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畜牧兽医水产局2017年度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信息来源:炎陵县财政局 作者:财政局
访问:次 发布时间:2017-03-08 17:14附件3-1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2017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炎陵县畜牧兽医水产局
| 专项名称 | 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 | 专项属性 | 延续专项□ 新增专项□ | |||||
| 部门名称 | | 资金总额(万元) | 10 | |||||
| 部门相应职能职责概述 | 1、负责畜禽水产品养殖场(户)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养殖户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及责任主体意识; 2、组织开展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示范、推广简单易学的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和操作规程,引导养殖场(户)按标准操作、规范生产; 3、承担畜禽水产品养殖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日常检查,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企业和养殖专业合作社建立生产经营档案记录;对产地畜禽水产品进行快速检验监测,协助开展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产地准出和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等工作。 4、定期不定期对基地畜禽水产品质量进行抽检,收集、报送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5、监督养殖场(户)建立健全生产档案和养殖业投入品使用记录,指导饲料、兽药经营门店建立进货查验和销售档案记录; 6.完成上级业务行政主管部门和人民政府交办的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相关工作。 | |||||||
| 专项立 项依据 | 延续性项目,立项依据为: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等违禁物品整治工作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09】42号);《湖南省2014年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管理责任状》;湖南省农业厅关于《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的通知(湘农业发【2012】77号)。 | |||||||
| 专项实施 进度计划 | 专项实施内容 | 计划开始时间 | 计划完成时间 | |||||
| 购买“瘦肉精”等违禁物品的快速检测试剂盒 | 2017.1.1 | 2017.12.31 | ||||||
| 县级主管部门及乡镇监管人员的工作经费 | 2017.1.1 | 2017.12.31 | ||||||
| 日常监管所抽样品检测经费 | 2017.1.1 | 2017.12.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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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项长期 绩效目标 | 建立健全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杜绝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品的违法行为,保证全县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 | |||||||
| 专项年度 绩效目标 | 实现畜禽水产品产地监测合格率在98%以上、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7%以上,“瘦肉精”监测合格率达到99%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畜禽水产品事件。 | |||||||
| 专项年度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备注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检测样品数量 | 5000头 | | ||||
| 质量指标 | 上市的畜禽水产品安全 | 畜禽水产品产地监测合格率在98%以上、“瘦肉精”监测合格率达到99%以上 | 通过开展“瘦肉精”同步检测工作及日常抽样监测工作,确保上市的畜禽水产品不含“瘦肉精”、孔雀石绿等违禁物质 | |||||
| 时效指标 | 及时、高效 | 网上申报、24小时服务群众 | | |||||
| 成本指标 | 10万 | “瘦肉精”快速检测试剂盒7.5万、日常监管所抽样品检测经费1万、监管人员工作经费1.5万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农民增收 | | 农民养殖的畜禽水产品不会因含有违禁物质而被无害化处理 | ||||
| 社会效益指标 | 确保群众畜禽水产品食用安全 |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 |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 100%满意 | | |||||
| 专项实施 保障措施 | 制定了《炎陵县畜牧兽医水产局2017年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计划》 | |||||||
| 财政部门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填报人:戴松 联系电话:22741997 填报日期:2017年8月5日
附件3-1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2017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 专项名称 | 动物防疫疫苗经费 | 专项属性 | 延续专项□ 新增专项□ | ||||||
| 部门名称 | 疾控中心 | 资金总额(万元) | 12 | ||||||
| 部门相应职能职责概述 | 1、制定动物强制免疫计划,按计划报送强制免疫所需的疫苗订购计划。 2、验收、管理、发放、使用疫苗。 | ||||||||
| 专项立 项依据 | 1、湖南省畜牧水产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报送2017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计划的通知》,湘牧渔联《2016》17号。 2、2017年株洲市动物疫苗防控绩效考核方案。 | ||||||||
