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民政局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报告表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信息来源:炎陵县财政局 作者:财政局
访问:次 发布时间:2017-08-20 15:42附件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报告表(2016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炎陵县民政局
| 部门(单位)名称: 炎陵县民政局 | 单位负责人:孟文军 | |||||
| 年末职工人数: 33 人(人员编制: 29 人) | 年末资产总额: 4478 万元;负债总额: 303 万元 | |||||
| 年度预算收支情况(万元) | 年初预算资金:3000 | |||||
| 年度收入总额:3255 | 年度支出总额:2449 | |||||
| 其中: 公共财政拨款:3104 | 其中: 基本支出:442 | |||||
| 政府性基金拨款:105 | 项目支出:2007 | |||||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 |||||
| 其他资金:46 | | |||||
| 部门职能职责概述 | 炎陵县民政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全县优抚安置、救灾减灾、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社团、民非企业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和婚姻、收养登记管理、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社会福利、福利彩票管理、老年人权益保障等社会行政事务。 | |||||
| 整体绩效目标 | 目标1: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股干作用。 目标2:在民生保障中发挥兜底作用。 目标3:全面完成全县乡镇区划调整、建制村合并工作。 目标4:优化社会保障功能,着力增强民生服务效能。 目标5:各项民政工作稳步提升,民政事业加快发展。 | |||||
| 部门整体支出 年度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指标1:各类社会特困群体得到及时救助。 指标2:各类优抚对象待遇得到落实。 指标3:社会事务管理日趋规范。 | ||||
| 效益指标 | 指标1:社会救助体系日趋完善。指标2:救灾救济工作成效显著。指标3:双拥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 指标4:基层政权建设稳步推进。 指标5:社会事务管理日益规范。 指标6:社会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 |||||
| 单位自评情况分析及结论 | 支出情况分析: 社会救助支出水平逐步提高,支出占民政事业费比例最大,城乡低保“应保尽保”,社会困难户临时应急救助保障了困难户渡过难关,优抚对象“双定”补助逐年增长,老年人等社会福利民政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 |||||
|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救助体系,加强了救灾应急救助,提高了基层自治水平,规范化社会事务管理,全面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 | ||||||
| 3、自我评价结论:今年,县民政局围绕全县大局,发挥民政职能作用,大力推进民政事业转型发展,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实现市县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民政工作指标稳步提升。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领航,以“全面小康、全面脱贫”为总揽,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和在民生保障中的兜底作用。 | ||||||
| 存在的 问题 | 一是我县贫困面较大、贫困程度较深,养老服务、社会福利、殡葬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缺资金,民政基础服务设施比较滞后。二是民政服务对象保障水平有待提高。因灾返贫、因病返贫等情况仍时有发生。尽管民政部门也进一步采取了临时救助、慈善援助等方式来救助,但仍然不够。三是推进全县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工作的难度较大。按上级要求,在2018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两年内提高到扶贫标准,实现“两线融合”,做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应退尽退的难度较大。民政、财政、卫计、残联、妇联各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整合资源、同心同行的力度有待加强。四是基层民政队伍能力建设有待加强。局机关机构改革后,工作人员少且年龄偏大;乡镇基层民政办工作量大,人员数量待增加和素质待提高。 | |||||
| 改进措施与建议 | 利用现代化高科技手断确保各类救助对象的精准度,县财政加大本级配套力度。 | |||||
|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填报人: 吴海燕 联系电话: 26236138 填报日期:2017.8.7
附件3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备注 | 评价得分 (要求列出计算过程和评分依据) |
| 投 入 | 目标设定 | 8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3 |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1分; 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1分; ③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1分。 | | 3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5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 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1分; ③绩效指标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和计划数相对应,计1分; ④绩效目标和指标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2分。 | | 5 | |||
| 预算配置 | 12 |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 | 4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4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4分,扣完为止。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 3 |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4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4分;“三公经费”变动率>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4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 | 2 | |||
| 重点支出安排率 | 4 | 重点支出安排率≥90%,计4分;80%(含)-90%,计3分;70%(含)-80%,计2分;60%(含)-70%,计1分;低于60%不得分。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重点项目支出: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支出。项目总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 4 | |||
| 过 程 | 预算执行 | 16 | 预算调整率 | 4 | 预算调整率=0,计4分;0-10%(含),计3分;10-20%(含),计2分;20-30%(含),计1分;大于30%不得分。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预算调整数:部门(单位)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 4 |
| 支出进度 | 4 | 单位基本支出和业务性专项应按季度使用,项目资金的支出应与实施进度一致。每发现一项资金未按进度支出使用扣0.5分,扣完为止。 | | 3 | |||
| 资金结余 | 4 | 当年无结余,4分;当年有结余,但不超过上年结转,3分;当年结余超过上年结转,不得分。 | | 3 |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4 | 以100%为标准。三公经费控制率≦100%,计4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2 | |||
| 过 程 | 预算管理 | 16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6 | ①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②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③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分。 | | 6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5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支出符合政府采购及基建预决算评审相关要求;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5 |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 | 5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5 | |||
| 资产管理 | 12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4 | ①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1分;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1分;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分。 | 部门(单位)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4 | |
| 资产管理安全性 | 5 | ①资产保存完整;②资产配置合理;③资产处置规范; 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部门(单位)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 5 | |||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3 | 每低于100%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 3 | |||
| 产 出 | 职责 履行 | 16 |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 10 | ①(重点工作完成件数/重点工作计划件数)*6 ②根据绩效办2013年对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该项得分=(绩效办考核得分/总分)*4 | ①+②为此项指标考评得分 | 10 |
| 重点工作质量达标率 | 6 | 质量达标率达到100%,计6分;每低于100%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2013年部门(单位)实际完成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数中,质量达到绩效标准值的工作任务数量。 | 6 | |||
| 效 果 | 履职 效益 | 20 | 经济效益 | 4 |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建议部门(单位)根据2013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汇总提炼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 | 12 | |
| 社会效益 | 4 | ||||||
| 生态效益 | 4 |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8 | 抽取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各10名进行问卷调查,调查问卷共计得分/1000分*8。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8 | |||
| 合 计 | | 100 | | | 9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