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县林业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06-07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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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林字〔2022〕33号

炎陵县林业局

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


青石冈国有林场:

  按照《财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2〕54号),为促进我县国有林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有林场申报项目和实际需要,经研究,现将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计划下达给你们,专项资金已由财政厅下达(湘财预〔2022〕54号)。

  请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资金管理要求严格执行资金管理,主动与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加强沟通衔接,及时将专项资金落实到所申报的具体项目。各相关业务股室要切实抓好实施项目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并于年底前向我局和相关部门报告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附件: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计划表



  炎陵县林业局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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