| 专项实施 进度计划 | 专项实施内容 | 计划开始时间 | 计划完成时间 | ||||||
| 1、疫苗的接收、保管、发放与结余 | 2017年1月 | 2017年12月 | |||||||
| 2、 | | | |||||||
| …… | | | |||||||
| 专项长期 绩效目标 | 通过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提高畜禽群体抗体水平、确保全县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 ||||||||
| 专项年度 绩效目标 | 强制免疫疫种畜禽应免率达到100%,疫苗管理按规定执行,确保疫苗质量。 | ||||||||
| 专项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备注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县畜禽常年免疫所需疫苗数量 | 免疫应免率达到100% | | |||||
| 质量指标 | 畜禽强制免疫疫种抗体水平 | 达到70%以上 | | ||||||
| 时效指标 | 疫苗采购、发放 | 按免疫计划执行 | | ||||||
| 成本指标 | 疫苗采购、管理 | 12万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养殖户增收 | | 确保养殖户通过免疫,有效保护畜禽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而受损。 | |||||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公共卫生安全、社会稳定 |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 |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养殖户对疫苗效果满意程度 | | | ||||||
| 专项实施 保障措施 | 制定了《动物疫苗冷库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管理制度执行管理。 | ||||||||
| 财政部门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填报人:石吉华 联系电话:22743258 填报日期:2017年8月5日
附件3-1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2017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 专项名称 | 防控工作经费 | 专项属性 | 延续专项□ 新增专项□ | ||||||
| 部门名称 | 疾控中心 | 资金总额(万元) | 30 | ||||||
| 部门相应职能职责概述 | 1.组织实施动物强制免疫,确保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强制免疫病种的畜禽群体常年免疫密度达到90%,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2.开展免疫抗体监测,要求强制免疫病种的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3.对猪瘟、鸡新城疫实行全面免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根据流调情况确定免疫范围。 | ||||||||
| 专项立 项依据 | 1.动物防疫法;2.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3.炎陵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4.株洲市2017年度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 ||||||||
| 专项实施 进度计划 | 专项实施内容 | 计划开始时间 | 计划完成时间 | ||||||
| 1、春防 | 2017年3月1日 | 2017年4月30日 | |||||||
| 2、秋防 | 2017年9月1日 | 2017年10月31日 | |||||||
| 3.免疫抗体监测 | 1.2017年5月 2.2017年11月 | 1.2017年6月 2.2017年12月 | |||||||
| 专项长期 绩效目标 | 1.落实业务部门保质量的要求,确保不因防疫责任不落实、保障机制不健全、防控措施不到位而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2.健全完善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确保基础设施设备完善,队伍稳定。 | ||||||||
| 专项年度 绩效目标 | 1.确保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强制免疫病种的畜禽群体常年免疫密度达到90%,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2.开展免疫抗体监测,要求强制免疫病种的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3.对猪瘟、鸡新城疫实行全面免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根据流调情况确定免疫范围。4.确保年度内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 ||||||||
| 专项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备注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动物防疫 | 应免密度达到100% | | |||||
| 质量指标 | 免疫抗体合格率 | 达到70%以上 | | ||||||
| 时效指标 | 规模养殖场按程序免疫,散养户进行春秋防免疫 | 1.养殖场由场主申报免疫,2.散养户在春秋防期间内完成。 | | ||||||
| 成本指标 | 30万 | 防疫用品10万,培训6万,工作经费8万,动物疫情监测6万。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养殖户增产增收 | | 不因动物疫情受损失。 | |||||
| 社会效益指标 | 确保社会公共卫生安全,确保养殖业稳定发展。 |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社会稳定,产业发展,人民增收。 | | |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养殖户对动物防疫工作 | 100%满意 | | ||||||
| 专项实施 保障措施 | 1.动物防疫法;2.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3.炎陵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4.株洲市2017年度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 ||||||||
| 财政部门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填报人:石吉华 联系电话:22743258 填报日期:2017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