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司法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信息来源:炎陵县财政局 作者:财政局
访问:次 发布时间:2017-08-20 15:50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报告表(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炎陵县司法局
| 部门(单位)名称: 炎陵县司法局 | 单位负责人:欧庆红 | |||||
| 年末职工人数:37 人(人员编制:44 人) | 年末资产总额:574.80 万元;负债总额:92.44 万元 | |||||
| 年度预算收支情况(万元) | 年初预算资金:279.26 | |||||
| 年度收入总额:507.39 | 年度支出总额:472.82 | |||||
| 其中: 公共财政拨款:507.39 | 其中: 基本支出:367.39 | |||||
| 政府性基金拨款: | 项目支出:105.42 | |||||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 |||||
| 其他资金: | | |||||
| 部门职能职责概述 |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司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工作。 3、指导监督执行刑罚、改造罪犯工作,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4、制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法治创建工作。 5、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工作和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管理公证机构;负责全县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和组织工作。 6、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安置帮教工作;组织调处跨县市的民间纠纷,参与全县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指导管理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8、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管理法律援助中心。 9、指导监督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10、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财务、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和国有资产。 11、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教育培训、考核奖励工作。 12、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
| 整体绩效目标 | (1)扎实推进“法治炎陵”建设, (2)全力推进“平安炎陵”建设,(3)全力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4)抓好基层信息化建设工作,(5)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 |||||
| 部门整体支出 年度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指标1:基层司法业务,全县开展矛盾纠纷排查4693次,预防矛盾纠纷1082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65件,调解成功1046件,调解成功率98.2%. 指标2:普法宣传,全县共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活动240余场次,解答法律咨询4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2万余份。全县各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上法治课46场,学校播放禁毒宣传片40余场次. 指标3:律师公证工作,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办理诉讼案件184件,其中刑事案件19件,避免、挽回经济损失384万元;公证处办理公证事项246件,涉及金额330万元。 目标4:法律援助工作,我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咨询945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1件,维权金额526万元,案件结案后回访率达80%,满意率为99%,听庭32件,案件质量评查平均得分98.6%。 目标5: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有在册社区矫正人员64人,今年新接收41人,解除社区矫正59人。有刑满释放人员252人,安置帮教中,落实责任田土231人,协调落实“低保”等社会救助措施15人,安排联系务工17人,安置率98%,帮教率100% | ||||
| 效益指标 | 1、普法宣传,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增强普法教育实效,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 2人民调解工作,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21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8件,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3:法律援助工作有效推进,突出便民利民,做到应援尽援,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心,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4:社区矫正工作,无一人脱管漏管,无一人重新犯罪,无一人因违反规定返回监(所),最大限度地消除不稳定因素,有效地维护了我县社会稳定。 5、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的学习制度,定期开展学习。全面提升了司法行政系统的整体形象,使我局在上半年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众满意度测评中名列前茅。 | |||||
| 单位自评情况分析及结论 | 支出情况分析:我局部门整体支出包括局机关各股室、基层司法所的人员开支和司法行政支出所需的基本支出费用和专项经费支出,主要内容和涉及的范围是人民调解经费、社区矫正经费、法律援助经费、普法宣传经费、安置帮教经费等专项业务费用。 (一)基本支出:2016年我局部门整体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专项经费支出,2016年我局实际支出472.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61.4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05.94万元(“三公经费”支出12.52万元),项目资金支出105.42万元;年底结余42.95万元。 (二)专项支出:1、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情况:2016年本级财政下达专项(工作)经费预算为49.90万元,加上级转移支付74万元,共123.9万元。主要开支包括社区矫正工作、人民调解工作(三联调动)、普法宣传工作、法律援助工作以及律师公证管理工作。 | |||||
