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房产管理局2016年度预算支出绩效报告

信息来源:炎陵县财政局 作者:财政局

访问: 发布时间:2017-08-20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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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情况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概况

根据调整炎陵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2016年我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建设2015年超任务公共租赁住房144套和开工城市棚户区改造301套(户),预计总投资1746万元。发放住房困难租赁补贴500户。

由中医院新建的中医院公共租赁住房一期40套位于县府路12号,总建筑面积1641平方米,计划投资230万元;由教育局新建的鹿原二小公共租赁住房24套位于鹿原镇,总建筑面积992平方米,计划投资140万元;由沔渡镇新建的沔渡镇公共租赁住房80套位于沔渡镇,总建筑面积3056平方米,计划投资864万元。

炎陵县城市棚户区改造主要在旧城区南片区,项目计划总投资511万元,建设内容主要对炎陵中路以南24栋301户,面积24560平方米进行维修改造包括瓦屋面检修、屋面翻新、平屋面的防水隔热并加盖屋面、外墙装饰、排水、排污铸铁管更换、疏通清理化粪池及排污沟公共部分的水、电线路老化更换、环境美化等。

2016年新增保障住房困难租赁补贴保障家庭31户57人。退出租赁补贴保障家庭110户,215人(其中不符合保障条件家庭71户,147人,实物配租39户,68人)。截止目前,我县今年累计发放住房困难补贴保障家庭536户、1018人。按照80元/人.月标准发放,全年共计发放住房困难补贴80.78万元。

(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目标

2016年我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建设2015年超任务公共租赁住房144套:目前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44套,完成任务的100%,项目建成后,可增加公共租赁住房144套,切实解决一部份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及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问题;开工城市棚户区改造301套(户):目前已完成改造301户,完成任务的100%,进一步改善了人民群众住房条件,保进了县城提质;发放住房困难租赁补贴500户:全年完成累计发放住房困难租赁补贴536户,107%超额完成全年任务。切实解决了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实际住房困难。

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财政资金使用安全及产生的社会效益。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

我县财政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开公正分级分类绩效相关原则。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收集资料、现场勘查、整理资料

2、组织实施:住房办和财政部门两家一起联合组织实施

3、分析评价:按照绩效评价量化指标进行评价

三、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炎陵县保障性住房已争取到位资金1606.43万元,其中向上争取到位资金1332.37,本级财政资金筹集274.06万元。根据《湖南省公租房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等管理规定,按照规定用于县市区实施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支出。制定了《炎陵县保障性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炎政办发[2009]36号),并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做到专款专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我县始终坚持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按照以政府主导为主、社会参与为辅,以货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原则,科学编制了《炎陵县“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年初,我县根据住房保障规划要求,专题组织召开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务虚会、协调会、部署会,科学谋划全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做到早谋划、早协调、早部署,提前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立项、报建等前期工作,确保了保障性安居工程早开工、早见效。

(三)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2016年我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建设2015年超任务公共租赁住房144套:目前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44套,完成任务的100%,项目建成后,可增加公共租赁住房144套,切实解决一部份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及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问题;开工城市棚户区改造301套(户):目前已完成改造301户,完成任务的100%,进一步改善了人民群众住房条件,保进了县城提质;发放住房困难租赁补贴500户:全年完成累计发放住房困难租赁补贴536户,107%超额完成全年任务。切实解决了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实际住房困难。

我县采取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深入地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重点检查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程序、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等方面的情况,切实加强日常监管。整体上看,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对建设施工质量和安全高度重视,能严格基本建设程序,按工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等程序执行,认真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质量符合要求,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目前已建成的公租房,除中小企业创业园预留65套以外,其余全部分配到位,分配率达97%。已保家庭户数占应保家庭的100%,做到应保尽保。

(四)居民满意度情况分析

我县相继建立健全了《炎陵县保障性住房保障办法》和《炎陵县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分配及退出办法》,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等制度。严格实行三级联审制,即社区居委会、县房产局产权处、县住房办对申请人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在审核材料的基础上,进行实地调查核实。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无论是在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申请,还是在保障性住房分配过程中,均做到在申请人所在社区、县电视台、县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并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申请、审批程序公正、公开、公平。在“人多房少”的情况下,实行轮候制度,采取优先分配和抽签分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配,既保证年老家庭、重病家庭、低保家庭等困难家庭能优先分到保障性住房,又体现分配的合理性和公正性。群众满意度100%。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按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生育价量化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本项目综合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炎陵县是罗霄山片区扶贫开发县、省级贫困县,经济总量较小,县本级财政可用财力不足。为此,恳请对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重点支持。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⑴、规范管理,质量安全优

积极开展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竞赛,严格落实工程规划、设计、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工程监理等各项要求,加强工程调度,定期组织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督查,每季度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安全大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打造精品工程,建成质优价廉的保障性住房。积极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形成了质量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积极创新安全生产管理机制,认真开展示范工地创建活动,实行建设工地临时卫生许可证制度,加强建设工地食堂、宿舍管理。规范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按要求实行围挡作业,做到文明施工、有序管理。

⑵强力推进,工程进度快

按照目标签订责任状,认真研究和分解,及时制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实行倒排工期,全程跟踪,做好鼓动和宣传,迅速掀起竞赛热潮,确保该项目按合同工期要求按时开工。

⑶注重创新,建设效益高

面对持续的高温天气,施工生产条件变得极为艰苦,项目部及时做好生产任务的统筹安排,确保横向平行作业,纵向流水施工,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该工程在组织专门人员进行科技攻关的同时,积极发动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竞赛活动,并取得一定实效。为加强保障性住房建筑节能现场监管,职工建议在施工现场公布建筑节能信息公示牌,得以推行。在实施通往该工程的道路时,部分职工认为此设计标准难以满足城市的发展需要,需加宽建设,并提出合理建议,得到了县政府的同意和肯定。

⑷加大监督,劳务管理好

该项目建立了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实行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帐户制度,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工资支付监控力度,畅通农民工投诉渠道,及时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调解处置工作,切实维护了农民工劳动权益,保证社会稳定。积极开展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和竞赛,不断提高施工队伍综合素质。组织开展了“生育关怀行动”,积极向建筑业的流动人口宣传艾滋病防治和优生优育知识,定期组织务工已婚育龄妇女参加康检,这一做法被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和中国人口报作典型报道。组织了夏送清凉活动,前后多次给广大参建人员送去了藿香正气水、西瓜、凉伞等物品有效地调动一线作业人员的生产积极性,全体参建人员劳动热情高涨,为全面完成任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七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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