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2013年度株洲市本级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3-10-17 14:43来源:炎陵县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浏览次数:字体:[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炎陵县2013年度株洲市本级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已由株洲市国土资源局以 株国土资办发[2013]78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本级投资,招标人为炎陵县土地整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长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核准文号: 炎发改招核[2013]71号 ),欢迎按本公告第三条规定具备投标资格的单位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要求
  2.1项目名称:炎陵县2013年度株洲市本级农村土地整治项目
  2.2项目编号: HNCSZB-2013-021
  2.3建设规模:  550.81   公顷
  2.4项目总投资:  1393.88  万元
  2.5计划工期:180 天(日历天)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和《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
  2.7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分 六 个标段,均实行公开招标,每个投标申请人只能针对本项目进行一次性投标,且投标不对应具体标段,重复投标无效。招标范围包含: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其它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及设计图纸)。

项目名称

子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建设地点

合理定价

(万元)

备注

炎陵县2013年市县农村土地整治项目

策源乡下坪村等三个村土地整治项目

第一标段

下坪村、梁桥村、上洞村

153.45

公开招标

下村乡同乐村等三个村土地整治项目

第二标段

同乐村、云里村

172.35

公开招标

第三标段

云里村、鹫峰村

179.28

公开招标

龙溪乡西坑村等三个村土地整治项目

第四标段

西坑村

176.70

公开招标

第五标段

秋田村、茶背村

231.38

公开招标

平乐乡茅坪村、乐富村土地整治项目

第六标段

茅坪村、乐富村

193.27

公开招标

 备注:最终资金预算以两厅批复的文件为准,最终的合同总额及结算综合单价不得低于工程施工费下达数的95%(工程量不变)。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注册地须在株洲地区,且必须是在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原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以下简称"省整治局")备案并在省整治局网站最新公布的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单位合格投标人,合格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单位资质和法人代表等相关信息必须与省整治局网站公布的最新信息保持一致,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不得在任何领域的建造师岗位有在建项目,否则不接受报名。
  3.4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是在省整治局网站最新公布的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合格项目经理,须持有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湖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经理培训证》(2012年以前为《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经理培训证》,以下简称"项目经理培训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项目经理培训证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否则相关投标无效;在投标报名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项目经理,一旦确定则不得更改,直至本项目开标结束该项目经理不得参加其他项目的投标,一经查实,株洲市土地整理中心将对相关单位及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3.5按照株国土资办法[2013]114号文件的规定,《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耕地保护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中的先进土地开发整理施工单位,符合土地整治项目投标条件的,可选定一名项目经理在株洲市土地整理中心备案后,直接获得"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中的第二轮抽签资格,但备案项目经理进入第二轮的人数不得超过进入第二轮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如超过三分之一,通过抽签方式确定进入第二轮的单位。该奖励措施中标后,不得再次使用;
  3.6根据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湘土整发[2013]33号文件的规定,对中标单位项目经理培训证原件及建造师证原件进行押证管理,项目经理培训证原件及建造师证原件开标时留存至招标代理机构,中标后上交株洲市土地整理中心进行押证管理直至项目工程验收合格;
  3.7依据五厅局联合下发《湘国土资发[2011]32号》文件规定,在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将所有报名单位名单抄送给招标人,由招标人报当地纪委、检察院进行核查,发现有违法违规及提供虚假资料的单位,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四、投标保证金:
  每个投标申请人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3.5 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以实时电汇或转账的方式,在报名前汇至指定账号上并取得收款凭证,否则投标申请人不得参与报名,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沿来款渠道返回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投标保证金到账顺序即为开标抽签顺序。
  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
  户  名: 炎陵县土地整理中心 
  开户行: 炎陵农商行营业部 
  帐  号: 8206 0000 1180 4432 8012 
  请注明"炎陵市级土整项目投标保证金"字样。
  投标人须在报名前持银行回单到  炎陵县国土资源局财务室 获取收据,凭投标保证金收据方可报名。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5.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 17 日至2013年10月 23 日下午5时整截止(节假日休息)
  (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00时)
  5.2、报名地点:炎陵县酃峰宾馆1102房间(县政府旁,炎陵县县府路3号)
  六、报名须携带资料:
  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项目经理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备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二代身份证或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及其二代身份证原件;
  2、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5、年检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7、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8、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项目经理培训证书原件(原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各投标人需下载附件一的报名审查表,其中标注*的由投标人在电脑上填写并打印,持审查表报名。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费用
  获取时间:在资格审查合格后电话通知统一领取;
  费    用:招标文件及资料费用,共计800元/套,售后不退。   
  八、评标、定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其它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株洲市国土资源局网(http://www.zzsgtj.gov.cn/)、炎陵县政务网发布。
  十、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
  十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监管机构
  1、招标人:炎陵县土地整理中心
  联系人: 龙全中
  电  话: 13873379006
  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长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新兴路268号
  联系人:于女士
  电  话:13085434336
  3、招标监管机构:炎陵县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0731-26227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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