|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2016年我局坚持以人为本,首先保障局干部职工工资补贴到位,维持局机关、基层司法所的正常运转,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性,为全县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服好务,履好职。部门支出的有效性主要体现在我局各项工作成效上,实现了“五个推进”:一是法治建设稳步推进:今年的法治建设工作,主要着力于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共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活动240余场次,解答法律咨询4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2万余份。全县各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上法治课46场,学校播放禁毒宣传片40余场次,各项活动深受群众欢迎。二是人民调解扎实推进。今年以来,我局以开展“金牌调解员”评选活动为平台依托,充分发挥三调联动、湘赣边界联防联调机制,加强部门对接,大力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全县开展矛盾纠纷排查4693次,预防矛盾纠纷1082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65件,调解成功1046件,调解成功率98.2%,防止群体性上访21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8件,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三是社矫安帮有序推进。强化社会管理创新,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2016年我县在册社区矫正人员64人,有刑满释放人员252人。社矫无一人脱管漏管,无一人重新犯罪,无一人因违反规定返回监(所),最大限度地消除不稳定因素,有效地维护了我县社会稳定。四是法律援助工作有效推进,突出便民利民,做到应援尽援,2016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51件,结案案件151件。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办理诉讼案件184件,其中刑事案件19件,避免、挽回经济损失384万元;公证处办理公证事项246件,涉及金额330万元。五是队伍建设深入推进。进一步完善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的学习制度,定期开展学习。全面提升了司法行政系统的整体形象,使我局在上半年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众满意度测评中名列前茅。 | ||||||
| 自我评价结论:2016年部门支出满足了单位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了各项计划和任务的完成。我局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本年度我县获得了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先进单位、获全市法治株洲建设先进单位荣誉、霞阳司法所获评湖南省规范化司法所,十都司法所长获评全国先进司法所长。我单位在今年全省民调工作中,排名前列,体现了较好的履职效益。 | ||||||
| 存在的 问题 | 今年以来,我县各项工作通过全面规范管理,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实事求是地讲,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要求,还存在着宣传力度不够、工作力量和经费不足等一些问题和不足。如:1、社区矫正工作力量还比较薄弱。2、法律援助专职律师、人民调解员缺少,特别是基层司法所的专职工作人员较少,力量显得薄弱,经费保障还有缺口。 | |||||
| 改进措施与建议 | 建议:加大对司法局各专项工作的宣传力度,建立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健全经费保障机制,争取多渠道的经费保障,以确保司法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 |||||
|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 (盖章) | |||||
填报人: 沈建新 联系电话:13907417532 填报日期:2017.7.10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17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 部门(单位)名称:炎陵县司法局 | 单位负责人:谭建良 | ||||
| 年初职工人数: 37 人,人员编制: 44 人 | |||||
| 年度预算收支情况(万元) | 年初预算资金:391.29 | ||||
| 按收入性质分: | 按支出性质分: | ||||
| 其中:公共财政拨款:390.49 | 其中: 基本支出:391.29 | ||||
|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8 | 项目支出: | ||||
| 政府性基金拨款: | 其他支出: | ||||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 ||||
| 其他资金: | | ||||
| 部门职能职责概述 |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司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工作。 3、指导监督执行刑罚、改造罪犯工作,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4、制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法治创建工作。 5、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工作和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管理公证机构;负责全县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和组织工作。 6、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安置帮教工作;组织调处跨县市的民间纠纷,参与全县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指导管理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8、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管理法律援助中心。 9、指导监督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10、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财务、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和国有资产。 11、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教育培训、考核奖励工作。 12、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
| 整体绩效目标 | (1)扎实推进“法治炎陵”建设, (2)全力推进“平安炎陵”建设,(4)全力做好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5)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 ||||
| 部门整体支出 年度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指标1(部门重点支出占部门整体支出的比例):7.6% 指标2(三公经费增减率):降2% 指标3(部门整体支出支付进度):100% 指标4(结转结余资金增减率):降20% 指标5(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公开 指标6(政府采购执行率):100% 指标7(重点工作办结率):100% …… | |||
| 效益指标 | 指标1(经济效益):1、普法宣传,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增强普法教育实效,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 2人民调解工作,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10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4件,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3:法律援助工作有效推进,突出便民利民,做到应援尽援,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心,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4:社区矫正工作,无一人脱管漏管,无一人重新犯罪,无一人因违反规定返回监(所),最大限度地消除不稳定因素,有效地维护了我县社会稳定。 指标2(社会效益): 指标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 | ||||
|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 (盖章) | ||||
填报人:沈建新 联系电话: 13907417532 填报日期:2017.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