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十都镇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信息来源:炎陵县财政局 作者:财政局
访问:次 发布时间:2017-03-08 10:30 附件2-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17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炎陵县十都镇人民政府
| 部门(单位)名称:炎陵县十都镇人民政府 | 单位负责人:吴新勇 | ||||
| 年初职工人数:29 人,人员编制:39人 | |||||
| 年度预算收支情况(万元) | 年初预算资金:313.6116万元 | ||||
| 按收入性质分:313.6116万元 | 按支出性质分:313.6116万元 | ||||
| 其中:公共财政拨款:312.1116万元 | 其中: 基本支出:313.6116万元 | ||||
|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5万元 | 项目支出: | ||||
| 政府性基金拨款: | 其他支出: | ||||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 ||||
| 其他资金: | | ||||
| 部门职能职责概述 | 根据县委办2016年2月5日下发的炎办〔2016〕9号文件规定,十都镇机关承担的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村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依法保障村民合法权益。 (2)组织拟定镇村产业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示范引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形成地域产业特色;积极提供政策和信息服务,促进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着重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条件;加强农村市场的监管和安全生产的监督;加强农村土地规划和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工作。 (3)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农村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加强公共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体系、农村基础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农村社会保障、民政优抚、计划生育和劳动力素质培训等工作。 (4)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环境保护,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理社会性、群体性事件,调节和处理好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 (5)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6)抓好征兵工作,组织民兵训练,开展国防教育等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
| 整体绩效目标 | 目标1: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目标2: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 目标3: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工作目标4:奋力促进产业发展工作 目标5:其他工作有序进行 | ||||
| 部门整体支出 年度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指标1(部门重点支出占部门整体支出的比例):30% 指标2(三公经费增减率):无增减 指标3(部门整体支出支付进度):按工作进度合理支出 指标4(结转结余资金增减率):无增减 指标5(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按要求公开 指标6(政府采购执行率):100% 指标7(重点工作办结率):100% | |||
| 效益指标 | 指标1(经济效益):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在旅游配套、生态产业开发等项目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十都镇“黄金码头”的作用,做大做强十都镇经济实力。 指标2(社会效益):强化民生保障,全面完成优抚安置、扶贫济困、救灾救济、农村危旧房改造等工作任务,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归属感和幸福感,全力构建美丽幸福新十都。 指标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力争社会公众满意度达90%以上。 | ||||
|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 (盖章) | ||||
填报人:林琳 联系电话:15292170709 填报日期: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