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基础设施机耕道路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05-19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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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我县农业现代化进程,解决农业机械通行难问题,提高农田机械化作业效率、减轻农民农业生产成本,促进农机化事业协调发展,根据中共炎陵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炎农组〔202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一、农村机耕道路建设目标

  重点解决农机合作社、种粮大户等流转的田地山林农业机械通行难,防灾减灾等农业生产迫切需要,受益面积在50亩以上的农村机耕道路,总长度不少于4340米(含1200米排水沟),具体建设内容(详见附件)。

  二、农场机耕道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建设地点及建设工期

  1.项目资金:项目总投资50万元。

  2.项目建设地点:霞阳镇及鹿原镇部分村组。

  3.项目建设工期:2025年4月至7月。

  三、农村机耕道路建设标准

  2025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基础设施机耕道路建设项目建设标准参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机耕道宽度不低于3.0米,路面铺设泥结碎石不低于20公分,排水沟宽、高不低于30公分,根据实际需要设置机耕道进出坡口、排水涵洞和排水边沟。

  四、农村机耕道路的项目实施单位

  农村机耕道的项目实施单位要求有资质的公司承接,依规依程序确定建设主体,通过政府云采购签订相关合同,并做好报账所需资料。

  五、农村机耕道路建设要求

  1.合理布局。要与田、水、林、电、路、村规划相衔接,统筹兼顾,合理确定田间道路的密度。以村组道路为骨干,田间道路为基础,尽量与县乡道路连通接轨,形成四通八达的道路通行网络。

  2.适应生产需求。机耕道建设要满足当地机械化作业的通行要求,以确保农机能够顺利通行。

  3.减少占地。应尽量减少机耕道对农田土地的占用,宜与沟渠、林带结合布置,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率。

  六、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机耕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切实抓好农村机耕道建设的摸底、规划、建设、验收和资金管理及档案资料留存,统筹协调机耕道建设等各项工作。

  2.强化责任落实。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机耕道建设的技术指导和项目监督管理,做好农村机耕道新建、维修、改造项目工作的协调及监管和验收。

  3.强化督查督办。县机耕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进展缓慢的进行效能问责、通报批评,让有限的资金投入发挥出更大的效益。



  炎陵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9日



  附件:

《2025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机耕道路建设明细表》


序号

申报单位

建设地址

新建维修改造

长度米

预算资金(万元)

备注

1

炎陵县霞阳镇霍家村

樟树下路组机耕道

维修

600

50


2

炎陵县霞阳镇潘家村

潘家村坎下组

新建

100


3

炎陵县霞阳镇潘家村

潘家村潘家组

新建

95


4

炎陵县霞阳镇枧田洲村

长禾坪组

新建

624


5

炎陵县鹿原镇玉江村

鹿原镇玉江村寺冲组

新建

564


6

炎陵县鹿原镇金花村

鹿原镇金花村楼下组

维修+新建

390


7

炎陵县鹿原镇西塘村

鹿原镇西塘村寨下组

新建

380


8

炎陵县鹿原镇洣西村

洣西村上龙口组

新建

386


9

炎陵县鹿原镇西塘村

西塘村寨下组

维修

1200(排水沟)



合计



4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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