,调解撤诉率48.2%。坚持调解优先,审理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案件;坚持快审快结审理劳动争议、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及时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村集体收益分配、与民生问题密切关联的纠纷案件,坚决防止案件久拖不决,当判则判。依法慎重处理好各类群体性纠纷,如稳妥审结了涉和一公司系列案件,截止12月4日,受理和一系列案件29件,涉案标的额2.52亿元,已结案23件。 指标3:依法履职服务法治建设。行政审判既注重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又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4件,非诉执行4件。 指标4:多措并举加大执行力度。2016年,执行案件新收437件,执结422件(含旧存),执行标的到位率39.17%,执结标的额达3400余万元。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投入80余万元新建成执行指挥中心;利用司法查控系统查控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车辆、房地产等个人财产信息共500余件。加大执行曝光力度,借助法院门户网站、法院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将206名被执行人身份信息予以曝光,首日微信平台阅览量超过2万人次。邀请人大代表参与一起行为执行案件的调解工作。 指标4:开展“三进三促”活动,服务社会发展大局。深入基层,精准扶贫。深入企业,排忧解难。深入项目,优化环境。 | ||||
效益指标 | 指标1: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指标2:开展“三进三促”活动,服务社会发展大局 指标3:加强法院自身建设,践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 |||||
单位自评情况分析及结论 | 1、支出情况分析: (一)本年支出14053816.3元,其中: (1)人员经费4152594元; (2)公用经费7568418.51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45121.12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1287682.67元。 (二)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51033.48元。其中: 1、基本支出13771033.48元; 2、项目支出280000元 (三)三公经费决算支出1013892.93元,其中: 1、公务接待费519958.31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3934.62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8573318.36元。 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 |||||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2016年以来,炎陵县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充分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准确把握司法体制改革正确导向,忠实履行司法职责,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全面建设美丽幸福新炎陵提供司法服务。全院共受理案件1217件,审执结1218件(含旧存)。 | ||||||
2、自我评价结论:2016年度各项指标完成良好,自评为优秀。 | ||||||
存在的问题 | 不可比因素的原因:涉和一公司案件的增加,致使非税收入增加,导致资金年底结余。 | |||||
改进措施与建议 | 一是合理安排收支预算,严格预算管理。按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使预算更加切合实际。进一步细化预算,严格执行,增强预算约束意识,提高科学化、精细化预算管理水平。二是规范财务行为,提高会计基础工作质量。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各项财经政策,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的监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健全机关各项财务制度,严格财经手续,完善经费使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原始票据的合法性、完整性审核,做到票据合法规范,手续完备。三是建设阳光财务,提高资金效益。进一步完善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及重大专项公开工作。使重大项目管理制度更加科学合理,程序更加规范透明,分配更加公平公正,资金更加安全高效。 | |||||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 (盖章) | |||||
填报人: 何玲 联系电话:13574246990 填报日期:
附件2 | |||||||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说明 | 评价标准 | 自评分 | |
投入 (20分) | 项目立项(15分) | 项目立项规范性 | 5 | 1、项目立项是否符合立项原则、立项重点和申报要求;2、项目专家论证和项目集体决策程度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等。 | 1、项目立项符合立项原则、立项重点和申报要求的,各得1分,否则不得分,共计3分;2、专家论证和集体决策符合规定的,各得1分,否则不得分,共计2分。 | 3 |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5 | 1、项目预期成果目标是否明确具体,依据是否充分与合理;2、主要实物工作量安排是否科学合理;3、总体目标与年度目标设定是否合理。 | 1、预期目标明确具体,合理可行得2分;基本可行1分,不可行0分;2、工作量安排合理得2分,基本合理1分,不合理0分;3、项目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设定合理合理得1分,否则不得分。 | 5 | |||
项目设计合理性 | 5 | 1、设计依据是否充分,与立项论证意见是否有机结合;2、操作方案是否可行,工作部署是否科学;3、主要实物工作量安排是否合理;4、项目经费预算是否合理可行。 | 1、设计依据充分,并与立项论证意见有机结合,得1分,否则扣0.5-1分;2、操作方案是否可行,工作部署科学,得1分,否则扣0.5-1分;3、主要实物工作量安排合理,得2分,否则扣0.5-1分;4、项目经费预算合理可行.得1分,否则扣0.5-1分。 | 5 | |||
资金落实 (5分) | 资金 到位率 | 3 | 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 以预算文件为准,专项资金和配套资金全部到位得3分,资金到位率每降低10%扣1分。 | 3 | ||
到位 及时率 | 2 | 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 以预算文件日期为准,资金在1个月内到位得2分,资金每推迟1个月份扣1分。 | 2 | |||
过程 (30分) | 业务管理(10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3 | 1、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2、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完整健全。 | 1、制定相应业务管理制度的,得2分;2、业务管理制度完整健全的,得1分。1、是,得2分,否则得0分; | 2 |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5 | 1、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2、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3、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4、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 1、是,得2分,否则得0分;2、手续完备的得1分,否则得0分;3、资料齐全及时归档得2分,否则得0分。 | 5 | |||
项目质量可控性 | 2 | 1、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2、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 | 1、是,得1分,否则得0分;2、是,得1分,否则得0分。 | 2 | |||
财务管理(20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5 | 1、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 项目承担单位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健全,内容不违背国家和省级相关制度得5分;基本健全得3分;没有制度得0分。 | 5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10 | 1、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2、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3、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认证;4、是否符合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5、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1、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得2分,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但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得1分,否则不得分;2、有完整审批程序得2分,否则不得分;3、是,得2 分,否则不得分;4、是,得2分,否则不得分;5、每发现所列任何一种情况扣1分,2分扣完为止。 | 9 | |||
财务监控有效性 | 5 | 1、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2、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 | 1、有,得2分,否则不得分;2、是,得3分,否则不得分。 | 5 | |||
产出 (50分 ) | 项目产出(25分) | 主要工作量完成率 | 10 | 以项目设计、预算的主要实物工作量为基础,与实际完成的实物工作量进行比较。 | 按设计、预算要求完成工作量得10分,没达到设计、预算的工作量要求扣1-10分。 | 10 | |
完成 及时率 | 5 | 以项目预算文件下达日期为工作起点,评价项目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的及时性。 | 以预算文件下达为工作量完成的起始时间,工作量完成进度与时间进度同步得5分,不同步扣1-5分。 | 5 | |||
工作质量达标率 | 5 | 根据项目验收结论,评价项目建设的工作质量的优劣。 | 1、项目验收质量优良得4-5分;2、项目验收质量合格得3-4分;3、项目验收质量不合格得0分。 | 5 | |||
成本 节约率 | 5 | 1、评价项目是否出现超支现象;2、有无工作量报废引起的成本支出。 | 1、出现超支现象扣3分,否则不扣分;2、有所列情况扣2分,否则不扣分。 | 5 | |||
项目效益(25分) | 社会效益 | 15 | 项目是否有助于改善城市的人居环境,改变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 | 未来能有效有助于改善城市的人居环境,改变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得12-15分,其它情形扣1-15分。 | 15 | ||
可持续 影响 | 10 | 项目是否有助于改善城市的人居环境,改变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 | 项目实施后,有可持续潜力,代表未来行业的发展方向得10分,其它情况扣1-10分。 | 10 | |||
合计 | 100 | | | 9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