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森林公安局整体支出评价
信息来源:炎陵县财政局 作者:财政局
访问:次 发布时间:2017-08-20 15:5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报告表(2016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炎陵县森林公安局
| 部门(单位)名称:炎陵县森林公安局 | 单位负责人:彭卫华 | |||||
| 年末职工人数30 人(人员编制:40 人) | 年末资产总额: 558 万元;负债总额117 万元 | |||||
| 年度预算收支情况(万元) | 年初预算资金:278 | |||||
| 年度收入总额:702 | 年度支出总额:519 | |||||
| 其中: 公共财政拨款:409 | 其中: 基本支出:431 | |||||
| 政府性基金拨款: | 项目支出:88 | |||||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93 | | |||||
| 其他资金: | | |||||
| 部门职能职责概述 | 保护本县的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查处各类林业违法案件,打击滥伐盗伐林木,打击破坏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打击非法野外用火,保护县内生态资源安全及林区社会治安秩序,为林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 |||||
| 整体绩效目标 | 目标1:根据各部门的业务工作实行考评。目标2:考评全年侦破案件精准率、执法质量率。目标3:按照上级要求,考评队伍建设。 | |||||
| 部门整体支出 年度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指标1:队伍建设强抓管理。组织民警参加各种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强化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参与绩效考核,让各种制度和措施有效落到实处,确保稳步推进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指标2:组织开展以打击盗伐林木,打击破坏动植物资源、打击非法野外用火为主的“三打”专项行动以及非法占用林地等违法犯罪行动,成功破坏“6.25”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系列案。2016年共接处警979起,查处各类涉林案件336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336人次。没收木材156立方米,为国家挽回损失700余万元。 指标3:硬件设施进一步提升,改善了长久以来森林公安没有独立业务技术用房的历史,正在着力进一步改善执法办案区的后期工作。 指标4:精准帮扶警民和谐。组织民警党员开展了结对帮扶走访工作,村里的基础设施,对特困户给予了特殊帮扶,密切了群众,深化了警民关系。 指标5: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活动部署,组织民警全身心投入安全保卫工作,履职履责,圆满完成安全保卫任务。 | ||||
| 效益指标 | 指标1:探索森林公安工作的新方法,规范引领法,进村入户法,上下联动法,森林防火宣传推介法。 指标2:建立林业“三情”资料,树立森林公安的新形象,树立团结和谐的新形象,树立务实为民、改革创新、乐于奉献的新形象。 | |||||
| 单位自评情况分析及结论 | 1、支出情况分析:2016年度我局总支出519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为431万元;(2)项目支出为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77万元;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的对个人的补助支出3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29万元;基本建设支出76万元;(3)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 :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公务接待费为7.18万元;公务用车费为 7.2 万元。 | |||||
|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1)组织开展了以打击盗伐滥伐林木,打击破坏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打击非法野外用火为主的“三打”专项行动,以及非法占用林地等违法犯罪行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完成省、市执法检查工作,执法办案稳步上升。成功破获了“6.25”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一案,为平安林区的创建夯实了基础。(3)结束了我局长久以来没有独立业务技术用房的历史,顺利完成搬迁任务。(4)队伍建设常抓不懈,组织民警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 | ||||||
| 3、自我评价结论:2016年各项指标完成良好,自评为优秀。 | ||||||
| 存在的问题 | 我局基础、基层,科信技术投入等建设一直严重滞后,已远远不适应当前和今后森林公安正规化建设要求,财政应予以加强对森林公安基础建设、科信技术建设等专项资金的投入,从而改善执法办案环境,有效的提升民警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 | |||||
| 改进措施与建议 | 一是进一步加强单位收支的预决算“三公经费”的公开工作,使财务管理制度更加科学合理,程序更加规范透明,分配更加公平、公正,资金更加安全高效。 二是合理安排收支预算,严格预算管理。按照“以收定支,量力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使预算更加切合实际。进一步细化预算,严格执行,增强预算约束意识,提高科学化、精细化预算管理水平。 三是规范财务行为,提高会计基础工作质量,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各项财经政策,自觉接收职能部门的监督。 四是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使项目资金的使用更加科学合理,程序更加规范透明,资金更加安全高效。 | |||||
|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 (盖章) | |||||
填报人:罗 庆 联系电话:13637333369 填报日期:2017年7月12日
附件3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④备注 | 评价得分 (要求列出计算过程和评分依据) |
| 投 入 | 目标设定 | 8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3 |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1分; 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1分; ③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1分。 | | ①+②+③=3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5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 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1分; ③绩效指标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和计划数相对应,计1分; ④绩效目标和指标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2分。 | | ①+②+③+④=5 | |||
| 预算配置 | 12 |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 | 4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4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4分,扣完为止。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 30/40*100%=4 |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4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4分;“三公经费”变动率>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4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 | (14.38-38)/38*100%=4 | |||
