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1-08-10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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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财农指〔2021〕7号
炎陵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县林业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1〕98号)及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暂定名)的通知(湘财预〔2020〕329号),经研究,现将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中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暂定名) 万元下达给你单位,专项用于欠发达国有林场改造。请将此项资金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请列入功能科目"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政府预算经济科目"599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部门预算经济科目"39999其他支出"。
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中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安排表。
炎陵县财政局
2021年8月10日
| 附件: | ||
| 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表 | ||
| 单位:万元 | ||
| 单位名称 | 项目内容 | 补助金额 |
| 青石冈国有林场 | 欠发达国有林场改造 | 40 |
| 桃源洞国有林场 | 欠发达国有林场改造 |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