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信息来源:炎陵县财政局 作者:财政局
访问:次 发布时间:2017-08-20 15:35炎陵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炎陵县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炎财发[2017]60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度国土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炎陵县国土资源局的主要职能是主管全县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利用和农业区划、测绘行业管理工作。2016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项目:1、站前广场、迎宾路、炎陵东路延伸征地拆迁资金78.52万元;2、用地供应计划编制经费10万元;3、耕地开垦费专项支出290.40万元。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的使用严格遵守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专款专用,设立专帐核算。
征地拆迁项目资金严格按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专人审批,账务处理上严格按照《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炎陵县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炎政办发[2013]4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确保了征地拆迁资金专款专用。
耕地开垦费专项支出用于县本级开发项目支出,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专人审批,账务处理上严格按照《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条例》和湘财建[2015]95号文件(《湖南省土地整治与耕地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是土地征收安置所成立了机构、配备了工作人员负责征地拆迁工作,切实做到了依法依规征地拆迁,确保了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二是我局土地整理中心严格按照省、市土地整理中心对县本级开发项目的管理要求,对每个项目的工程量进行现场核查,根据施工单位已完成工程量的比例按实拨付工程进度款。三是聘请专业技术队伍根据我县实际编制了用地供应计划,为土地出让工作提供保障。
四、项目绩效情况
征地拆迁工作稳步推进,大力推行“阳光征拆”, 确保了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提升了城市品质。
通过土地开发项目的实施,确保了我县耕地总量平衡,增加有效灌溉耕地,提高土地的利用率,通过合理规划,可基本杜绝项目区内的洪涝灾害对耕地的危害,减少水土流失,有效促进项目区农业可持续发展。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建议进一步加大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