| 重点支出安排率 | 4 | 重点支出安排率≥90%,计4分;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重点项目支出: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支出。项目总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 (0/88)*100%=4 | |||
| 过 程 | 预算执行 | 16 | 预算调整率 | 4 | 预算调整率=0,计4分;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预算调整数:部门(单位)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 (0/278)*100%=4 |
| 支出进度 | 4 | 单位基本支出和业务性专项应按季度使用,项目资金的支出应与实施进度一致。每发现一项资金未按进度支出使用扣0.5分,扣完为止。 | | 4 | |||
| 资金结余 | 4 | 当年无结余,4分;当年有结余,但不超过上年结转,3分;当年结余超过上年结转,不得分。 | | 2016年资金结转超过上年资金结转,不得分 |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4 | 以100%为标准。三公经费控制率≦100%,计4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14.38/14.38*100%=4 | |||
| 过 程 | 预算管理 | 16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6 | ①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 | | ①+②+③=6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5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 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②+③+④+⑤=5 |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 | 5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 |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①+②+③+④+⑤=5 | |||
| 资产管理 | 12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4 | ①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1分; | 部门(单位)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②+③=4 | |
| 资产管理安全性 | 5 | ①资产保存完整; | 部门(单位)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 ①+②+③+④+⑤=5 | |||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3 | 每低于100%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 257/257*100%=3 | |||
| 产 出 | 职责 履行 | 16 |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 10 | ①(重点工作完成件数/重点工作计划件数)*6 ②根据绩效办2013年对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该项得分=(绩效办考核得分/总分)*4 | ①+②为此项指标考评得分 | 立案336起/查处336起*6+②无=10 |
| 重点工作质量达标率 | 6 | 质量达标率达到100%,计6分;每低于100%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2013年部门(单位)实际完成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数中,质量达到绩效标准值的工作任务数量。 | 336起//336起*100%=6 | |||
| 效 果 | 履职 效益 | 20 | 经济效益 | 4 |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建议部门(单位)根据2013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汇总提炼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 | 12 | |
| 社会效益 | 4 | ||||||
| 生态效益 | 4 |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8 | 抽取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各10名进行问卷调查,调查问卷共计得分/1000分*8。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1000/1000*8=8 | |||
| 合 计 | | 100 | | | 96 |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17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炎陵县森林公安局
| 部门(单位)名称:炎陵县森林公安局 | 单位负责人:彭卫华 | ||||
| 年初职工人数: 30 人,人员编制:40 人 | |||||
| 年度预算收支情况(万元) | 年初预算资金:394 | ||||
| 按收入性质分: | 按支出性质分: | ||||
| 其中:公共财政拨款:364 | 其中: 基本支出:394 | ||||
|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0 | 项目支出: | ||||
| 政府性基金拨款: | 其他支出: | ||||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 ||||
| 其他资金: | | ||||
| 部门职能职责概述 | 保护本县的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查处各类林业违法案件,打击滥伐盗伐林木,打击破坏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打击非法野外用火,保护县内生态资源安全及林区社会治安秩序,为林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 ||||
| 整体绩效目标 | 目标1:根据各部门的业务工作实行考评。目标2:考评全年侦破案件精准率、执法质量率。目标3:按照上级要求,考评队伍建设。 | ||||
| 部门整体支出 年度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指标1(部门重点支出占部门整体支出的比例):70% 指标2(三公经费增减率):全年公务接待费:2017年7.18万元与去年同期持平;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每台基数调整预算的增加,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与去年同期增加38.9%。 指标3(部门整体支出支付进度):50% 指标4(结转结余资金增减率):因我局基础设施建设正在运行中,2017年结转资金与去年同期增加183%。 指标5(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已公开 指标6(政府采购执行率):100% 指标7(重点工作办结率):上半年我局的重点工作办结率100%。 …… | |||
| 效益指标 | 指标1:森林公安局始终坚持对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上半年共接处警340起,查处各类涉林案件31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员34人次,没收木林材67立方米,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0万元。 指标2:组织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在省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森林公安局组织70人抓捕队伍前往长沙市开展涉嫌非法经营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制品案异地办案抓捕行动。指标3:开展创建“平安炎陵”、“三打八创”系列专项行动。积极组织开展“三严三实”“两学一做”“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教育学习、精准帮扶工作。 指标:4:借助新闻媒体对侦破查处的案件进行宣传,确保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同时加大对不法分子的威慑力度,树立和提升森林公安的威严。 指标5:下半年将整体规划规范建设业务技术用房,严格按照公安部相关规定,高标准规范建设执法办案区以及所有配套附属用房,全面提升森林公安基础基础设施和民警的工作环境。 | ||||
|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 (盖章) | ||||
填报人:罗庆 联系电话:13637333369 填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