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及调剂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1-11-10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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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财农指〔2021〕9号
炎陵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及调剂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及调剂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湘财预〔2021〕176号),经研究,现将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万元下达给你单位,专项用农业产业发展。请将此项资金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请列入功能科目"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政府预算经济科目"59999其他支出",部门预算经济科目"39999其他支出"。
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表。
炎陵县财政局
2021年11月10日
| 附件: | ||
| 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
| 单位:万元 | ||
| 单位名称 | 项目内容 | 补助金额 |
| 炎陵县农业农村局 | 农业产业发展 | 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