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林业局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报告表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信息来源:炎陵县财政局 作者:财政局
访问:次 发布时间:2017-08-20 15:39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报告表(2016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炎陵县林业局
| 部门(单位)名称:炎陵县林业局 | 单位负责人:周桥梁 | |||
| 年末职工人数:416人(人员编制:384人) | 年末资产总额: 3015.63 万元;负债总额:1563.88万元 | |||
| 年度预算收支情况(万元) | 年初预算资金:2318.58 | |||
| 年度收入总额:6965.21 | 年度支出总额:6965.21 | |||
| 其中: 公共财政拨款:6942.97 | 其中: 基本支出:2991.72 | |||
| 政府性基金拨款:22.24 | 项目支出:3973.49 | |||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 |||
| 其他资金: | | |||
| 部门职能职责概述 | 1.根据《森林法》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林业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国土绿化工作;负责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和监测建档; 4.负责科技兴林工作;负责对林产品生产经营实行宏观管理;负责林业资金的投放使用和监督; 5.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 6.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 7.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
| 整体绩效目标 | 目标1:完成年度预算非税收入征收任务;目标2:完成年度预算支出数;目标3:完成全县造林绿化任务; 目标4:规范森林资源管理和加强森林保护; 目标5:继续推进林权制度改革; | |||
| 部门整体支出 年度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指标1::2016年林业局决算收入6965.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6942.97万元,比上年增加1258.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2.23万元,比上年增加22.23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央财政新增加国有天然商品林禁伐补助。 指标2:2016年支出决算6965.21万元。比上年增加1280.57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2824.62万元,比上年增加777.03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职工工资增加,国有林场社会保障缴费资金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591.94万元,比上年减少650.1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拨付资金列入项目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18.92万元,比上年减少607.01万元。主要原因是森林保险保费补贴列对企事业单位补贴支出。 (4)、对企事业单位补贴支出2075.95万元,比上年增加1775.95万元。主要为对国有林场税费改革补助和林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 (5)、其他资本性支出53.75万元,比上年减少15.24万元。 指标3:2016年“三公经费”开支266356.2元,较上年相比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054 元,(2)公务接待费213,302.20 元。(3)因公出国(境)0元。 | |
| 效益指标 | 指标1:植树造绿,巩固生态建设物质基础。全县完成营林生产总面积17.38万亩,其中:人工造林2.2万亩,中、幼林抚育11.95万亩,育苗0.03万亩,竹林垦覆2万亩(含法开署项目0.65万亩),油茶低改0.7万亩,封山育林0.5万亩,义务植树10万多株。 指标2:抓好森林保护,构建生态建设安全保障。规范林木采伐,全面开展森林禁伐减伐。认真落实省政府三年森林禁减伐行动,对县城规划区、铁路、高速公路、国(省)道、县旅游环线两旁第一层山脊以内,共计37.76万亩森林进行禁减伐保护,其中列入省级核准26.59万亩、列入县级禁减伐保护11.17万亩。 指标3:营造生态建设法治环境。森林防火应急管理不断完善,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显著提高。全年发生一般森林火情火警13起,比上年下降60%。查处野外违规用火及失火案件16起、25人,其中行政处罚22人(治安拘留9人)、刑事打击3人。狠抓林工产业行业安全生产,1-12月,全县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未发现卫星热点,未发生行业安全生事故 指标4:改革创新,激发生态建设市场活力。全年办理林地林权流转48起,宗地49宗,面积5886.3亩,交易额220.3万元;办理林权抵押贷款登记7起,抵押宗地36宗,面积8282.1亩,贷款额1565万元,举行林权拍卖交易3宗,拍卖木材50.1m3,交易额6.02万元。 | ||
| 单位自评情况分析及结论 | 支出情况分析: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65.21万元,较上年增加1280.57万元,增幅22.53%,主要原因是项目拨款增加支出、人员工资普调增加支出。其中:(1)基本支出29,917,244.00元(含15个乡镇林业站、3个定额补助单位),较上年度增加4.07 %,主要原因为国有林场税费改革补助支出增加,其中:①人员经费25,393,813.82元,②日常公用经费4,523,430.18元。(2)项目支出39,734,864.68元,较上年度增加11,636,867.60元,增幅41.42%,主要原因是中央财政增加国有林场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和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支出。 | ||
|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整体目标,各项产出指标完成,完成了县委县政府赋予林业部门的各项职能任务(造林绿化、资源保护、木权制度改革等),经济效益显著为财政分担部分压力,社会效益明显,生态效益显著,改善了人文居住环境,圆满完成各项绩效目标。 | |||
| 自我评价结论:通过林业广大干部职工的拼搏努力,圆满完成了2016年度县委、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完成了既定的整体绩效目标,特别是在生态建设法治环境建方面工作绩效显著。 | |||
| 存在的问题 | 一是对林业发展的重要性和林业战略转移的紧迫性要进一步提高; 二是对优化林业产业结构和搞活林业经营体制力度要进一步加大; 三是是对挖掘林业生态效益和改善生态景观质量的办法要进一步深化。 | ||
| 改进措施与建议 | 一、在林业项目上重点支持炎陵林业产业发展。 二、在林业资金上重点支持炎陵林下经济发展。 | ||
|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填报人:王才平 联系电话:26222418 填报日期:2017.8.1
