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鹿原镇中学塑胶运动场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
因报名单位数量未达到招标要求,本工程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一、招标单位:炎陵县鹿原镇学校 招标编号:2013-0418
二、工程名称:炎陵县鹿原镇中学塑胶运动场工程
三、工程概况:本工程为鹿原中学的塑胶运动场工程。项目总投资91万元。
四、工期和质量要求
1、工 期:150日历天 2、质量要求:合格
五、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加自筹
六、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内全部内容
七、报名条件:
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资质和本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的中级职称;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具备上述条件的单位请携带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和三份复印件前来报名:⑴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是被授权委托人,则该被授权人必须为该项目注册建造师);⑵营业执照副本;⑶施工资质证书副本;⑷安全生产许可证;⑸拟任注册建造师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⑹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技术负责人证书注明的单位须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一致,如不一致或未注明执业单位时应提交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养老保险证明);⑺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⑻开户许可证;⑼省外建筑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省外企业);⑽投标保证金收据及银行进帐单;否则不予报名。
八、报名时间:2013年4月24日-2013年4月28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5:00-17:30时,节假日休息。
九、报名地点:炎陵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炎陵县炎陵西路95号建设大楼309室)。本工程不接受网上报名和联合体报名。
十、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必须由法人代表或被授权委托人(为该项目注册建造师)持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身份证领取,领取时须交纳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和图纸押金500元(开标结束后图纸无损则退还,不计息)。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预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至专用帐户,以银行到帐为准(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炎陵支行营业部;帐户:43001540062050000312;户名:炎陵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按湘建建[2013]19号文中规定执行。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株洲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炎陵县分公司
联系人: 张敏 欧阳帆
电话: 0731-26223014
201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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