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2-06-21 15:42来源:炎陵县接待工作办公室浏览次数:字体:[ ]

  为树立和维护炎陵礼品形象、促进炎陵礼品产业及相关产业开发、创新和发展,规范礼品采购制度,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质优、价廉、竞争原则,经研究决定:对因工作需要采购的礼品实行定点采购,现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点定点供货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礼品类别: 
   1、土特产:(1)香菇(500g)、木耳(500g)、牛肝菌(500g)
  茶树菇(500g)、烟笋(500g)、云雾笋(500g);
  (2)大礼包(1、香菇、木耳、牛肝菌、云雾笋;2、香菇、木耳、茶树菇、云雾笋重量:每项小包装不能低于250g;3、土特产礼盒);
  (3)休闲鹅(508kg)、酱板鹅(780kg);
  (4)乡李太太农家菜。
  2、本地土蜂蜜:冬蜂蜜  春蜂蜜。
  3、茶叶类(内外包装系宣传炎陵文化):乌龙茶、铁观音、神炎春、天堂茶。
  4、烟、酒、饮料类:酒鬼酒(新酒鬼、和谐馥郁)、法国卡斯特红酒(红木箱、红木盒、红皮盒)、法国卡柏莱红酒(精制、美乐)湘窖酒(500ML,52度)、飞天茅台酒、内参酒鬼、贵州茅台酒(15年)、开口笑 (9年、15年)西凤酒(老藏、柔顺)、白金酒(金如意、银如意)、软芙蓉王、蓝芙蓉王、和天下、银鹭花生奶(750ML/瓶)、营养快线(750ML/瓶)、王老吉(24小瓶/件)。
  5、旅游工艺品类:炎帝炭雕、炎帝像(红豆杉、马可泥木、沙金、镀金、木纹、瓷器等材质)、红军标语博物馆纪念像(水晶、炭雕)、炎帝彩色纯银章(规格:50g两枚、60g)、炎帝本色纯银章(规格:50g两枚、60g)、炎帝琉璃茶叶罐、黑檀弥勒佛像、炎帝笔筒(水晶、炭雕)、炎帝瓷瓶、瓷杯等。
  二、投标单位资格 
   1、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和法人资格的企业、商店、个体工商户;
  2、具有税务登记证和税务发票及烟草专卖证(烟酒类);
  3、中标单位或个人需在炎陵具有固定的经营或生产场所(旅游工艺品类除外);
  4、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户、协会;
  5、参与投标单位或个人无违法记录;
  6、有产品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
  7、投标单位年纳税金额二万元以上(由税务提供证明);
  8、投标单位纳税必须在炎陵县国税、地税办理,有关财政税费在炎陵县缴纳(旅游工艺品除外)。
  三、报名时间:请参加投标的单位(人)携带法人身份证和相关资格证件复印件各2份,于2012年7月3日前上班时间到炎陵县接待工作办公室报名。
  四、招标评委小组在招标会前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招投标。 
   五、报名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26220799
  联系人:李女士、唐女士
  六、招标会日期和经审核后确定的投标单位(人),炎陵县接待办将另行书面通知。 
   特此公告。

  炎陵县接待工作办公室   
  2012年6月20日      

关闭本页打印本页