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村振兴局:创新基层治理模式 助力乡村振兴

信息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凌显富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4-13 09:17
分享到

  今年2月,垄溪乡果蔬包装工厂一名电焊工因操作不当引起火灾,厂房和设备被烧毁,双方因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导致工厂迟迟无法重建。调解联络员肖立红得知后,邀请县司法局工作人员通过多次上门调解,双方最终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工厂及时复工复产。

  “离群众近几步,矛盾解决快几分”。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炎陵县全面推行了“人民调解制建在组上”,下发《关于配备村民小组调解联络员的实施意见》,通过本人自荐、村委推荐等方式,为全县各村民小组配备1442名调解联络员。

  据了解,今年第一季度,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案件270件,调解成功268件,人民调解建在组上真正发挥了维护基层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此外,炎陵县还充分发挥乡贤知民情、懂民意、有威望的优势,动员他们组成义务调解队,开展民事纠纷调解工作,并广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帮助他们依法提出诉求、合法解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在群众头脑中播下"法治种子",成为"法律明白人"。

  “我们作为调解员,希望能够及时地发现老百姓的一些问题和矛盾,并能够进行尽快的处理,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调解员饶天红说道。

  “人民调解制建在组上”,真正发挥了维护基层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帮助调处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为助推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近年来,炎陵县不断摸索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新模式,着力解决乡村社会治理中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乡村善治水平,加快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创造性提出“人民调解制建在组上”,将三级调解机制延伸为县、乡、村、组四级,形成了功能完备、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组织新格局。让身边的人解决身边事,提升了基层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化解在基层”。

声明:如需转载炎陵政府门户网文章,必须经网站管理员同意,否则禁止转载。关闭本页打印本页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