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旅游和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信息来源:炎陵县财政局 作者:财政局
访问:次 发布时间:2017-03-08 09:17附件2-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17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炎陵县旅游和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 部门(单位)名称:炎陵县旅游和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 单位负责人:吴集会 | ||||
| 年初职工人数:24人员编制: 17 人 | |||||
| 年度预算收支情况(万元) | 年初预算资金:286.03 | ||||
| 按收入性质分: | 按支出性质分: | ||||
| 其中:公共财政拨款:286.03 | 其中: 基本支出:286.03 | ||||
|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 | 项目支出:0 | ||||
| 政府性基金拨款:0 | 其他支出:0 | ||||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 | | ||||
| 其他资金:0 | | ||||
| 部门职能职责概述 |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旅游业和文化艺术、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推进全县旅游、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负责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领域的行政审核、审批、复议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县旅游的宏观管理,培育和指导旅游企业的发展,负责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评估、申报、规划和保护利用;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旅游、文学艺术和体育工作,负责全县重大旅游和文体活动的管理,承担全县性重大旅游和文化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全县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协调区域性体育事业的发展,指导和推动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广播电影电视公共服务,指导、监管全县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全县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负责全县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 ||||
| 整体绩效目标 | 目标1:创建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有创建方案等创建资料,做好迎检准备。目标2:全力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炎帝陵国家5A级景区创建、红军标语博物馆国家4A级景区创建工作,举办2次以上大型活动。 目标3:全年开展2次以上全县性文体活动。 目标4:完成公益演出80场。 目标5:农村、城市免费放映公益电影2424场。 目标6: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完成3140户。 | ||||
| 部门整体支出 年度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指标1(部门重点支出占部门整体支出的比例):0% 指标2(三公经费增减率):0% 指标3(部门整体支出支付进度):100% 指标4(结转结余资金增减率):0 指标5(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按时按质公开 指标6(政府采购执行率):100% 指标7(重点工作办结率):100% | |||
| 效益指标 | 指标1(经济效益):实现接待游客650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35.5亿元。 指标2(社会效益):全力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炎帝陵国家5A级旅游景区、湖南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打造炎陵为全国知名旅游目的地。 指标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努力发展让老百姓受益的旅游产业,为老百姓提供满意的公共文化服务。 | ||||
|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 (盖章) | ||||
填报人:李秋霞 联系电话:26226032 填报日期:2017.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