附件3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值 三级指标 分值 评价标准 备注 评价得分 (要求列出计算过程和评分依据) 投 入 目标设定 8 绩效目标合理性 3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1分; 3 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1分; ③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1分。 绩效指标明确性 5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 5 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1分; ③绩效指标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和计划数相对应,计1分; ④绩效目标和指标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2分。 预算配置 12 财政供养人员 4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4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4分,扣完为止。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4 控制率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三公经费” 4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4分;“三公经费”变动率>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4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 4 变动率 “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 重点支出 4 重点支出安排率≥90%,计4分;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 3 安排率 80%(含)-90%,计3分; 重点项目支出: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支出。 70%(含)-80%,计2分; 项目总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60%(含)-70%,计1分; 低于60%不得分。 过 程 预算执行 16 预算调整率 4 预算调整率=0,计4分;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2 0-10%(含),计3分; 预算调整数:部门(单位)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10-20%(含),计2分; 20-30%(含),计1分; 大于30%不得分。 支出进度 4 单位基本支出和业务性专项应按季度使用,项目资金的支出应与实施进度一致。每发现一项资金未按进度支出使用扣0.5分,扣完为止。 4 资金结余 4 当年无结余,4分; 4 当年有结余,但不超过上年结转,3分; 当年结余超过上年结转,不得分。 “三公经费” 4 以100%为标准。三公经费控制率≦100%,计4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4 控制率 过 程 预算管理 16 管理制度 6 ①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 6 健全性 ②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 ③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分。 资金使用 5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5 合规性 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项目支出符合政府采购及基建预决算评审相关要求; 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 5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5 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 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 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 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资产管理 12 管理制度 4 ①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1分; 部门(单位)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4 健全性 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1分; 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分。 资产管理 5 ①资产保存完整; 部门(单位)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5 安全性 ②资产配置合理; ③资产处置规范; 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 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固定资产 3 每低于100%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3 利用率 产 出 职责 履行 16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10 ①(重点工作完成件数/重点工作计划件数)*6 ①+②为此项指标考评得分 10 ②根据绩效办2013年对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 该项得分=(绩效办考核得分/总分)*4 重点工作质量达标率 6 质量达标率达到100%,计6分;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6 每低于100%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2013年部门(单位)实际完成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数中,质量达到绩效标准值的工作任务数量。 效 果 履职 效益 20 经济效益 4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建议部门(单位)根据2013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汇总提炼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 12 社会效益 4 生态效益 4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8 抽取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各10名进行问卷调查,调查问卷共计得分/1000分*8。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8 合 计 100 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